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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泓域/速冻米面项目投资评估与管理方案速冻米面项目投资评估与管理方案xxx集团有限公司目录一、 税费及附加的估算4二、 项目税后利润及其分配10三、 总成本费用的构成11四、 总成本费用的估算13五、 资金成本计算与筹资方案的选择23六、 项目筹资方案评估的意义27七、 投资概述27八、 投资项目评估学的理论基础36九、 项目45十、 项目评估52十一、 可行性研究的阶段划分及其主要内容64十二、 项目评估与可行性研究的关系67十三、 投资项目盈亏平衡分析71十四、 项目投资风险理论74十五、 敏感性分析的步骤和方法81十六、 敏感性分析的作用和局限性84十七、 项目基本情况86十八、 产业环境分析91十九、 经济发展驱动,餐饮快速扩张92二十、 必要性分析93二十一、 项目进度计划94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一览表94二十二、 经济效益评价96营业收入、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表96综合总成本费用估算表98利润及利润分配表99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101借款还本付息计划表104一、 税费及附加的估算税费及附加值在项目评价时需按规定计入项目投资,从成本或效益中直接扣除的税金、费用及附加费,根据我国税制改革实施方案,一般计征的税费及附加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增值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辆购置税等。(一)增值税1、增值税定义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是对销售商品或者劳务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它是我国现阶段税收收入规模最大的税种。2、增值税征税范围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进口货物。下面主要列出六种常用的征税范围。(1)销售货物。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是指销售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有偿是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2)销售劳务。在中国境内销售劳务,是指提供的劳务发生地在中国境内。销售劳务是指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3)销售服务。销售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交通运输服务是指利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邮政服务是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邮件寄递、邮政汇兑和机要通信等邮政基本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和其他邮政服务。电信服务是指利用有线、无线的电磁系统或者光电系统等各种通信网络资源,提供语音通话服务,传送、发射、接收或者应用图像、短信等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业务活动,包括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金融服务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现代服务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4)销售无形资产。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技术包括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自然资源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其他自然资源使用权。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包括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公共事业特许权、配额、经营权(包括特许经营权、连锁经营权、其他经营权)、经销权、分销权、代理权、会员权、席位权、网络游戏虚拟道具、域名、名称权、肖像权、冠名权、转会费等。(5)销售不动产。销售不动产是指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建筑物包括住宅、商业用房等可供居住、工作或者进行其他活动的建造物。构筑物包括道路、桥梁、隧道、水坝等建造物。(6)进口货物。进口货物是指申报进入中国海关境内的货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只要是报关进口的应税货物,均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除享受免税政策外,在进口环节缴纳增值税。3、增值税税率(1)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2项、第4项、第5项(下列第2、4、5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3%。(2)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农产品(含粮食)、食用植物油、食用盐、自来水、暖气、天然气、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农机等货物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时,税率为9%。(3)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1项、第2项、第5项(上述第1、2项和下列第5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4)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0,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5)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0,包括国际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服务(如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设计服务等)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服务。4、增值税估算(二)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企业所得税实行比例税率。居民企业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且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通用税率为20%。(三)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流通转税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纳税环节确定在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环节上,从商品生产到消费流转过程中只要发生增值税、消费税的当中一种税的纳税行为,就要以这种税为依据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区的不同设置了两档比例税率: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的,税率为5%。(四)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是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同级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同级财政部门监督管理,专门用于发展地方教育事业的预算外资金。其征费范围同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相同。二、 项目税后利润及其分配利润是企业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反映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效益,首先表现为销售利润。利润分配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对所实现的利润总额及从联营单位分得的利润,按规定在国家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分配。利润分配的程序一般分为三个阶段:以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加上从联营单位分得的利润,即企业全部所得额,以此为基数,在缴纳所得税和调节税前,按规定对企业的联营者、债权人和企业的免税项目,采取扣减的方法进行初次分配。所扣除的免税项目主要有:分给联营企业的利润、归还基建借款和专用借款的利润、归还借款的利润、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利润及企业各种单项留利等。对于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企业,在进行税前利润分配后,应在承包经营期内按承包合同规定的形式上交承包利润,不再计征所得税和调节税。全部所得额扣除初次分配后的余额,即为企业应税所得额。以企业应税所得额为基数,按规定的所得税率和调节税率计算应交纳的税额,在国家和企业之间进行再次分配。应税所得额扣除应纳税额后的余额,即为企业留利,以企业留利为基数,按规定比率将企业留利转作各项专用基金。三、 总成本费用的构成总成本费用由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两部分构成。(一)生产成本的构成生产成本亦称制造成本,是指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其他直接支出和制造费用。1、直接材料直接材料包括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原材料、辅助材料、设备配件、外购半成品、燃料、动力、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及其他直接材料。2、直接工资直接工资包括企业直接从事产品生产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3、其他直接支出其他直接支出包括直接从事产品生产人员的职工福利费等。4、制造费用制造费用是指企业各个生产单位(分厂、车间)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如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维简费、修理费、物料消耗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劳动保护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保险费、租赁费(不包括融资租赁费)、设计制图费、试验检验费、环境保护费及其他制造费用。(二)期间费用的构成期间费用是指在一定会计期间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没有直接关系和关系不密切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期间费用不计入产品的生产成本,直接体现为当期损益。1、管理费用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公司经费(工厂总部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及其他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董事会费、咨询费、顾问费、交际应酬费、税金(企业按规定支付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土地使用费(海域使用费)、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推销、开办费推销、研究发展费及其他管理费用。2、财务费用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面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期间的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调剂簿记手续费、金融机构手续费及筹资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等。3、销售费用销售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产品、自制半成品和提供劳务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及专设销售机构的各项经费,包括应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委托代销费、广告费、展览费、租赁费(不包括融资租赁费)和销售服务费用、销售部门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费、低值易耗品推销及其他经费。四、 总成本费用的估算为便于计算,在总成本费用中,我们将工资及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推销费、利息支出进行归并后分别列出,该表中的“其他费用”是指在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中扣除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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