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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的叙事视角分析 【摘要】新闻是一种向受众报告新近发生的事实的叙述。本文主要从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叙事方面入手,借用有关叙事视角理论,对采用第一和第三人称叙事的新闻作品进行分析。希望通过分析为新闻报道视角的选择与运用提供参考。【关键词】新闻叙事 第一人称 第三人称在叙事学的研究中,小说的叙事性早已为人熟知,许多叙事学著作研究也有关于小说的叙事本质、特征和方法等内容。新闻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叙事”,因此也应该具有叙事性。可是新闻与小说又有着明显的不同,这也就提示我们新闻的叙事性与小说定有较大差异,如此一来对新闻的叙事性和叙事视角进行更深入的分析和研究就显得尤为必要。一、新闻的叙事性按照通常解释,叙事就是对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真实或虚构事件进行叙述。所谓“事(事件)”是指有目的的人的心理活动与行为及其结果。而历史就是将无数的事件在时间和空间上进行组合,对历史的部分或全体描述就为历史叙述。因此历史叙述和新闻叙述有很大的相似之处,都是对真实事件的记述,只不过,历史是记述过去的事件,新闻是记述最近发生的事件。可以说,今天的新闻有可能就是以后的历史。从以上关于叙事的解释我们可以认为新闻就是一种“叙事”,是对新近发生或正在发生的、对公众来说有知晓意义的事件进行报道。这里的“报道”当然建立在叙述之上,或者就是叙述。所不同的是,新闻的叙事往往要求按照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来进行,文学可以虚构故事,而新闻必须恪守真实这一生命线,真实性是新闻叙事与虚构性叙事的本质区别。二、第三人称叙事视角分析就当下而言,在进行新闻写作时多采用第三人称的方法叙事。也就是说通过隐藏了的“我”来对受众传播自己的观点或者所掌握的信息。采取隐藏的“我”来讲述新闻时,记者多是以一种较为客观、较为清醒的旁观者角度来描述对象,是典型的限知叙事类型。因为采用的是一种旁观者的角度,所以第三人称叙事能够在纪实性的文本(如新闻)中增加文本的可信度,最大程度地减少由主观判断带来的偏颇,同时也让读者能够信任记者所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与客观性。第三人称的叙述者是非常为人所熟知的,他钻进了每个人的大脑叙述者可以在某个章节采纳某个人的观点,然后又转向另一个人的观点。能很好的使用第三人称叙事的新闻报道或者说新闻作品往往具有这样的特点:在作品中我们难以发现叙述者的痕迹,他总是藏于幕后以一种类似于画外音的方式向受众传递一个最具事件原有面貌的故事,而且在其叙述的故事中我们也看不出记者的主观价值判断。换句话说无论从记者还是受众角度来讲,隐藏“我”的方式更为客观和冷静。当然采用第三人称叙事因为抽离了主观性产生的情感共鸣方面不如其他的叙事方法,因此为了曾强所叙事件的可读性和吸引力,记者通常还让故事中的“人”来“现身说法”。在现有的新闻中不乏采用这种方法的优秀例子,比如说霍华德詹姆斯(Howard James)曾经担基督教科学箴言报( Christian Science Monitor)的记者所写的长篇报道穿上法官服未必就是法官( Arobe Donesnt Make Judge)即通过事件中人物耳闻目睹、震撼内心的最强烈的印象讲故事。当然,采用第三人称叙事的记者在叙事时不能随意扩大自己的叙事权,毕竟真实才是新闻的生命。第三人称叙事时叙事者可以完全是客观的,它意味着描写可以观察到事物的细节,但是仍然存在多种变化,这取决于叙事者是窥其全貌还是管中窥豹,如果是管中窥豹,那么他就成了有倾向性的人物了。我们可以看一看获得普利策地方一般现场新闻报道奖的报道洪水毁家园灾民夜难眠中的一段描写:“有个人想起范布伦街上的一幢房子,那儿阳光春天般暖暖照在明亮的黄色砖围墙上一张发黄的照片,只是有些不合时宜。”不得不说这样的描写非常优美,具有一种油画或者旧照片的沧桑和忧郁感。在作者给我们提供的这样客观重现实景的一幅画卷中我们原本几乎不会发现记者的存在,但是最后一句“只是有些不合时宜”则破坏了原本前面“显示”的“纯粹性”。换句话说就是最终记者还是在原本相当客观报道的最后不自觉地流露出了情感和价值判断,这一缺憾正是我们采用第三人称叙事所要避免的。胡乔木在人人要学会写新闻中曾经讲过“从文字上看去,说话的人,只要客观地、忠实地、朴素地叙述他们所见所闻的事实学写新闻还叫我们采用叙述事实来发表无形意见,我们往常都会发表有形的意见,新闻是一种无形的意见”三、第一人称叙事视角分析在第一人称叙事视角中,由于记者介入的角度不同,又有第一人称主人公叙事(全知)和第一人称目击者叙事(限知)之分。1、第一人称主人公叙事(全知)第一人称主人公叙事,是指将叙事者“我”放置到整个叙事的中心,用一种类似于“自叙传”的方式来讲述新闻传递信息。用这种方法,记者自然而然地成为这个故事活动的核心,叙述者可以娓娓地陈述自己曲折的经历、奇异的见闻,如果愿意的话,还可以毫无保留地披露自己内心丰富的情感世界。这样的新闻报道在个人亲历性报道中十分普遍。我们可以看到还是战地记者的英国首相丘吉尔所写新闻:“我躲在一节火车厢里,周围全是沙袋,我携带的饮水剩不多了,我藏在那里,气也不敢出我穿过了民团设置的警戒线,走到迪拉果阿湾铁路附近我费了好大力气,才在这列货车全速行驶前爬了上去,在一袋一袋煤中藏起来”,这就是成功运用第一人称主人公叙事的一个很好的例子。采用第一人称叙事的新闻从内容和结构上看都非常接近小说,能够更大程度地吸引受众。在这样的新闻中所有的事情、情感、判断都是从“我”发出,能够在“独家新闻性”这一点上占据有利地位。还值得注意的是,新闻采用了第一人称叙事后并不代表就失去了客观性,由于其突出的真实,读者反而会体会到客观性,从而给予充分的信任。同时采用第一人称叙事写出来的新闻真正具有了感官化、体验化特点,叙事主体可以充分展示自己的感情,以获得与读者的共鸣。另外,它还吸收了全知视点来全方位描述人物的优点,特别是在揭示主人公自己的深层心理方面。2、第一人称目击者叙事(限知)什么叫做第一人称目击者叙事呢?这是一种与全知叙事相对的一种限知的写作方法。就是说叙事的“我”虽然处于事件中但是并没有处于核心的位置,仅仅是以距离较远的目击者的角度来记叙。因为“我”没有处于事件的中心,所以讲述的事件和表达的感情不能够进入“主角”的内心,展现其的内心世界。因此是限知的。不过,尽管限知叙事不能全面展示事件及情感,但是却能与读者近距离地交流。美国报业大王杰克富勒曾说过:“第一人称叙事全为表现中心主义打开方便之门,但只要处理得当,在新闻报道中使用第一人称既能够是吸人人胜的,又能够是客观公正的。使用第一人称叙事的新闻记者不要假装自己是无所不知的,他可以坦陈限制他的观点或是使他的反应带上偏见的东西。”结语通过以上的给分析我们不难看出每种叙事类型都具有各自的优缺点和适用范围。同时各种叙事类型又不是孤立的,正因为它们各有其特点,所以可以综合利用。这就给我们一个提醒:要想最大程度地发挥出所写新闻的力量,就应该讲几种方法交替使用,使我们在保证新闻的客观性的同时,还能后与受众交流,引起受众强烈共鸣。【项目名称:贵州大学科技学院院级重点课程项目新闻学概论】(作者:贵州大学科技学院讲师)责编:周蕾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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