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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本为Word版,下载可编辑转让合同:对债务转让的追索-非诉催收_债务转让双方协议_债务转让合同范本 【.jht868. - 债务转让合同范本】 写合同是一件非常需要专业知识的事情,我们写合同或是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严谨,那么标准的合同格式到底是什么样的呢?jht868.我为您推荐转让合同:对债务转让的追索-非诉催收,想查看更多内容合同范本网为您提供。 上海某铝材有限公司(下称委托人)因300万货款的追索找到我们事务所。基于及时给委托人回笼资金,减轻资金周转不灵给企业带来的付面影响,我们仔细研究了整个案件发生-发展-目前状态。同时仔细研究了债务企业及其关联企业。我们律师从中发现有一债务企业之外关联企业于07年8月曾代债务企业还款50万及60万的事实。综合各方面的资料,我们推导出债务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代为还款行为其实是个债务转移协议。“尽管债务企业与其关联企业并没有签订过书面债务转移的协议,但关联企业向委托人代为还款50万及60万的款项的事实行为,应当推定为债务企业向委托人拖欠300万元的债务已经转移给其关联企业”。合同法中规定,债务的转移必须由债权人的同意,这样的同意是明示的,我们通常不认为口头的同意具有很高的证明力,如债务人与其关联企业之间没有书面债务转移协议,又如何认定发生债务转移呢?我们的观点是:由于关联企业在没有接受到任何借款或欠款的情况下,做出了很多还款的行为,从而推定为关联企业是在履行债务企业的还款义务,这个还款是建立在委托人与债务企业之间的销售合同的基础上的。可见,代为还款50万、60万的行为是债务转移行为,同时也争得了债权人(委托人)的同意,这个债务的转移合法有效。从上面的推定,我们认定寻找债务企业之关联企业追索欠款300万,也得到债务企业的配合。最终委托人利益得到很好的维护。综上所述,我们可以通过这个案件得出以下的结论,由此对于债务的转移有一个更加深入的认识:第一、正确区分债务转移与第三人代为履行。关键在于债权人在这个中间担当了一个怎样的角色,他的意思表示是否放弃了对第一债务人的追索权,如果放弃,我们可以视为债务转移,否则只能作为第三人代为履行。第二、是否具有债务转移的协议。债务转移是需要债权人的同意的,故而一定要存在一种有效形式的协议,这个协议是符合一般合同的要约和承诺的规定的,并且是反映了三方真实意思表示的,是有效的、不可撤销的一个合同。缺少以上任何一项都不能作为债务转移,我认为,这个也是债务转移的必备要件。在本案中,具体体现为关联企业代为还款的票证作为转移的协议。第三、债务具有可转移性。这个是债务转移的前提。那些具有人身性质的债务是不能转移的,当事人特别约定的以及法律直接规定的不得转移的都不能转移。第四、债务必须合法存在。如果债务的存在本身是违法的,他的转移行为必然是要撤销的。上海诺迪律师事务所2022年12月 编辑推荐 转让合同:关于与债务转让人、债务受让人签署债务转让协议的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关于与债务转让人、债务受让人签署债务转让协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提示:1、合同类型:债务转让协议2、协议各方:债务转让人:飞跃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飞跃集团”)、飞跃进出口有限公司(简称“飞跃进出口”)、飞跃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飞跃股份”)债务受让人:宏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宏业建设”或“债务受让人”)其他相关方:浙江元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元泰典当”或“债权人”)、邱继宝等3、转让债务:飞跃集团需偿还元泰典当的3000万元借款。一、概述截止2022年4月1日,飞跃集团应偿还元泰典当3000万元借款。现宏业集团愿意承接飞跃集团债务,并履行原先飞跃债务处置协议相关的偿还义务,承诺于2022年11月30日、2022年11月30日向元泰典当各归还1500万。二、债务转让人基本情况宏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台州市椒江区注册资本:7180万元法定代表人:徐学林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房地产开发经营;金属材料批发、零售;商品混凝土生产与销售;预制构件、新型墙体材料、混凝土外加剂制造;粉煤灰加工。本次债务转让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三、协议的主要内容1、转让标的:债务转让人所承担的飞跃债务合计3000万元人民币2、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债务受让人取代债务转让人成为飞跃债务的债务人,应于2022年11月30日之前向元泰典当偿还1500万元人民币,于2022年11月30日之前向元泰典当偿还剩余1500万元人民币;元泰典当同意债务受让人所受让的飞跃债务不计利息。四、履行协议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该协议的履行,有助于化解飞跃集团债务偿还问题,对公司经营有积极影响。五、备查文件1、公司六届九次董事会关于同意飞跃集团债务转让的意见;2、债务转让协议。特此公告。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4月1日 转让合同:合同债务转让 懵经理既服装厂最新生产了一批新潮夏装,老刘看过货之后,觉得款式不错,应该有赚头,就找了懵经理,同巨系2022年1月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老刘以10万的价格全部买下懵经理生产既夏装,懵经理也知道,其实老刘手头的钱只够卑部分者,净下既要等老刘将夏装转手卖出先至可以卑,懵经理有点不放心,但系又吾想放弃,点讲都系10万窝,甘他就同老刘稳左老刘的老友李经理作为担保人,并且三人签订了合同。也即系话,如果到了合同规定的时间老刘仲吾可以还钱给懵经理的话,甘老刘欠懵经理的钱就要由李经理来还。老刘系合同签左后就卑左懵经理4万,本来谂住将D衫转手卖出后即刻就可以还番净低既6万,谁知天气回寒,夏装销售不理想,但是又快到期还钱,老刘急到乜锦,惟有去稳个以前的老友张老板来“江湖救急”,卑张老板替自己还住果6万先,张老板看在多年交情的份上就同意了,懵经理知道左就谂:“老张想做冤大头,我求之不得拉,况且我还和李经理有合同,老张还不了还可以找老李,这6万反正走不脱,都系早罗早安心。”于是就应承左,但系又惊张老板反悔,于是懵经理和张老板、老刘又签左份合同,说好由张老板帮老刘还钱,签左合同,懵经理顺手打左个电话同李经理讲左声。但是,到左还钱的时候,张经理又岩好手头现金不足,懵经理无计,只有又去找李经理,叫老李替老刘还钱,李经理就不同意按照当时合同还钱,说:“冤有头债有主,既然老张答应替老刘还钱,那就与我无关了,有什么你就找他。”懵经理说:“我与老张点吾关你事,反正我和你有合同,白纸黑字,你点可以赖帐架?”李经理坚决不同意,无奈之下,懵经理来到法院起诉李经理,要求法院判决李经理按照当初合同约定还钱。债务人:刘老板 担保人:李经理 债务受让人:张老板本案中,懵经理同意老刘将债务转让给老张,并签订了合同,所以该债务是转让的债务,因此该转让是合法有效的。此时,老刘不再是合同的债务人,而应该由老张代为履行老刘的付款义务,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从债务和附随义务,如利息、违约金等等。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换言之,只要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可以与第三人协议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承担,债务转移即告成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必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方才有效。因为在债务移转的情况下,第三人资信情况如何,是否具有情偿债务的能力,都直接影响到合同义务能否得以履行,债权人的利益的保障问题。如果债务人不征得债权人的同意的情况下,将债务随意转让给第三人,势必会因第三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债务,导致对债权人利益的重大损害,所以债务移转必须要取得债权人同意。如果是合同义务的全部转让,那么原债务人已脱离了原来的合同关系,新债务人必须全面地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是合同义务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那么,加入合同关系的第三人与原债务人一起共同向同一债权人承担合同义务。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地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债务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合同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现象。债务转让应但具备以下的条件:1、须有有效债务存在;2、被转移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A性质上不可转移的债务,往往与特定债务人的人身具有密不可分的联系的债务,需要特定人履行的,不得转让);3、第三人须与债务人就债务的转移达成合意;4、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的同意。担保法,问题是否在于第23条之规定:“担保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老李对懵经理与老刘之间的债务承担的是担保责任,但是该担保责任在老刘与老张的债务转移时,已通知老李,故老李的担保义务并没有因为债务的转让而免除,老李应当承担连带的责任。 转让合同:债务转让与代为履行的区分 原、被告于2022年合伙设立了某家具厂。双方于2022年5月6日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原告退出合伙,其投资在该厂的40万元由被告负债返还,同时约定了还款时间、方式。还款方式为:由原告出具收据,在某装修公司取款。协议签订后,某装修公司共给付了10万元,尚欠30万元经多次催要未果。故原告起诉要求被告立即给付尚欠的30万元。被告抗辩认为本案中被告的债务已转让给装修公司,要求将其追加为第三人。评析本案的关键问题在于确定原、被告及某装修公司之间的关系,即是债务转让还是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这是关于第三人代为履行的规定。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这是关于债务转让的规定。可以看出,两种制度之间有一定的联系,都存在第三人履行债务的情况,但两者实质并不相同。笔者认为其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三点:一是在债务转让中,要取得债权人同意,否则不发生效力;在第三人代为履行情况下,第三人并没有与债权人或债务人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代替履行债务的表示产生的效力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人也不得直接向第三人请求履行。二是在债务转让中,第三人成为债务人,是合同当事人;但在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情况下,第三人只是履行主体并非合同当事人。三是在债务转让的情况下,第三人成为合同当事人,如果其完全代替债务人的地位,则债权人不能要求原债务人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而在第三人代为履行时,债务人就对第三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承担责任。债权人也只能向债务人而不能向第三人请求承担责任。笔者认为,从本案的实际情况来看,被告与某装修公司并未发生债务转让关系,被告要求追加第三人的请求不成立,理由如下:首先,被告作为债务人,并未与装修公司另外达成债务转让协议,原、被告之间的协议只是明确付款方式是在该公司取款,并未明确这是一种债务转让。这就表明债权债务仍存在于原、被告之间,某装修公司并未真正作为债务人加入到合同中。其次,合同法规定债务转让需债权人同意。因为在债务转让情况下,第三人的资信、偿债能力如何,都直接影响到合同义务能否顺利履行,关系到债权人的切身利益。本案中,原、被告的协议并未明确是债务转让,原告亦并不认可被告债务转让的说法。再次,仍需债务转让第三人同意。本案中,原、被告之间的协议并未明确将债务转让给某装修公司,该公司更未在此协议上签章,故不能将该公司事后的付款行为推断为其同意接收债务。 转让合同:债务转让协议 新债务人(以下称甲方):?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债权人(以下称乙方):?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原债务人(以下称丙方):?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为妥善解决乙、丙双方的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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