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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干部职工学习制度(局机关)2出差管理制度3工作纪律督查办法5会议制度7公务接待制度9财务管理制度11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5政府采购管理制度19干部职工学习制度(局机关)为加强干部职工理论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思想政治素质,根据中央、省、市委的有关精神和市xx局的相关要求,结合xx实际,特制订本制度。一、学习类型局机关学习由中心组理论学习、全局集中学习、网上理论学习等形式组成。中心组理论学习每月组织1次,局、队中层以上干部参加,视情况可扩大至全局干部职工;全局集中组织学习为每月夜学至少一次,一般安排在每月(周)第一个工作日晚上进行。二、学习内容学习内容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由局机关党支部和局办公室负责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并根据需要,负责联系、聘请有关专家举行专题讲座或组织电化学习教育等。政治学习内容主要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条例,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党委和政府的有关重要会议精神,上级有关重要文件和领导重要讲话精神等。业务学习内容主要有:xx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xx基础知识,经济理论知识,财务基础知识,计算机知识和操作技术等。三、学习方式学习方式坚持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和xx业务知识学习相结合,采取专题讲座、中心发言、讨论座谈和撰写学习体会文章、调研报告等多种形式。集中学习以传达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和交流为主,科室学习以讨论座谈为主。机关干部应按照要求积极主动登录xx领导网络学院xx分院、国家xx局在线学习中心、学习强国等平台进行学习,并确保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规定学时。四、学习分工中心组理论学习由局党组负责组织;全局集中学习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五、考勤要求集中学习实行点名制度。凡因公出差、请病(事)假而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必须事先向科室负责人请假,并由科室负责人向办公室报告;未参加集中学习人员要及时以个人自学形式补学集中学习内容。六、督促检查对干部职工学习笔记情况,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检查;对学习笔记和理论体会文章不定时开展评比。七、本规定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出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本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范差旅费开支标准,依据关于印发xx省机关工作人员旅费管理规定的通知(x财行201729号)、关于差旅费管理的补充意见(x财行xx23号)相关规定等,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差旅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设区市含所有市辖区,下同)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第三条建立公务出差事前审批制度,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第二章报销管理第四条事前审批。出差人出差前认真填写xx县工作人员出差审批单,报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批。领导签字后,出差视为有效。如有临时突发性需要出差的可经请示主要领导口头批准后先行出差,返回后补填审批单。第五条审批依据。有文件依据并有明确时间人员要求的出差,严格依照文件要求执行。有文件依据无明确时间人员安排的出差,根据工作实际,以节约高效为原则,合理安排、合理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无文件依据的常规性业务出差,原则上单项事宜,单人下乡,出差时间依照工作内容和路程远近,酌情而定,原则上不超过1天。第六条报销流程。出差人返回后一个月内凭核准的出差审批单及车票、住宿发票等相关票据,填写差旅费报销清单进行报销。原始票据上需出差人员签字。第七条出差途中除因病、意外灾害、因工作实际不能及时返回的,必须电话联系请示主要领导批准延时。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差旅费外,并以违纪论处。第八条未经批准的差旅活动,不予报销差旅费。对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超支部分不予报销,由出差人员自理。第三章差旅费标准第九条住宿费限额。结合本单位工作人员职务职级,常见出差地的住宿费限额为:县内限额150元;省内县外限额340元;xx主城区限额400元。第十条出差人员凭住宿费发票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仅部分天数有住宿费发票的分段计算补助。出差人员在公务出差地有住所时(住在自己家里的)或到边远地区无法取得住宿费发票的,由出差人员说明情况并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可以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其他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情况不予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第十一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公共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公共交通工具。交通费凭相关票据实报实销。第十二条xx本级及xx市范围内的因公出差,自驾前往的,经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在参照公路客运班车票价内,可凭同时段、同方向的过路过桥费和汽油费报销交通费。第十三条公杂费。县内下乡公杂费与目的地相关,其中xx公杂费费为60元/天,xx公杂费为80元/天。县外出差的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由单位(含牵头单位,下同)安排车辆出差的,相应派车天数(自然日)公杂费减半。第十四条伙食补助费。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公务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偿费用。工作人员公务出差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执行财政部公布的分地区伙食补助费标准,西藏、青海、新疆每人每天120元,其他地区每人每天100元,包干使用。第四章其他相关规定第十五条工作人员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参加会议、培训,往返(一般指头尾两天)会议、培训地点的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按差旅费规定报销,报销时需提供公务出差审批单及会议、培训通知等。第十六条工作人员离开常驻地到外地实(见)习、挂职锻炼、支援工作等,在外地工作期间每天的伙食补助费,省外按40元、省内按25元补助,不报销公杂费。第十七条出差人员在途期间,连续乘坐火车超过12小时的,可凭车票每满12小时,加发50元伙食补助费。出差人员乘坐全列软席列车时,原则上应乘坐软座,但在晚8时至次日晨7时期间乘坐时间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乘坐软卧,按照软卧车票报销。第十八条农民代表和城市无固定收入代表参加各级组织召开的培训、会议,会议期间由组织单位按每人每天100元计发误工补助,因参加会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比照工作人员办理报销。第十九条本制度中未列明的出差费用按照xx省财政厅关于印发xx省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的通知(x财行20xxxx号)规定执行。工作纪律督查办法为加强xx队伍建设,提高xx服务质量,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禁令”、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xx省机关效能建设“四条禁令”等规定及县委县政府有关正风肃纪的要求,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总则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xx县xx局全体工作人员。第二条本办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严肃执纪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二、相关行为规范第三条工作人员在作风纪律方面,不得出现下列情形:1.无故迟到早退;2.不按规定请假擅离工作岗位;3.无故不参加会议或迟到、中途退场;4.未按规定及时调整去向牌;5.办公室物品摆放不规范,环境卫生不整洁;6.擅自加装电子游戏软件及其他非工作用途软硬件;7.对群众信访投诉未及时认真办结、回复;8.违反禁酒令、禁购令;9.网上聊天、炒股、网购、玩电脑游戏的(包括电脑游戏程序处在运行状态)、看电影电视等;10.破坏团结、以语言侮辱他人,或与同事吵架、动手打人;11.有令不行、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第四条工作人员在廉洁自律方面,不得出现下列情形:1.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2.为配偶、子女或者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3.向管理对象索要财物,或者接受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礼金及各种有价证券;4.接受管理对象委托的有关工作职能范围内的的有偿代理或者中介服务;5.利用婚丧嫁娶事宜借机敛财;6.参加由管理对象支付费用的吃喝、高消费娱乐和旅游等活动;7.私存私放公款;8.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9.其他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行为。第五条工作人员在实施执法检查方面,不得出现下列情形:1.出于个人私利,利用执法检查打击报复,损害被检查对象合法权益;2.不按法定程序实施检查,不按法定权限或超越法定权限实施检查;3.推诿、拖延、拒绝履行检查职责;4.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隐瞒、包庇、袒护、纵容、不予制止和纠正;5.在实施执法检查过程中,态度粗暴、方式简单,造成不良影响的。第六条考勤采用县局规定的形式执行,请销假严格xx县xx局考勤请假制度执行。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第七条违纪违规行为被县级及以上纪检部门督查或县级及以上媒体曝光经查属实的,一般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第一次扣规范性补贴(事业编制人员扣发同等数额的绩效工资,编外用工人员扣发同等数额的工资,下同)X元,科室负责人连带扣除规范性补贴每人次X元;科室负责人违纪违规,第一次扣规范性补贴X元,局分管领导连带扣除规范性补贴每人次X元;局领导违纪违规,第一次扣规范性补贴X元,局主要负责人连带扣除规范性补贴每人次X元。第二次违纪违规的,扣发规范性补贴金额为第一次的二倍;第三次违纪违规,扣发规范性补贴金额为第一次的三倍,以此类推。第八条被县级以上各部门督查通报或被媒体曝光的直接责任人取消该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四、附则第九条本办法由局党组负责解释。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会议制度为贯彻民主集中制,保证决策民主化,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办事效率,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会议制度包括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生产总值核算会、全体干部职工会议、xx分析专题会、部门xx工作协调会议等。一、局党组会议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党组成员参加,列席人员根据情况由党组书记确定。会议议题由党组成员提出,党组书记确定。党组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一)议事内容1.传达学习和贯彻中央以及省、市、县委的重要决议和指示;2.分析研究和部署本局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3.讨论决定本局的干部任免、调进调出、招工招聘、离退休、以及总结评比、晋升奖惩等;4.按照规定开好班子民主生活会,搞好班子自身建设;讨论研究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问题;5.其他需要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或协调的重要事项。(二)议事程序1.会前准备。议题确定后,党组书记要责成有关科室事先准备并形成书面材料,提交党组会议研究讨论。2.会中决策。党组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根据议题,充分讨论,民主表决,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表决时,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人员的半数为通过。3.会后办理。党组会议作出的各项决议,按党组分工,由各党组成员组织实施,有关科室具体贯彻执行。二、局长办公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及其它局领导组成。由局长召集并主持,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其他列席会议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由会议主持人确定。局长办公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议题由局领导提出,局长确定。局长办公会议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一)议事内容1.通报省局、市局和县政府的重要会议精神,并研究提出贯彻实施意见;2.研究决定xx改革中的有关重大业务事项;3.根据省、市xx局的工作要求和县政府每个阶段的中心任务,研究本局的工作计划;4.讨论通过局机关重要规章制度;5.研究公务员考核、年度评比、工资调整、职工福利、财务等问题;研究局机关工作人员岗位变动;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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