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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经济法课程诊所式教学实训模式高校经济法课程诊所式教学实训模式 本文简介:摘要:诊所式法律教学是法学界全新的教学模式,能够实现实践与理论的有效融合。高等院校教学改革的重点应是进行教育模式的创新突破,实现实践教育由模拟教学进入到情景教学再深入到实习教学。在经济法实践教学中,应不断引入与当前地方高等院校向应用型转型相对接,服务创业就业的实践实训教学模式。文章探讨了适合高等院校高校经济法课程诊所式教学实训模式 本文内容:摘要:诊所式法律教学是法学界全新的教学模式,能够实现实践与理论的有效融合。高等院校教学改革的重点应是进行教育模式的创新突破,实现实践教育由模拟教学进入到情景教学再深入到实习教学。在经济法实践教学中,应不断引入与当前地方高等院校向应用型转型相对接,服务创业就业的实践实训教学模式。文章探讨了适合高等院校经济法课程开展诊所式教学实训模式的路径,从诊所式教学简述、高校经济法课程构建诊所式教学实训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具体对策三个方面进行了阐述。关键词:高校经济法;诊所式教学实训模式;构建对策20世纪60年代美国法学院兴起了一种全新的“诊所式法律教育”,它借鉴了医学院诊所临床实习的做法,倡导学生在实践中践行理论知识以真正提高法律技能。该模式被中国高校引进已有20余年,随着该模式的深入适用,对法学人才的培养颇见成效,但也凸显出一定的问题。一、诊所式教学简述诊所式教学(诊所式法律教育)又称临床法学教育(ClinicalProgram),是指学生在一个真实或虚拟的“法律诊所”中,在教师的指导下为处于困境中的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诊断”他们的法律问题,开出“处方”,为他们提供解决法律问题的方法,并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1。诊所式法律教育一改传统的应试教育,以解决实际法律问题为目的,培养学生职业岗位法律技能,提升学生职业法律素养,突出以学生为主导,以模拟场地为基点,再现真实情景,解决实际法律问题。诊所式教学可在校内建立相关实训中心进行,也可延伸到校外真实办案机构感受解决真实情景下的实际问题,加大高校学生的实训实践力度。诊所式教学模式更加注重法学内容的实际运用,高等院校引用该模式能够进一步提升学生的岗位技能。基于目前高等院校的特色各不相同,对于诊所式教学模式的运用应由浅及深,循序渐进。目前国内很多知名本科院校开设了法学诊所课程,并在教学中广泛运用。学者们对于本科教育开展该模式教学进行了诸多相关研究,具体到经济法相关课程,各地方高等院校应结合地方产业的发展特点,加强对经济法课程诊所式教学实训模式的研究,从而满足学生就业创业对岗位技能的需求,提升地方经济发展水平。二、高校经济法课程构建诊所式教学实训模式存在的问题(一)师资队伍方面高校经济法课程开展诊所式教学要求任课教师具有较高的经济法理论功底,同时也要具有和经济法职业相关的实践经验。经济法体系较为繁杂,它不是一部统一的法典,而是由很多法律组成的体系,而这其中不同法律之间又都是独立存在的,没有多少联系。经济法专任教教师不仅应熟知经济法体系,也应了解其拓展领域,这对于开展经济法诊所式教学的任课教师而言难度很大。高等院校经济法专业专任教师长期从事教学,缺乏经济法实践经验,讲课内容容易停留于理论本身,比较空洞抽象,不能很好地与实践相结合。而校外教师往往把精力放在自身接案业务上,放在实训教学的时间是少之又少,对于教学内容的安排过于随意,对于教学时间的安排过于松散,不能满足实训教学的实际需要,这也使校外教师的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和管理成为一个问题。(二)学生考核体系方面当前高等院校更加注重应用教育,进行应用性教学,加强对学生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但目前高校经济法课程对学生的考核体系过于单一,传统的闭卷考试仍占多数,形式仅限于传统的名词解释、单选、多选、案例分析、论述等,而这些题型只能片面反应学生的记忆能力和解决案例的能力,并且出题具有选择性,不可能包罗万象,一部分学生考出优异的成绩具有偶然性。即使有一些主观考察题目也是流于形式,很难深入全面地展开,这样学生的真实能力难以得到体现,理实一体化的初衷很难实现。针对这一问题,高校经济法课程诊所式教学模式应结合地方产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制定出一套全新、合理可行的考评方法。(三)教学经费和案源方面其一,经济法诊所式教学本身就倾向于实训实践教学,强调大量开展实训教学活动,让学生在实训实践活动中结合所学理论,从而实现理实一体化,这就需要教学经费作为基础。而大多数高等院校不是政法类高校,由于得不到学校的充分重视,经济法在高等院校中多是公共课或专业基础课,没有与之配套的经济法实训教学,由此也决定了在高等院校开展经济法诊所式教学经费不足问题的出现。其二,经济法诊所式教学重在案例教学,必须开展案例实训教学让学生融入实际,从而提升其运用法律知识有效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真实案源是经济法诊所式案例教学的基础,但在校大学生没有通过司法考试,没有执业经验,受理不了案件,很难接触到现实生活中的真实法律案例,企业为了减少社会负面效应避讳谈及真实法律案例,由此便导致了经济法教学过程中案源不足的问题。三、高校经济法课程构建诊所式教学实训模式具体对策(一)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高等院校应聘请职业经验丰富的经济法实务工作者担任兼职教师,积极开展诊所式实训实践教学,不断提升学生将理论转化为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对于调整经济关系主体的法,例如: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公司法个人独资法,应聘请创业成功人士来进行讲解;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企业破产法,应聘请一些大型企业的法律顾问来进行讲解;对于调整市场经济管理的法,例如: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垄断法,应聘请消协、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专家来进行讲解;合同法物权法票据法应聘请法院负责经济法的法官来进行讲解;证券法应聘请证券交易所的专家来进行讲解;市场经济宏观调控的法,例如:金融法财税法应聘请金融机构和税务局的专家来进行讲解。由于这些校外专家不了解学校的教学管理规定,也很难按时参加校内教学检查及提交一系列教学资料,应配备一名校内教师与校外专家进行对接来书写教学资料,这样也有利于校内教师和校外专家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同时,校内经济法专任教师也应努力提升自身学识,利用假期到企业行业、司法机构及律师事务所进行实践,努力通过司法考试,由此产生的费用学校应予以报销。此外,关于校外专家上课时间的安排和教学课时费的支付问题,学校应与校外专家所在单位进行协商,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及课时费计算办法,双方也应签订协议,保证双方合理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二)学生考核体系建设方面学生考试考核应打破期末考试的模式,应把经济法课程分成若干项目,每个项目学习结束进行考试考核。考核形式应多样化,如公司法考试考核可以是分组完成公司设立申报程序演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考试考核可以是消费者权益受损及维权程序情境再现,产品质量法考试考核可以是产品进货、检验及陈列的演练,合同法考试考核可以是合同书的全面撰写,财税法考试考核可以是账目的真伪审查,诉讼法考试考核可以是模拟法庭审判等。课程考核形式应由以书面闭卷考试为主的形式过渡为以书面闭卷考试、课堂整体表现、课后作业完成情况、模拟实训课完成情况等“四位一体”的全面考核体系。课程考核体系应制定出行之有效的评定标准及各方面成绩所占比例。建议书面闭卷考试成绩占30%,课堂整体表现成绩占20%,课后作业完成成绩占20%,模拟实训课完成成绩占30%,任课教师根据具体情况对所占比例酌情进行调整。课程考评应以应用性为主,重在考核学生的岗位技能熟练程度。具体考评标准是:运用经济法解决企业行业就业创业岗位问题的实际实施方案;分析、归纳技能依据经济法文书、报告的书写;创新技能依据处理企业行业真实案例的过程及方案;团队协作技能依据小组合作实施的模拟经济法庭再现演练实际效果2,实现对学生的知识掌握程度、分析问题能力、资料整理能力、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及团队协作能力等多方面综合考评。(三)教学建设方面1教学经费和案源方面高校经济法课程诊所式教学实训模式的构建过程中存在教学经费、案源不足等问题。针对教学经费不足问题,经济法任课教师应积极争取各类项目的资金支持,争取将经济法诊所式课程纳入各相关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之中,由学校统一拨付课程经费,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另外,学院也应重视经济法实训教学,对实训教学给予经费支持,使学生的法律素养得以提升,综合能力得以增强。针对案源不足问题,高等院校可以大量搜集网上真实法律案例进行分类研究,提出合理可行的解决方案。涉及经济关系主体的法律案例,应通过聘请的创业成功人士和企业法律顾问帮助搜集;涉及市场经济管理的法律案例,应通过聘请的消协、工商行政管理局、法院法官及证券交易所专家帮助搜集;涉及市场经济宏观调控的法律案例,应通过聘请的金融机构和税务局专家帮助搜集。学校应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合作,以获得较多的典型案例;学校也应加强校企合作力度,得到企业的支持以获得真实案例,同时为企业提供涉及经济法方面的咨询和建议。在各种合作中应注意,通过以上途径获取的真实法律案例应隐去真实名称向学生讲解,以保护当事人的隐私。2实训实践教学方面对于学生的实训实践教学,任课教师可争取资金在校内组建模拟经济诉讼法庭、模拟经济法咨询中心,或者申报进行经济法校外实训实践基地建设,在这些场地内让学生进行经济法实训项目的实训实践。(1)模拟经济诉讼法庭经济法课程由多个法律构成,每个法律自成一体。任课教师可以把构成经济法课程的每个法律分为1个项目,每个项目讲完后给学生分配任务。如:公司法讲述完毕把学生分成几组,成员自己选出组长。每一组课下自行搜集行业企业有关公司法的案例,自行分配角色,如意见不能统一由任课教师进行分配。教师在课堂上对于各组选择的公司法案例进行总体把控,各组所选案例应尽量涉及公司法的不同环节。如:公司申请设立案件、公司融资案件、公司合并或分立案件、公司解散清算案件等。这样才能让学生在学习后对每个知识点都加强巩固。另外,模拟审判正式进行之前教师也应监督学生在课堂上反复进行演练,纠正错误,有条不紊地安排好自己的陈述。在模拟法庭演练结束后,应由专任教师及校外专家一一进行点评和总结打分,最后每个学生再写一份详细的演练过程及总结交给任课教师。(2)模拟经济法咨询中心经济法课程可借鉴本科院校开展的法律诊所教学,如成立“武汉大学弱者权利保护中心”的做法3,在校内组建模拟经济法咨询中心,吸引校内外人士进行经济法律咨询。任课教师在课余时间在经济法咨询中心轮流值班,所带学生分好组和任课教师一同值班,在中心接待来访当事人进行有关经济法的咨询,出现学生解决不了的疑难问题再由值班教师进行专业解答,学生在一旁学习记录。为了有效监督学生实训效果,值班教师每天定时查看学生的答疑记录,及时给学生打分。同时,可以设置模拟经济法咨询中心网站或在校园网官网下设网页,接受校外人士的经济法咨询,现场接待或在线答疑解惑,同时也获得了更多的案源4。(3)校外实训基地面对面学习任课教师应尽力争取学校的支持,由学校领导出面与司法机关进行合作,在法院设立校外经济法实训基地,带领学生分组到法院旁听经济法案例,感受现场真实氛围,找出自身在模拟经济法法庭实训所无法获得的东西;还可以同法律援助中心合作开展社会法律援助,深入农村及社区进行经济法宣传,通过与群众面对面交流进行社会实践,感受真实情况,为群众答疑解惑;加强与本校就业办公室联系,让学生走进企业了解劳动者权益保护情况,了解企业的真实经济法律案例及解决途径,运用经济法课程中涉及的法律,如:企业法公司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来解决企业的实际经济法律问题;加强与消协、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联系,深入了解对消费者权益侵害的保护途径,运用经济法课程涉及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解决消费者消费过程中的实际问题。(4)校外单位实践学习加强实习实践学习,让学生到真实的法律工作岗位中更直观地体验不同法律岗位的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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