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54页
第2页 / 共54页
第3页 / 共54页
第4页 / 共54页
第5页 / 共54页
第6页 / 共54页
亲,该文档总共54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该文本为Word版,下载可编辑借款合同管辖_借款合同_涉外合同仲裁管辖 【.jht868. - 涉外合同仲裁管辖】 很多人在写借款合同的时候总是会遇到很多的问题,而合同则是对于我们答应的事情的一种承诺,那么合同上的条款应该怎么写呢?jht868.我为您推荐借款合同管辖,想查看更多内容合同范本网为您提供。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借款合同当事人一般是金融机构与法人企业之间的借款关系,确定管辖权时,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合同履行地一致,那么问题很容易解决,如果出现二者不一致时,应如何确定呢?首先,借款合同中明确了履行地,双方争议应由履行地法院管辖;如果借款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那么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法复199310号,即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可见合同履行地是在出借方,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是一致的,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是,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是指依照合同的约定享有接受货币的债权的合同当事人的住所地)1一方所在地履行。起诉到法院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一般是出借人履行了义务后,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归 还借款的义务,致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借款人负有给付货币的义务,此时,接收货币在出借方即贷款方所在地,依照上面陈述的法律规定,由出借方(贷款方)即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一般是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原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借款合同签订后,出借人(贷款人)未履行义务,导致借 款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此时应履行义务的是出借人(即贷款人)一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法复199310号批复规定,由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此时应为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即贷款人所在地),而不应适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在接受货币一方(借款人方)即接受货币所在地履行。一般情况下,借款合同有效应判决履行,此时法院判决履行即判决贷款人履行义务,给付货币给借款人(接受货币一方),这样裁定管辖权由贷款方(出借人)所在地(被告地)法院管辖,有利于法院执行(可理解为执行法院所在地法院管辖),此种情况比较少见。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此规定如何适用借款合同中的民间借贷纠纷呢?民间借贷双方当事人一般为公民个人,若借款时没写借条,没约定利息,这样的合同属无偿合同,是实践性单务合同2。当出借人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之后,出借人不再负有其他任何义务,合同的义务主要是借款人的义务,即具有给付货币付还出借人的义务,此时,双方当事人发生纠纷时,应适用民诉法二十二条的规定,由被告地人民法院管辖。 借人(贷款人)存执的,当出借人依据借条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由原告人(出借人,贷款人)所在地(即接受货币方)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口头民间借贷纠纷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适用民诉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借款合同纠纷,除合同明确约定履行地外,履行地约定不明确的,由贷款方所在地,接受货币的债权的合同当事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适用民诉法第二十四条、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即给付金钱之债的履行地确定为债权人的住所地 若当事人对借款进行结算后,由借款人出据欠条给出借人存执,当双方发生纠纷时,应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此时,欠条应视为书面合同,适应最高人民法院法复199310号批复的规定,由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适应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同样,借款人出据借条(或借据)给出 以上是我为大家整理好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Jht868.Com我推荐 借款合同:借款合同(7) 申请贷款单位:_(以下简称甲方) _银行(以下简称乙方)甲方为承包_国(地区)_工程项目所需人民币周转资金,经乙方审查,同意在建设银行总行_号文件核定的贷款指标范围对内发放贷款双方除遵守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中央级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贷款办法(以下简称贷款办法)的规定外,协商同意下列各项内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一、乙方同意根据批准的贷款申请书,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元。二、乙方凭甲方提送的详细用款计划和具体用途清单,作为付款时审核依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三、乙方提供的贷款,期限_年_个月。甲方保证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_年_月_日止,还清全部本息。并附分次还款具体计划做为本合同的附件(略)。四、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还款期内,按年息百分之_计算。超过还款期限,逾期部分加收百分之二十利息。贷款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挪用部分加收百分之五十利息。贷款利息每季计收一次。五、乙方提供贷款的项目,如果甲方中止对外施工合同,应即通知乙方并还清贷款本息。六、甲方应按期归还贷款。到期不能如数归还时,应由甲方的担保单位负责从_(单位)_资金中清偿。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和甲方担保单位三方签章后生效,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后失效。合同一式三份,上述三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_乙方(盖章):_负责人(签字):_负责人(签字):_甲方的担保单位(盖章):_ 负责人(签字):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签订地点:_签订地点:_ 借款合同 :正规借款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借款合同的相关规定: 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一百九十八条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 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二百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 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正规借款合同范本 贷款方:_ 借款方:_ 保证方:_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种类 _ 第二条 借款用途 _ 第三条 借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_元整。 第四条 借款利率 借款利息为千分之_,利随本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_年零_个月,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第一期_年_月底前_元 第二期_年_月底前_元 第三期_年_月底前_元 2、还款分期如下: 第一期_年_月底前_元 第二期_年_月底前_元 第三期_年_月底前_元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 2、还款方式:_ 第七条 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6、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时,应优先偿还贷款。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消工程建设等设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公章) 代表人:(盖章) 地址:_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