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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报告评审规程(试行)为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报告评审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程。一、责任分工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指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确定第三方报告技术审查单位。各区、县(市)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同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承担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的具体工作。各区、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核实项目用地面积(四至范围)、土地使用权人、规划用途、用途变更、有关用地审批和规划许可等信息,确定部门代表参加评审。各乡镇、街道负责核实管辖范围内地块的历史和现状。二、评审受理范围评审受理范围为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甲类、丙类地块,乙类地块由土地使用权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规范自行组织专家评审。(一)甲类地块:用途变更为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园绿地中的社区公园或儿童公园用地的地块。(二)丙类地块:除甲类、乙类地块外,化工(含制药、农药、焦化、石油加工等)、印染、电镀、制革、铅蓄电池制造、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和危险废物经营等8个行业中关停并转、破产或搬迁企业的原址用地,经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地块。三、评审流程(一)评审申请申请单位向各区、县(市)生态环境分局提交评审申请,通过省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网址:*)提交评审相关材料如下:1.xx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详细调查报告专家评审申请表(详见附件2);2.申请人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3.申请人承诺书(详见附件3);4.报告出具单位承诺书(详见附件4);5.xx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详细调查报告。(二)评审受理生态环境分局应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审查单位完成评审材料的初审。对于未通过初审的,要通过信息系统退回申请材料,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对于通过初审的,正式受理。(三)组织评审1.组织会议。各区、县(市)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同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组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技术审查单位协助组织专家审查会,乡镇(街道)、申请单位、技术报告编制单位均应派员参加。通过信息系统抽取确定审查专家,人数为单数,初调3人、详调5人。原则上在正式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专家审查会。2.专家审查意见。专家评审会对报告的规范性、全面性和真实性进行专业判断,并形成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审查表(详见附件5)和书面专家评审意见,评审意见应明确给予报告是否通过、污染物含量是否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是否需要进行风险评估、是否纳入污染地块名录等结论,并说明理由及需整改的内容。专家审查意见为“不予通过”的,经修改完善后应当重新评审。评审时或评审后发现存在未查明的污染(包括污染物或污染区域),可以要求补充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重新评审。需召开多次专家评审会的,原则上应为同一批专家。3.技术审查意见。技术审查单位负责对修改后的技术报告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的,技术审查单位应于申请单位提交修改完善后技术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分局出具书面技术审查意见,应包括地块概况、项目概况、对技术报告的总体评价和工作建议等内容,并提出“通过技术审查”“移入污染地块名录”等结论性建议。复核未通过的,申请单位按程序重新申请。(四)评审结论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同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收到技术审查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xx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详细调查报告评审结果告知表(详见附件6),书面通知申请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应将地块相关信息、报告、专家评审意见、技术审查意见及结果表上传信息系统。四、其他事项各区、县(市)生态环境分局做好各项档案存档工作。本规程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附件:1.*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报告评审流程图2.xx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详细调查报告专家评审申请表3.申请人承诺书4.报告出具单位承诺书5.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技术审查表6.xx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详细调查报告评审结果告知表附件1*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报告评审流程图附件2xx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详细调查报告评审申请表申请项目名称项目详细地址省*市 县(市/区) 街道(镇/乡) 路 号地块正门经度: 纬度:申请项目类型(初步调查、详细调查)地块类型甲类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园绿地中的社区公园或儿童公园用地。丙类地块:除甲类、乙类外,化工(含制药、农药、焦化、石油加工等)、印染、电镀、制革、铅蓄电池制造、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和危险废物经营等8个行业中关停并转、破产或搬迁企业的原址用地,经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其他:业主单位(土地使用权人)(盖章)业主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调查单位调查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采样单位采样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检测单位检测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现状用途/规划用途地块面积(m2)土地使用权取得时间(地方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申请的,填写土地使用权收回时间)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规划文件等证明地块范围和规划用途的证明材料,并提供附件已依法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已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已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他:拟提交评审的项目概要(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地块概况:四至范围(根据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注明拐点坐标,可另附图)、周边环境概况及环境敏感目标、地块历史及曾从事行业概况;2、项目概况:项目起止时间、规划用途、调查主要内容;3、调查布点与采样分析:布点原则、土壤及地下水点位数、检测指标;4、调查报告主要结论:简述调查报告主要结论(100字以内)5、附空间矢量图可以附件。相关材料目录:可以附件。业主单位代表人: 单位:(签字) (盖章)提交日期:调查单位代表人: 单位:(签字) (盖章)提交日期:附件3申请人承诺书本单位(或者个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或者本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为报告出具单位提供的相应材料、全部数据及内容真实有效,绝不弄虚作假。如有违反,愿意为提供虚假资料和信息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承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申请个人):(签名)年月日附件4报告出具单位承诺书本单位郑重承诺:我单位对xxxxxx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成性负责。本报告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姓名:身份证号:负责篇章:签名:本报告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负责篇章:签名:姓名:身份证号:负责篇章:签名:姓名:身份证号:负责篇章:签名:如出具虚假报告,愿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承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附件5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技术审查表项目名称:评审时间:第_次审查编制单位:序号主要项目审查内容审查结论审查说明否决项(以下8项中任意一项判定为“涉及”,则评审结论为“不予通过”)1与采样时相比,地块现状已经发生重大变化,且该变化极可能影响最终的调查结论涉及 不涉及2未对地块规划做明确说明,或用地类别判断出现错误涉及 不涉及3调查期间地块内仍然堆存有固体废物(不含建筑垃圾),且未针对其进行清理及说明涉及 不涉及4土壤或地下水采样位置设置不符合要求,遗漏重要污染点位或污染层涉及 不涉及5土壤或地下水样品检测指标不全面,遗漏必测项或特征污染物涉及 不涉及6土壤或地下水采样和检测实施不规范,或缺少必要的质控手段,且极可能影响最终调查结论涉及 不涉及7现场调查过程、实验室检测分析或调查报告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涉及 不涉及8调查结论不明确或其它原因导致调查结论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涉及 不涉及打分项(共计42项,按照总分计算后80分以下为“不予通过”)1报告封面及扉页审查报告封面及扉页格式是否规范,扉页应包括项目名称、委托单位、编制单位、编制日期、项目负责人、参与人员、承担的工作内容并签字确认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2项目概述项目情况介绍是否清楚,至少包括项目背景、编制目的、编制依据、前期工作概况、主要工作程序等内容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3地块基本情况地块公告资料或数据地块公告资料或数据是否表述清楚,包含:地块名称地块地址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地块位置、面积和边界地块位置、面积和边界表述是否清楚,至少包括:地理位置图地块范围图边界拐点坐标周边土地利用情况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土地所有人或管理人资料地块重要/重大变化的时间和所有人信息是否表述完整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地块使用现状和历史情况地块及周边使用现状及历史情况表述是否完整,至少包含:地块现状照片地块及周边利用历史变迁图地块历史是否追溯到农田或未利用状态的时间节点地块内平面布置图,并描述地块内建筑、设施和生产的历史变化情况地块周边紧邻主要企业的类型、方位、距离、主要生产工艺等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地块自然环境地块所在区域自然环境条件表述是否清楚,至少包含:地形地貌气象条件水文条件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流向周围敏感目标分布图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地块未来规划地块未来规划用途是否表述清楚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4关注污染物和重点污染区分析地块相关环境调查资料是否表述完整,至少包含:环评等资料或以往调查报告简要情况 材料缺失,须说明缺失的原因紧邻地块是否存在影响该地块的现状或历史污染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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