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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几点建议近年来,我区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通过建强基层组织、整合村级资产、创新发展路径,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2021年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2425.5余万元,村均37.75万元,其中:50万元至100万元村23个,占比34.8%;100万元以上村3个,占比 4.5% 。为进一步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促进农村居民共同富裕,续写乡村振兴新篇章,迫切需要再出实招、再下真功,进一步做好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这篇大文章。一、我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现实条件(一)“三变”改革奠定了经济基础。2016年7月至2018年10月,我区在全省率先推行了“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的农村“三变”改革和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改革不仅激发了农民对发展经济的热情,而且也为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奠定了基础。改革后,村集体的资源、资产及资金利用效益逐年提高,村集体组织自身的“造血”功能明显增强,目前村级资金入股优质农业企业及投资金融机构达3200万元。(二)“三项举措”注入了发展动力。区委决定从2019年开始实施“强基固本、强村富民”工程,聚焦村集体经济发展推出了三项举措。一是制定了全区集体经济20192022年发展规划,规划实施期间每年均遴选重点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并进行考核;二是区财政设立1000万元农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为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分担风险;三是芜湖津盛农村商业银行等4家金融机构分别推出了助力乡村振兴的信贷新产品,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最高授信可达3000万元。这些举措有力地推动了全区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三)“三信”创建集聚了金融资源。近几年来,区人行引导辖区内涉农金融机构全面深化“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创建工作,重点围绕乡村产业发展和农村集体经济增收,完善授信用信机制,向上传递信用信息,向下传递金融惠农政策,对不同等级的信用主体开展差异化授信。通过“整村授信、批量授信”等方式,为普惠金融各类信用主体“精准画像”,提高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推动金融资源向农村集聚。截至今年11月底,全区共创建信用村47个,整村授信金额全区合计达6.88亿元。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发展内生动能不足。对于村一级组织和乡村本土能人及农民而言,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与自身利益缺乏紧密关联,从而导致村集体经济发展内生动能不足。虽然区委区政府对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实行了考核激励制度,但仍有部分村组织存在畏难情绪,村干部对发展集体经济的热情不高。(二)经营性收入来源少。土地承包制使农户成为农业的主要微观经营主体,极大释放了农户家庭经营的生产潜能,但也导致集体经济组织事实上不再具备对承包土地的直接支配权利。当前全区集体经济组织所能直接支配的资源仅为少量“四荒地”、留用地、水面、林地和闲置集体建设用地等,类型单一,数量有限。资源的有限性导致集体经营性收入来源渠道非常狭窄。(三)资源价值转化不畅。我区特殊的自然地理和社会人文环境孕育了丰裕的农业资源、景观资源以及文化资源,保持着优良的生态本底。因农村地区对人才、资金、技术等发展要素的吸附能力薄弱,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自身积累也较为有限,激活内部资源的能力缺乏,导致农村资源转化不畅。(四)发展空间有待拓展。我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都以行政村作为基本范围,集体经济发展也基本以村域进行谋划和推进。由于单个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的各类资源资产数量有限,单村发展模式使集体经济发展空间严重受限,普遍地落入“发展能力陷阱”,村与村之间发展不平衡的局面更加凸显。三、几点建议(一)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乡村能人的关键作用。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作为优化乡村治理的重要方面,构建有效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浓厚氛围,引导基层干部克服消极懈怠心理和畏难情绪,极力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导向作用。运用“物质+精神”的双重手段,促进新乡贤、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等各类乡村精英人员回归家乡,通过规定程序让各类人才进入村级领导班子或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层,有效发挥乡村能人的带动作用。(二)加快完善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好股东代表大会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的制度安排,组织实施好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等改革。完善监事会议事规则,使其全程参与合作社“三重一大”事项监督,让合作社管理者按章办事,规范运营,确保股东权益不受损。健全集体经济组织民主理财制度,定期向股东或社员通报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充分发挥好集体经济组织在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等方面的功能作用。(三)有效盘活农村集体资源。深度挖掘全区农村地区富集的生态资源、自然光热资源和水文资源、历史人文资源等,构建乡村产业与集体经济发展的紧密衔接机制。各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深度盘活农村承包地、“四荒地”、水面、林地和闲置宅基地、经营性建设用地等,发展特色农业、观光农业、康养农业、生态旅游、文化创意等多种产业和业态,通过产业业态的多元化发展,形成集体经营性收入来源。对辖区内的农村住房、老村址等空闲资源集中登记造册,采用修缮、加固、更新、有偿出租的方式,充分发挥空闲资产资源作用,拓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路子。(四)积极发展服务创收。赋予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承接小微型基础设施建设的资格,扩大农村小微型基础设施建设村民自建的范围和规模;拓展政府购买集体经济组织公共服务的范围,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接公路绿化养护、人居环境整治、塘坝沟渠清淤扩挖、改厕、水利工程建后管护等公益性项目。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因地制宜发展生产和生,为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提供生产、农资供应、技术指导、加工仓储、营销流通等服务,为小农户提供农产品全产业链托管服务,为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提供居家养老、托幼服务。引导集体经济组织为进入乡村的外来投资主体提供劳务用工、物业管理等配(五)积极探索跨区联合发展模式。随着我区现代农业和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集体经济发展需要突破单村发展模式的局限。在生产性农业服务业和旅游业发展上,应探索集体经济多村联营制,鼓励多个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共同出资的方式联合成立多村合作集体经济组织,形成“强强联合”“弱弱抱团”“强弱互补”的发展新格局。因受生态保护限制、规划限制、村内资源匮乏或发展空间较小的村,应鼓励其向外购置商贸店铺、厂房、入股其他村集体或企业等异地置业。建议区政府本着自愿的原则,鼓励集体建设用地多的村,拿出适量用地指标在工业用地规划区联合自建标准化厂房出租,形成村级永久受益的优质资产,增加村集体收入。(六)创新性用好财政惠农政策。整合现有涉农资金,设置区支持集体经济发展专项基金,作为全区集体经济发展的启动资金或贷款贴息、融资担保资金,并将发展集体经济与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生态环境改造等各类支持政策有机衔接,切实解决政策支持不足导致集体经济发展缺乏效率问题。建议将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形成的资产量化给集体经济组织,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以资产入股各类经营主体,形成分红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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