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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送审版)项目名称:年产 6500 吨饮料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济源市养力元食品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2 年 7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 6500 吨饮料项目项目代码2207-419001-04-01-835930建设单位联系人袁伟豪联系方式15238727260建设地点河南 省济源 市 梨林 镇 梨林产业园区内、桥头村北地理坐标(1124343.83,35456.71)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152 饮料制造D4430 热力生产和供应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十二、酒、饮料制品业1526、饮料制造 152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3000环保投资(万元)104.1环保投资占比(%)3.5施工工期3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26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济源市梨林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2012-2030)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1.文件名称:济源市梨林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2012-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2.审批机关:原济源市环境保护局;3.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济源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梨林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济环审2014472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济源市梨林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4年10月编制完成,济源市环境保护局以济环审【2014】47 号文件对该规划环评出具了审查意见。规划内容如下:(1)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 20122030 年。其中,近期为 2012-2015 年:中期为 2016-2020 年:远期 2021-2030 年。(2)规划范围梨林产业园规划范围为北至北环、南至纬一路、东至屈桥路(北段)/屈南路(南段)、西至一号路(北段)经三路(南段),共用地约 288 公顷。(3)功能定位济源市工业体系中以农副产品加工为主导的轻工业基地,梨林镇产业集聚的重要载体,镇区的有机组成部分。(4)工业用地规划安排二类工业用地,杜绝三类工业进入规划工业用地。农副产品加工区:在广利干渠以南以农副产品深加工为主导;工业用地面积约 94.20 公顷。综合产业区:在广利干渠以北为综合产业区,为保障生态镇的建设,积极发展低污染企业,特别是结合自身特色和基础积极发展以生物工程和服装为主导的高新技术产业;工业用地面积约81.41公顷。工业用地规模规划工业用地总面积为 175.61 公顷,工业用地占总建设用地的61.56%。3(5)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产业园公共服务设施主要通过镇区西部生活片区解诀,通过东西向道路有便捷的联系,产业园的管理功能由梨林镇政府解诀;保现状电管所。规划行政管理用地 0.15 公顷。(6)规划项目环境保护准入条件鼓励和优先发展的项目准入条件园区规划其产业发展以农副产品加工为主导产业。鼓励发展以农副产品加工为重点,提高工业生产技术含量,集中、集约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塑造一批优质化、生态化的产品品牌;为保证生态城镇的建设,在综合产业区积极发展低污染企业。依靠产业园优越的地理位置,拓展饲料、食品加工贸易一条龙服务,鼓励发展食品深度加工,从初级半成品食品到深加工增值。允许有利于园区总体产业链条延伸的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市政基础设施、园区产生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有利于节能减排的技术改造项目进入。根据济源市梨林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2012-2030)及其规划环评,梨林产业园是以农副产品加工为主导的轻工业基地,本项目为饮料制造项目,位于梨林产业园综合产业发展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济源市梨林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2012-2030)及其规划环评。济源市梨林产业园用地规划图见附图4,规划环评批复见附件5。4其他符合性分析1、与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与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豫政意见(豫政202037号)相符性分析号)相符性分析(1)与划分的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基本要求的相符性分析根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豫政202037号)中主要内容的要求:划分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等相关要求,划定全省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并实施分类管控。为确保政策协同,划定的各类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的数量、面积和地域分布依照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空间格局、约束性指标等调整确定。本项目位于济源市梨林镇梨林产业园内,属于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重点管控单元中的济源示范区水重点、大气高排放区(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41900120005)。采取有效的环保治理措施后,项目废气、噪声均达标排放,废水、固体废物均合理处置或综合利用,符合重点管控单元的要求。(2)与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相符性分析文件要求建立“1+3+4+18+N”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1”为全省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3”为我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苏皖鲁豫交界地区三大重点区域大气生态环境管控要求;“4”为省辖黄河流域、淮河流域、海河流域、长江流域四大流域水生态环境管控要求;“18”为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N”为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本项目位于济源市梨林镇梨林产业园内,属于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重点管控单元中的济源示范区水重点、大气高排放区(环境管5控单元编码:ZH41900120005),符合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和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2、与济源示范区、与济源示范区“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济源市梨林镇梨林产业园内,对照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济源示范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准入清单(试行)的函(2021年11月12日),属于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重点管控单元中的济源示范区水重点、大气高排放区,与其管控要求对比分析如下:表表1-1.项目与济源市项目与济源市“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表相符性分析表三线一单要求三线一单要求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是是否否满满足足济源示范区水重点、大气高排放区空间布局约束制定“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标准,列入关停取缔类的,做到“两断三清”。列入整合搬迁类的,要按照产业发展规模化、现代化的原则,搬迁至产业集聚区并实施升级改造。1、本项目位于梨林产业园区内,尚未建设,将严格按照环评报告以及通用行业 A 级企业建设,不属于“散乱污”。满足污染物排放管控1.集中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必须达到或优于 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7-2021),根据区域地表水水体断面考核要求,及时实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尾水湿地工程。2.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VOCs 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3.新改扩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应满足总量减排要求。1、/2、本项目锅炉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均执行特别排放限值。3、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应满足总量减排要求。满足环境风险防控污水处理厂应制定严格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本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济源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3、济源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及相关规定、济源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及相关规定3.1 济源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6根据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济源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保护区调整的函(豫环函2009111 号)、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城市备用水源地及保护区进行调整的通知(济政办201463 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调整取消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通知(豫政文2019125 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调整取消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通知(豫政文 2021206 号),济源市水源保护区划分结果如下:(1)小庄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井群外包线以内及外围 245 米至济克路交通量观测站一丰田路(原济克路)西侧红线一济世药业公司西边界一灵山北坡脚线的区域。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东至候月铁路西侧红线、西至大郭富村东界一塘石村东界一洛峪新村东界、南至洛峪新村北界一灵山村北界、北至济源市第五中学南侧道路的区域。准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外,东至候月铁路西侧红线、西至克留线(道路)东侧红线、南至范寺村北界一洛塔新村西界、北至任庄煤矿南边界的区域。(2)河口村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库大坝至上游 830 米,正常水位线(275 米)以内的区域及正常水位线以外水库左右岸第一重山脊线内的区域;取水池及其下游东至溢洪道西边界、西至低位水电站东侧、南至河道护坡北边界的区域。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至水库上游 3000 米正常水位线以内的区域及正常水位线以外左右岸第一重山脊线内的区域。7准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外至水库上游 4000 米(圪了滩猕猴过河索桥处)正常水位线以内的区域及正常水位线以外水库左右岸第一重山脊线济源市境内的区域。经调查,本项目位于济源市梨林镇梨林产业园内,距离最近的河口村水库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边界约 13km,不在济源市集中式饮水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3.2 河南省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 有 关 要 求,依 据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划 分 技 术 规 范(HJ/T3382007),划定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济源市梨林镇地下水井群(共 4 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东 670 米、西 670 米、南480 米、北至沁河中泓线的区域。(2)济源市王屋镇天坛山水库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库正常水位线(577 米)以下区域及取水口南、北两侧正常水位线以上 200 米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的区域。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入库主河流上溯 2000 米河道内及两侧分水岭内的区域。准保护区范围:二级保护区外,济源市境内的全部汇水区域。(3)济源市邵原镇布袋沟水库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库正常水位线(753 米)以下的区域,取水口东、西两侧正常水位线以上 200 米但不超过分水岭的区域。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入库主河流上溯 2000 米河道内及两侧分水岭内的区域。准保护区范围:二级保护区外,济源市境内的全部汇水区域。经调查,本项目位于济源市梨林镇梨林产业园内,不在河南省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中的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距离最近8的梨林镇地下井群一级保护区边界约 1.8km。4.与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与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 年修订版)年修订版)-通用通用行业行业A级企业指标对比情况级企业指标对比情况表表1-2.本项本项目与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目与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南(2021 年修订版)年修订版)-通用行业涉颗粒物通用行业涉颗粒物A级企业对照分析情况表级企业对照分析情况表差异化指标通用行业涉颗粒物A级企业本项目物料装卸车辆运输的物料应采取封闭措施。粉状、粒状、块状散装物料在封闭料场内装卸,装卸过程中产尘点应设置集气除尘装置,料堆应采取有效抑尘措施。不易产尘的袋装物料宜在料棚中装卸,如需露天装卸应采取防止破袋及粉尘外逸措施。本项目物料运输均采用封闭措施,粉状、粒装物料进行封闭输送。物料储存一般物料。粉状物料应储存于密闭/封闭料仓中;粒状、块状物料应储存于封闭料场中,并采取喷淋、清扫或其他有效抑尘措施;袋装物料应储存于封闭/半封闭料场中。封闭料场顶棚和四周围墙完整,料场内路面全部硬化,料场货物进出大门为硬质材料门或自动感应门,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所有门窗保持常闭状态。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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