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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法第九章流转税法律制度本章导言一、题型题量及分值分布在最近3 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1 3 分,20 0 5 年分值为1 2分,但20 0 2的分值高达1 8 分,属于非常重要的一章。主要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和计算分析题,必须学会计算。份题20 0 320 0 420 0 5题数分值题数分值题数分值单项选择题111133多项选择题1214判断题11计算分析题21 015简答题15合计51 42651 2二、考点分布年份题型分值为点20 0 2单选2消费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多选8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关税到岸价格;可以抵扣已缴纳的消费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判断3关税补缴;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的解缴;进口环节缴纳增值税计算5营业税;增值税20 0 3单选1旅游业务缴纳的营业税多选2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判断1销售不动产的营业额的核定计算1 0增值税;营业税20 0 4单选1营业税的税基计算7增值税;营业税20 0 5 年单选3消费税计算;应纳增值税的情形;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多选4消费税的复合计税;营业税的免征。简答5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的计算、关税纳税期限。三、2 0 0 5 年辅导教材的主要变化20 0 5 年辅导教材对本章进行了重大调整。主要变化是:(1)调整了“小规模纳税人的界定标准”;(2)调整了“增值税的征收范围的特殊项目”,新增了“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P 26 2);(3)调整了“折扣方式销售,重新解释“价格折扣、现金折扣”(P 26 7);(4)调整了“销售旧货、旧机动车”的规定(P 26 8 第6 条);(5)将农产品进项税额的抵扣标准由原来的1 0%调整为“1 3%”(P 27 0);(6)新增了自20 0 4 年7 月1 日起执行的“东北地区”“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P 27 2第3 条);(7)在”进项税额抵扣时限”中,新增了关于“税控发票”的规定(P 27 3-27 4);(8)调整了“增值税出口退免税规定”(P 27 9-28 4),特别是调整了 “免、抵、退”的计算方法(P 28 1-28 3);(9)调整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P 28 4-28 7);(1 0)新增了“外购和委托加工的已税消费品的抵扣”规 定(P 3 0 3第9 条);(1 1)调整、新增了“营业税减免税规定”(P 3 1 9-3 21);(1 2)调整了“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由原来的6 条增加到1 0 条)(P 3 22-3 23);(1 3)对“关税”进行了大幅改动,调整了“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调整了“关税的纳税申报期限及滞纳金的比例”(P 3 25-3 3 3)o四、学习要求和目的1、掌握增值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2、掌握消费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目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3、掌握营业税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目税率、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计算;4、熟悉增值税的征收管理、起征点、出口退(免)税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5、熟悉消费税的征收管理、出口应税消费品退税的规定;6、熟悉营业税的减免、兼营和混合销售行为的税务处理、营业税的征收管理;7、熟悉关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目税率、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计算;8、了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的概念;9、了解关税的征收管理。针对2006年的考试,考生应注意以下问题:(1)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的计算;(2)视同销售、混合销售和兼营的界定;(3)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4)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范围、开具时限;(5)不同行业营业额的界定标准。第一节 增值税法律制度一、增值税的纳税人和征收范围(-)增值税的纳税人1、增值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以租赁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人;对报关进口的货物,以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为进口货物的纳税人;对代理进口货物,以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上的纳税人为增值税纳税人。2、小规模纳税人(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此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商业企业、企业性单位,以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无论财务核算是否健全,一律不得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3)非企业性单位;(4)不经常发生增值税行为的企业。3、一般纳税人(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小规模中3 0万元以上,会计制度健全的(非货物批发或零售的)例题1、根 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单位和个人属于增值税的纳税人()A、销售不动产的企业B、报关进口货物的个人C、提供修理劳务的个人D、提供运输劳务的单位答案:B C/析:A要缴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D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故提供该劳务者缴纳营业税。(二)增值税的征收范围1、增值税的征税范围(1)销 售 货 物(生产后销售或购进后销售都要缴税)这里的货物是指除土地、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等不动产之外的有形动产,其中包括电力、热力和气体在内;不动产销售有特殊性,不征增值税,而征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行为(即增值税的应税劳务)。提供劳务的行为一般征收营业税而不征收增值税,只有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缴纳增值税。需要说明的是,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征收增值税。(3)进口货物:除征收关税外,还在进口环节征收增值税。2、征收增值税的特殊项目(1)货 物 期 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其他期货征营业税(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其他业务征营业税);(3)典当业的死当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物品的业务(典当业、寄售业的手续费收入征营业税);(4)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集邮商品(邮政部门销售集邮商品征营业税);(5)邮政部门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邮政部门发行报刊征营业税);(6)基建、建筑单位的工厂、车间生产的建筑材料,用于本单位建筑工程的,移送使用时征收增值税。3、征收增值税的特殊行为(1)视同销售货物行为(重点掌握。)视同销售行为是指货物在本环节尽管没有直接发生有偿转移,没有取得销售收入,但也要按照正常销售征税的行为。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总、分机构(非同一县市)的货物移送。(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盲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注意:无“外购货物”,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例题1、根 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下列各项中,视同销售货物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有()。A、销售代销货物B、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C、将自产货物分配给股东D、将自产货物用于集体福利答案:A B C D/析:这些都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属于增值税的应税行为。例题2、下列各项中,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是()。A.提供通信服务B.提供金融服务C.提供加工劳务D.提供旅游服务答案:C解析: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行为属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其他劳务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例题3、根 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缴纳增值税的有()。A.将自产的货物用于投资B.将自产的货物分配给股东C.将自产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D.将自建的厂房对外转让答案:A B C解析:将自产、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给股东、用于集体福利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应当缴纳增值税。将自建的厂房对外转让属于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应当缴纳营业税而不缴纳增值税。例题4、甲市A、B两店为实行统一核算的连锁店,A店的下列经营活动中,不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是()。(9 8年)A,将货物交付给位于乙市的某商场代销B.销售乙市某商场的代销货物C,将货物移送B店销售D.为促销将本店货物无偿赠送消费者答案:C解析:A店将货物转移到本市的B店,不属于视同销售行为。(2)混合销售行为(重点掌握)混合销售是指在某一销售行为中同时涉及到增值税(货物销售)和营业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混合销售行为是同一纳税人的同一行为涉及两个方面,货物和非应税劳务(指应征营业税的劳务)的提供者是同一人,接受者也是同一人。但并非同时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而是根据纳税人的主营业务来决定是一并征收增值税还是一并征收营业税。如果纳税人的主营业务是征增值税的,则属于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一并征收增值税;如果纳税人的主营业务是征营业税的,则属于营业税的混合销售行为,一并征收营业税.比如,甲商场向乙销售空调并负责安装,则该销售行为既涉及到增值 税(货物销售)又涉及到营业税(安装劳务),但甲商场的主营业务是征增值税的,则属于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一并征收增值税;再比如,电话局提供电话安装的同时销售电话机,则该行为既涉及到 增 值 税(货物销售)又涉及到营业税(安装劳务),但电话局的主营业务是征营业税的,则属于营业税的混合销售行为,一并征收营业税.特殊规定: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例 题1、某公司销售洗衣机,并以自己的卡车将货物运送到客户那里,每台加收2 0 0元运费。其运费收入应当按照7%征收增值税。()答案:错解析:本题的行为是混合销售行为,其运费收入应当按照1 7%征收增值税。(3)兼 营 行 为(掌握.注意兼营行为与混合销售行为的区别及征税情况。)兼营是指同一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的行为和提供非应税劳务的行为,同一纳税人同时实施两个行为,这两个行为分别涉及应税货物和非应税劳务,货物与非应税劳务的提供者是同一人,而其接受者往往是不同的人(注意:混合销售行为是同一纳税人的同一行为涉及两个方面,货物和非应税劳务(指应征营业税的劳务)的提供者是同一人,接受者也是同一人。)。对于兼营行为A、分别核算的: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B、未分别核算的:一并征收增值税(4)混合销售与兼营的区别混合销售和兼营都是即涉及增值税又涉及到“营业税,它们区分的标准有三条:是否是同时发生:混合销售同时发生;兼营有可能是同时发生,一般多数不是同时发生。是否针对同一对象:混合销售针对的是同一对象;兼营有可能针对的是同一对象,更多的不是针对同一对象。税务处理方法:混合销售合并征收一种税;兼营需要区分两种方法:如果纳税人能够分别核算,就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如果不能分别核算一并征收增值税。(5)其他征收项目。例 题 1、甲工厂从乙工厂购买了一批原材料生产塑料制品,然后将其生产的产品按出厂价销售给批发商丙,丙以批发价销售给零售商丁,丁又以零售价销售给消费者。按 照 我 国 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上述交易过程中需缴纳增值税的环节有()。A.甲乙之间的交易环节B.甲丙之间的交易环节C.丙丁之间的交易环节D.丁向消费者销售的环节答案:A B C D o解析:增值税在每一个销售环节征收,上述环节都存在销售,因此应缴纳增值税。例 题 2、某装修公司在承揽装修工程之外,还销售部分建筑材料和装饰材料,但该公司一直未能分别核算装修工程收入与销售上述两类材料的收入,依据税法有关规定.对该公司的全部营业收入应征增值税,不征营业税。()答案:对解苏:兼营业务未分别核算的,征收增值税。例题3、下列各项中,属于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的有()。A.电话局提供电话安装的同时销售电话机B.建材商店销售建材的同时,也提供装饰装修服务C.塑钢门窗商店销售产品,并为客户加工与安装D.汽车制造厂既生产销售汽车,又提供汽车修理服务答案:c解析:选项A 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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