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19页
第2页 / 共19页
第3页 / 共19页
第4页 / 共19页
第5页 / 共19页
第6页 / 共19页
第7页 / 共19页
第8页 / 共19页
第9页 / 共19页
第10页 / 共19页
亲,该文档总共19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重点执法检查表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处置依据检查方法1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类是否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是否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是否违反规定出租、出借、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接受转让、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主要负责人、企业名称、注册地址、隶属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新增产品、改变工艺技术对企业安全生产产生重大影响,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限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限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并擅自投入运行。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第二款,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九条,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九条第一款,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十条,责令停止生产,限期补办延期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5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依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四十四条,没收违法所得,处 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三条,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九条,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三十条,依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四十七条,责令限期申请,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依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四十八条,责令停止生产,限期申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查看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对照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信息、企业营销账目等核对证件一致性和真实性,核查许可证是否存在出租、 转让等行为;现场查看是否新、改扩建项目并询问有关人员获取相关问题线索2危险化学品登记鉴定类是否向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机构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发现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的,是否及时向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内容变更手续;在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有效期内企业名称、注册地址、应急咨询服务电话发生变化,是否按规定按时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变更手续;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有效期满后,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的,是否在登记证有效期届满前 3 个月提出复核换证申请;是否转让、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危险化学品登记证。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二)项,责令改正,可以处 5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二)项,责令改正,可以处 5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依据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项,责令改正,可以处 3 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依据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责令改正,可以处 3 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依据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责令改正,可以处 3 万元以下的罚款。检查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查验登记日期,并将登记证书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营业执照、实际生产产品名录进行比照,核查登记内容是否一致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处置依据检查方法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类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不足 100 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上不足 300 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 2 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应当有 1 名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业人员在 300 人以上不足 1000 人, 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 5但最低不少于 3 名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应当有 2 名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业人员在 1000 人以上的, 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 5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 3 名注册安全工程师。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项,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5 万元以下的罚款。(既未设置机构又未配备专职人员)-违反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九条第一款,责令限期改正。查看能证明员工数量的花名册、工资发放记录、劳务派遣人员名单等相关资料;查看安全管理人员任命文件、询问有关人员调查安全总监、安全员是否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是否运转;查看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核验注册公司是否与所在公司一致。从业人员在 300 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总监并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当由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总监)、相关负责人、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相关机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工会代表以及从业人员代表组成;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应当有书面记录。违反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违反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十三条,责令限期改正。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处置依据检查方法4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或者安全总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过培训,并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二)项,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5 万元以下的罚款。查看培训合格证件。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后上岗作业, (重点抽查电工作业操作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操作证、制冷与空调作业操作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操作证等) 。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作业人员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三种情形:a.特种作业人员与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合同、隶属关系的,无证上岗作业的,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七)项,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5 万元以下的罚款。b.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违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五条,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5 万元以下的罚款;c.特种作业证未定期复审,证件失效,仍上岗作业的,违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5 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给予警告,并处 1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的罚款。违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给予警告,并处 2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采取对照企业花名册、现场抽查的方式抽查涉及危险工艺岗位操作人员特种作业证件,注意与网上信息核对,询问持证者取证渠道验证证件真实性;查看相关作业票证、值班记录等核实动火人等相关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是否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是否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足72 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足 20 学时。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 或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是否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安全培训。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二、三款,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三)项,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5 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5 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依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项,责令改正,处 3 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七条,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三十条第(二)项,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 5 万元以下的罚款。抽查近 2 年来新进、岗中、转岗教育培训档案查看培训考试试卷、培训记录等材料,随机抽查人员验证培训记录的真实性;查阅企业员工名单、劳务派遣合同,抽查人员培训情况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处置依据检查方法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类是否建立应急值班制度或者配备应急值班人员。违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第三十二条,责令限期改正。查看应急值班制度和值班记录、查看应急处置技术组成立文件、抽查值班情况;规模较大、危险性较高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成立应急处置技术组,实行 24 小时应急值班。违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第三十二条,责令限期改正。是否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并形成书面纪要。是否将其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是否至少每半年组织 1 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是否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八条,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六)项,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5 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违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第七条,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第三十二条,责令限期改正。违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第八条第二款,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第三十条、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六)项,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5 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七)项,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1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查看应急预案文本、备案登记表、评审记录、演练记录、随机抽查询问演练情况,验证演练记录真实性。对照应急预案中的应急物资、装备清单,抽取种应急物资及装备现场查验数量,验证配备数量是否与预案一致,并检查物资完好性。6劳动护品类是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未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配备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四)项,责令限期改正。未按地方标准配备的,违反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责令限期改正。检查企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发放记录、抽查 1-2名工人询问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情况。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处置依据检查方法7安全生产承包租赁类是否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条第一款,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 10 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 10 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 10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1 万元以上 2万元以下的罚款。查看承包商资质审查材料,核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