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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年产10万套汽车钣金件电泳加工生产线新建项目建设单位(盖章):丹阳市恒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2 年 4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3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3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0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54六、结论六、结论.56附表附表.57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57附件:附件:附件 1 备案证附件 2 营业执照附件 3 租赁合同附件 4 土地证附件 5 检测报告附件 6 环境影响评价认可声明附件 7 污水欲接管协议附件 8 危废处置承诺书附图:附图:附图 1 地理位置图附图 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图附图 3 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 4 建设项目区域水系概化图附图 5 丹阳市生态红线区与本项目关系图第 1 页 共 61 页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 10 万套汽车钣金件电泳加工生产线新建项目项目代码2204-321181-89-01-140303建设单位联系人朱少平联系方式13706103502建设地点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界牌镇界东工业园地理坐标1195224.369,3243.028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670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三、汽车制造业-71、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367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丹阳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丹审备2022411 号总投资(万元)200环保投资(万元)14环保投资占比(%)7%施工工期5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414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汽车钣金件电泳加工,不属于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中“限制用地项目”和“禁止用地项目”,也不属于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限制用地项目”和“禁止用地项目”。本项目位于镇江市丹阳市界牌镇界东工业园,根据其提供的土地证明,项目所在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符合丹阳市界牌镇用地规划要求;区域供水供电设施完善,生活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丹阳市新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各类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因此,本项目符合区域用地规划及环保规划要求。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第 2 页 共 61 页本项目为汽车配件生产加工,不属于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本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2013年修正)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符合江苏省相关产业政策。本项目已经在丹阳市行政审批局备案(丹审备2022411号),详见附件2,符合丹阳市当地的产业政策。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2、“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与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镇江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环发202049号)、镇江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镇环发20205号)相符性对照分析见表1-1表1-2。表表1-1与江苏省与江苏省“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 相符性相符性空间布局约束1.始终把长江生态修复放在首位,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引导长江流域产业转型升级和布局优化调整,实现科学发展、有序发展、高质量发展。2.加强生态空间保护,禁止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3.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或扩建化学工业园区,禁止新建或扩建以大宗进口油气资源为原料的石油加工、石油化工、基础有机无机化工、煤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线 1 公里范围内新建危化品码头。4.强化港口布局优化,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 规 划 和 江 苏 省 沿 江 沿 海 港 口 布 局 规 划(2015-2030 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 年)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 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江干线通道项目。5.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本项目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加工,位于镇江丹阳界牌,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不属于禁止发展项目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1.根据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2.全面加强和规范长江入河排污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加快改善长江水环境质量。本项目排放总量在丹阳范 围 内 平衡。相符环境风险防控1.防范沿江环境风险。深化沿江石化、化工、医药、纺织、印染、化纤、危化品和石油类仓储、涉重金属和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企业环境风险防控。公司对各环境风险源采取相应防控相符第 3 页 共 61 页2.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优化水源保护区划定,推动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措施,环境风险基本可控。表表1-2与镇江市与镇江市“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生态环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准入清单界牌镇工业聚集区重点管控单元要求界牌镇工业聚集区重点管控单元要求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相符性空间布局约束(1)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环境保护相关法定规划等管理要求。(2)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执行 镇江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中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产业要求。(3)编制规划和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执行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关要求。(4)位于太湖流域建设项目,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 管理要求。(1)本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环境保护相关法定规划等管理要求。(2)本项目属于允许类。(3)本项目所在区域无规划环评。(4)本项目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 管理要求。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按照园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落实相关要求;入园项目需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本项目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项目污染物总量在丹阳范围内平衡。相符环境风险防控(1)加强园区环境风险防范,各级园区(集聚区)、企业按需配备环境应急装备和储备物资。(2)已编制应急预案的园区,按照应急预案要求,配备相应的人员、物资,定期开展演练。(3)可能发生水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制定有关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做好应急准备,并定期进行演练。(1)项目实施后配备环境应急装备和储备物资。(2)项目尽快编制应急预案。(3)项目无生产废水。相符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根据江苏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1730 号)要求:大力推广清洁能源,禁止建设分散燃煤小锅炉,严格执行禁燃区相关要求。(2)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录的企业,按照要求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均须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3)推广废水资源化技术,提高水资源回用率。(1)本项目不设燃煤锅炉。(2)本项目为汽车配件生产,根据要求开展清洁生产审核。(3)本项目为配件生产,无生产性废水,仅仅只有生活污水。相符与区域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保护规划相符性与区域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保护规划相符性对照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镇江市域内项目周边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主要为:镇江长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长江江心洲丹阳饮用水水第 4 页 共 61 页源保护区。本项目距镇江长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长江江心洲丹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0km以上,且本项目废水经厂内预处理后接管新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最终排入长江夹江,对镇江长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长江江心洲丹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较小。根据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为东南侧1km的夹江河流重要湿地,即项目选址不在生态空间管控区之内。本项目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及管理措施,废气、废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噪声经减振隔声距离衰减措施后可达标排放,固废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导致评价范围内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服务功能下降,项目建设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管控要求。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环境空气:根据2021 年度丹阳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2 年 6 月 5日发布),项目所在区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域,超标因子为臭氧。丹阳市市政府已出台丹阳大气管控系列政策和办法,建立精准稳控企业清单,加强对印刷、喷涂等重点行业和重点管控区域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可以得到改善;地表水:根据2021 年度镇江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1 年,镇江市地表水国考断面、省考断面优比例分别为 100%和 95.6%,主要入江支流断面优比例为 93.8%,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达标率为 100%。国考断面优比例与上年持平。噪声:根据噪声现状监测,本项目厂界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根据本报告分析表明:a.本项目运营期排放的废气量较小,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且本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总量可在丹阳市区域内进行平衡,不会增加区域环境负荷;b.本项目生活污水预处理后接管新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c.项目对各类固废进行了分类收集,一般固废可回收利用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由环卫清运;危险废物暂存后委托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d.根据设备产生的噪声源强,项目对设备车间进行了合理的布置,同时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及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项目周围噪声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第 5 页 共 61 页具有环境可行性,不会显著增加区域环境负荷。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当地环境质量底线,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印发的通知(发改环资20161162号)中明确提出了“资源消耗上限”管控内涵及指标设置要求,本环评对照该文件进行相符性分析,具体分析结果见表1-3所示。表表1-3与当地资源消耗上限的符合性分析表与当地资源消耗上限的符合性分析表指标设置指标设置管控内涵管控内涵本本项目情况项目情况符合符合性性1、能源消耗依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和布局、资源禀赋、环境容量、总量减排和环境质量改善要求等因素,确定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和山东省等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地区及城市,要明确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煤炭消费减量控制等指标要求。本项目不使用煤炭,因此不涉及煤炭消费减量控制等指标要求。符合2、水资源消耗依据水资源禀赋、生态用水需求、经济社会发展合理需要等因素,确定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严重缺水以及地下水超采地区,要严格设定地下水开采总量指标。本项目不采用地下水;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3、土地资源消耗依据粮食和生态安全、主体功能定位、开发强度、城乡人口规模、人均建设用地标准等因素,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严格实施永久保护,对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实行总量控制,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确保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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