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行政答辩状-答辩状 行政答辩状范文-答辩状范文 行政答辩状范文_答辩状范文 行政答辩状范文 答辩人XX省XX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居处地XX县XX街XX号。 法定代表人冉XX,主任。 因郑XX不服土地管理行政惩罚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郑XX本在云台乡利民村四组有砖木结构瓦房,11017年 3月又向乡政府申请在自己承包的耕地上兴建住房,乡政府认为该地段不是农房建设规划点,因此没有同意。郑XX既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又未领取建房许可证,便擅自由承包耕地上兴建住房,是违反XX省土地管理实施方法第21条之规定的。在施工期间、乡政府曾多次派人前往现场劝阻施工,并发出关于郑八违章建筑通知书,限期将正在兴建的房屋拆除还耕,但郑XX不予理睬,乡政府于 11017年12月20日给县城乡建设委员会打了关于对郑 XX强行占用良田熟地建房的处理报告。经我们调查核实,认为郑XX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关于农村居民建住宅运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规定。为此,我们依据该法第四十五条关于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实行欺瞒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的规定,千11018年9月2日做出关于拆除郑XX非法占耕地所建住房的惩罚确定。 郑 XX以建房是经群众探讨通过的为由,不服土地管理行政惩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个所谓理由是站不住脚的,请依法裁判。 证据: 一、XX乡政府关于郑NX违章建筑通知书一份; 二、XX乡政府关于郑XX强行占用良田熟地建房的处理报告一份; 三、本委员会关于拆除郑XX非法占耕地所建住房的惩罚确定一份。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附:本答辩状副本一份 答辩人XX县城乡建设委员会(盖章) XXXX年X月X日 【行政答辩状范文-答辩状范文】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