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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燃、电力机车段修管理细则第一章 总则内燃、电力机车段修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内燃、电力机车段修管理细则 (以下简称段细 )是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内燃、电力机 、 车段修管理规程的要求,按路局信息、控制、管理、三基安全管理办法,规范内燃、电力机车检修工作, 保证机车质量,更好地适应铁路运输生产的需要,特制定本段细。 段细做为内燃、电力机车检修工作的标准,是机车质量管理的支持性文件,各项条款与段规 具有同等的效力。 内燃、电力机车的检修要贯彻“质量第一”和“修养并重,预防为主”的检修方针及局“单元控制、 循环检修、质量保周期”的检修工作原则,通过检修体制的改革,逐步实现从计划预防修向主要零部件的 专业化集中修和定期检测状态修过渡。 机车质量活动要通过贯彻 IS09000 族标准,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质量意识和管理水平,实现“2 扣” ” 00 化。 各机务段要加强机车质量信息的采集和利用,做到段内联网,建立机车检修综合管理系统,实现机车 关键部件和关键试验环节的试验数据采集、存储、分析的自动化。 段修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稳定和延续机车原设计和制造质量,使机车在两次修程间始终处于质量稳定 期内。开展机车“双达标”工作,通过检修、保养的达标,实现上述要求。 在执行过程中,遇有超出段细规定的问题时,机务段可以参照有关文件、技术资料等进行处理, 并上报主管部门备案。 段细由机务处负责解释。第二章 质量管理各机务段应建立以段长为主任的质量管理委员会 (以下称质管会) 和机车质量定期分析制度, 每月 10 日前、每年元月 20 日前对上月及上年度的机车质量情况进行分析。定期质量分析可结合“质管会会议” 、 “段验会议” 、机破、临修分析会一并进行。 一、质量管理委员会 质管会是机务段机车质量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确定职责、建立体系、实 现策划、控制和改进等活动,质管会要建立章程、会议制度和常设办公室。 1组织机构 主任:段长 副主任:主管检修段长。总工程师 委员:党、政、工、团主要领导,各有关科室、车间主任。 2质管会主要任务 以“双达标”工作为载体,采取多种形式收集、分析。利用机车质量方面的有关信息,有效控制机车 质量。结合部、局机车质量工作重点,针对本单位机车质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相关的机构、制 度、规定、办法、运作机制。按期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段工作规划、方针、目标,做出相应的决策、制定 分层次的技术组织措施,调动和发挥各级职能部门和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做好宣传、发动。推进、检查、 考核、表彰等工作。 质管会至少于每季度第一个月召开一次会议,全面分析机车质量管理情况,并检查上一次会议所布置 工作的实施进度。 二“双达标”工作 “双达标”工作是搞好机车质量工作的有效载体,是落实各项工艺范围标准的具体实践,是一项长 期的工作。各分局和机务段必须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 达标机车是机车在检修。运用中,检修和保养质量都达到了规定的标准。 样板车是机车检修、保养质量及各项技术指标符合达标机车标准,外观美洁,乘务人员的素质和礼仪 水平达到优秀,对其它机车和人员能起到示范和表率作用,由分局命名的机车。 1 “双达标”工作的日常管理“双达标”组织工作由质管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原则上由段质检室负责。质检室负责兑标、评定、 达标车档案管理等,对不达标项点进行考核。 2 “双达标”保证机制 各段必须按照路局有关要求制定机车检修、保养质量“双达标”管理细则 ,作为“双达标”工作 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保证机制。内容应包括:分局和段两级机构的职责和工作制度,明确规定“双 达标” 工作的方案,对“双达标”工作作出定时、定量、定责的规定。 3行为标准和状态标准 (1) 达标车、样板车评定标准; (2) 机车检修质量达标评分标准;(3) 机车保养达标评分标准; (4) 工具备品管理及礼仪定置管理评分标准;(5) 乘务员、检修作业人员礼仪标准; (6) 主要成本指标控制标准。 4 “双达标”工作的考核、奖励机制 机车中修和小辅修落成交验前进行一次兑标评定,达到标准的予以命名,不达标的机车整修合格后可 投入运用,但本次不予命名。 “双达标”的评定工作必须由段质管会副主任以上领导主持,召集有关人员按标准评定。 达标车兑标得分必须在 90 分及以上。 样板车兑标得分必须在 95 分及以上。 各段制定的标准不得低于局标准。各分局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样板车的评定工作,已命名的样板车需重 新进行评定。样板车在分局内平衡,样板车的命名数量一般不超过分局管内配属机车总台数的 10%。 运用机车发生责任机破以上事故,从发生之日起取消样板车、达标车资格下一盾环重新参加评定。 三、质量检查室 机务段设立质量检查室和专职机车质量检查员(以下简称质检员) 。质量检查工作是检修自身质量保 证体系的重要环节、质量检查室原则上隶属于总工程师直接领导。 质检员按检修车问人数 60:1 的比例配备,人数少于 120 人的车问,质检员不少于 2 人。 质检员的职责是从事作业过程的现场管理、关键工序的质量控制、检修范围、工艺执行的指导以及提 供对班组质量考核的依据。 1作业过程的现场控制 负责制定并落实中、小、辅修范围及检修作业过程的质量控制、跟踪及检查的各项制度。按范围、 工艺。技术标准及要求,做好检查、督促、指导工作,不断提高机车或部件质量的受控程度,交验合格的 配件及机车。 2关键工序的质量控制 关键零、 部件、 主要工序的工艺质量须经质检员确认合格后, 才可进入下道工序或进入中心备品库; 按规定的格式认真填写质量控制记录台账,做好质量信息的分析和反馈工作。 3检修范围、工艺的指导 结合执行范围、工艺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以督促或示范方式对作业者进行指导。认真总结经验,做到 月有分析及处理意见,季有小结、年有总结。 4质检员的权力 代表段行使作业过程现场管理职权。 对违章、违法的职工进行制止和考核;对坚持按工艺和标准修车的职工提出奖励建议。 5质检员的管理 段每月对质检员的工作进行分析、考核,对发现问题且解决问题多、工艺培训教育工作开展好、坚持 标准且及时制止违法、简化修、为围歼机破做出贡献的质检员给予表彰、奖励。 质检员应参加“百台赛”评比,月度奖金收入不低于一线工长的水平。四、机车检测工作 机车检测工作是适应修制改革需要,按照“修检分开”的原则,利用现代科技检测仪器,采用新技术、 新工艺对机车状态进行诊断,实现对机车质量的监控。在确保机车质量良好的前提下,延长部件的使用周 期和检修周期,减少过剩修理,为修制改革提供必要条件。 1机车检测工作任务 机车检测工作要围绕机车质量状态,开展机车电气线路检测,机车燃油压力波检测、机车轴承动静态 检测、机车油水检验,机车顶轮检测等项工作。 2检测中心 机务段应结合本段实际情况建立机车检测中心,明确检测中心的职责、职权。 (l)检测中心职责 贯彻执行部局、分局各项规章、制度及技术要求,按照与时俱进的原则,不断扩大机车检测范围和具 体项目,不断提高机车检测水平,使机车质量状态有序可控。 采用计算机技术和高科技检测手段,按照信息共享的原则,建立完善机车检测质量信息库,为各生产 车间提供高质量的信息,并监督、认证信息传递的情况。 掌握机车质量状态,生产任务及技术指标,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不断提出本部门的改进措施,充分利 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开展科学试验和质量课题攻关。 对各生产车间有关人员进行检测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检测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专业培训,掌握检 测有关知识。 (2)检测中心职权 通过人检、机检手段,对机车质量状态实施监控。 为机车检修和运用工作提供检测数据,对不良信息及时反馈,施修后进行认证。 制止使用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油脂及冷却水。 3机车检测项目 (1) 机车日常及故障机车检测项目 机车柴油机压力波检测; 机车电气线路检测; 机车车上部分电机轴承(主发电机、起动发电机、励磁机)检测; 机车顶轮检测 机车油水检验。 (2) 机车中、小、辅修检测项目 中修时轴箱轴承、电机轴承动静态检测; 小、辅修时机车电气线路检测; 小、辅修时压力波检测; 小、辅修时电机轴承检测; 小、辅修时油 水检测; 中、小、辅修时机车部件探伤检测; 中修顶轮检测。 4、检测分析的有关要求 日常做好统计; 检测后必须及时将检测数据存储,对异常检测项目要作好分析,方便查阅; 实行定时分析方法; 对机车检测实施月分析、季分析和年度分析; 分析故障规律和原因,向有关部门反映。 5轴承管理 (1)车承检测站的设置中修机务段要建立机车轴承检测站,按机车轴承技术管理规范要求配齐场地及设备。 (2)轴承检测工作范围 对内燃、电力机车牵引电机轴承、轴箱轴承、主发电机轴承状态进行检测和判定,不合格轴承应送有 关专业工厂大修或报废, 机务段对轴承不进行修理和选配。 (3)轴承检测要求 新品轴承上车前要进行动、静态检测; 旧轴承下车后必须解体进行动。静态检测,两项检测合格后方可装车。 动、静态检测设备、轴承检测仪及顶轮检测设备每两年检定一次,传感器每年检定一次。 中修段轴承检测资格认证由路局组织进行。 6探伤管理 (l)部件探伤 机车中、小、辅修,按局、分局规定探伤范围对零、部件进行无损探伤。 (2)探伤仪器的检查保养 探伤仪器应根据有关规定按检定周期及时检定,每日开工前应对探伤仪器进行检查,电磁探伤器应检 查灵敏度和提升力,磁粉探伤应检查粒度和磁性,超声波探伤仪应检查灵敏度余量、垂直线性、水平线性、 动态范围。 探伤工长每半月对探伤设备进行抽查。每月初由总工程师或检修段长主持,检修主任、设备主任、技 术主任、验收室主任、电力工长、探伤工程师、探伤工长参加,对探伤仪器进行检查。填写鉴定记录并签 宇,探伤组负责保管。 每项作业完毕,应及时将探伤仪器、附件、试块清扫于净,将仪器放到指定地点。 (3)探伤工作管理 机务段应加强对探伤工作的领导,总工程师或检修段长应熟悉有关探伤的规章制度,定期对探伤工作 进行检查,并在检查记录上签署改进意见,及时解决探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制定有关探伤工作的技 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机务段要认真执行铁道部颁发的机车零、部件探伤规则和内燃、电力机车主要部件判伤标准 及局发内燃机车主要部件探伤工艺 ,配足探伤人员和仪器,探伤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且必须接受专业 培训,取得铁道部无损检测委员会的资格证书后方可独立进行探伤作业。中修段至少有一名二级以上资格 证书的探伤人员。 各段应制定年度的探伤学习计划。每月至少组织学习一次,内容包括:无损探伤理论、工艺、范围、 实际测试,金属材料基本知识,有完整的教学进度、教学者和学习人员的考勤,有完善的考核办法及具体 奖惩制度。 机车主要配件探伤时,验收员应按规定参加,监督探伤作业过程。 探伤发现主要配件裂纹时,操作人员应通知鉴定小组成员:探伤工程师或检修工程师。验收员、检修 主任等。由鉴定小组成员共同按段规、熔焊规则及工艺规定确定处理意见。 探伤报废部件均须打上报废标记,远离探伤现场防止误用。 超声波探伤仪必须按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定,经局探伤设备维修站检定合格并发给检定合格证 后,方允许使用。使用期超过 8 年,必须送局探伤设备维修站进行技术鉴定。 探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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