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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一级建造师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知识点速记200句 1.习惯、宗教、判例,在我国不具有法的效力。 【法的横向冲突】 同一机关制订 新的与旧的冲突 按新的 特别的与一般的冲突 按特别 新的一般与旧的特别冲突 不按新也不按特别,谁制订谁裁决 不同机关制订 地方法规与部门规章冲突 国务院认为应适用地方法规,国务院决定 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A部门规章与B部门规章冲突 国务院裁决 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冲突 2.行政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老师提醒:易考单选】 3.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30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有关机关备案:(1)行政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2)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备案:地方政府规章应当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4.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行政机关和地方无权进行立法:(1)国家主权的事项;(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3)民族自治区域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4)犯罪和刑罚;(5)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6)税种、税率、税收征管;(7)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8)民事基本制度;(9)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外贸基本制度;(10)诉讼和仲裁制度 5.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包括各类公司。 6.非营利法人:不得向出资人、会员分配利润。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 7.特别法人:机关法人、农村集体、城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自治法人。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老师提醒:注意法人之间区分】 8.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必须是独立法人。建设单位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没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10.项目经理是对施工项目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是施工企业内部的岗位职务。【易考单选】 11.项目经理部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老师提醒:易考单选】 10.【转代理】代理人(乙)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丙)代理的,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甲)的同意或者追认。 【经甲同意或追认的转委托】被代理人(甲)可以就代理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丙),代理人(乙)仅就第三人(丙)的选任以及自己对第三人(丙)的指示承担责任。(简记为:甲乙各对各的指示担责任) 【表见代理】行为人(乙)虽然为无权代理,但相对人(丙)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该行为有效,由被代理人(甲)承担责任。被代理人(甲)向相对人(丙)承担责任后,其遭受损失可以向无权的行为人(乙)追偿。 11.【无权代理】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未经被代理人(甲)追认,对被代理人(甲)不发生效力。相对人(丙)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30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甲)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代理人(乙)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丙)有撤销权。撤销应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易考单选】 12.【不当或违法代理的责任】 ①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②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③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简记为:一个人有错,一个人承担责任;两个人有错,两个人负连带责任。 13.物权分三类: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所有权 对自己的物的权利。含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 用益物权 (只有5个) 对他人的物的占有、使用、收益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口诀:土地建宅),《民法典》新增居住权 担保物权 (只有3个) 对他人的物的优先受偿权 抵押权 不转移占有 约定(需对方同意) 质权 转移占有 欠A扣B 约定(需对方同意) 留置权 转移占有 欠A扣A 法定(无需对方同意) 14.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无居民海岛、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包括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2021修订】 15.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可以转让、互换、赠与或者抵押,但应符合以下规定: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住宅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易考单选】 16.地役权的变动:需役地转让时,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供役地转让时,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老师提醒:理解供役地需役地】 17.物权效力与合同效力无关:不动产物权,自登记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产生物权效力)。不动产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18.《民法典》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易考单选】 19.【知识产权特征】财产权与人身权双重属性、专有性(排他性)、地域性、时间性。 期限 起点 展期 著作权 文学、艺术、影视作品、计算机软件作品 自然人:作者终生及死后50年;单位:首次发表后50年 作品完成日 不予展期 专利权 工业领域的发明创造 发明20年、实用新型10年,授予条件: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申请日 不予展期 外观设计15年 授予条件:新颖性、富有美感、适于工业应用 商标权 注册商标 10年 核准注册日 可以展期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老师提醒:易考单选】 20.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易考单选】 21.担保方式分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22.【2021修订】 有约定 无约定或约定不明 保证方式 按约定 按一般保证 保证期间 按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 保证范围 按全部债务(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23.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按(1)抵押登记的先后顺序淸偿;(2)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淸偿。【2021修订】 24.定金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以实际交付的为准)。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23.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海域使用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6)交通运输工具(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2021修订】 25.不得抵押:(1)土地所有权(2)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2021修订】 26.发包人应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投保的,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被保险人具体包括:(1)业主或工程所有人(2)承包商或者分包商:(3)技术顾问,包括业主聘用的建筑师、工程师及其他专业顾问。 27.保险期间:(简记为:动工或运抵,验收或占用。以先发生为准。与保单不一致的,以保单为准)。【老师提醒:易考单选】 28.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间一般应包括试车考核期。考核期的长短应根据工程合同上的规定来决定。对考核期的保险责任一般不超过3个月,若超过3个月,应另行加收保费。安装工程一切险对于旧机器设备不负考核期的保险责任,也不承担其维修期的保险责任。 29.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1)工资、薪金所得:(2)劳务报酬所得:(3)稿酬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经营所得;(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7)财产租赁所得:(8)财产转让所得:(9)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上述第(1)项至第(4)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1)项至第(4)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上述第(5)项至第(9)项所得,依法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30.企业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一)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一当期进项税额(二)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老师提醒:易考单选】 31.销项税额的抵扣:(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3)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不得抵扣的销项税额;(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4)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32.【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 (民~民) (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修理、重作、更换(7)继续履行;(8)赔偿损失(9)支付违约金(10)消除影响、恢复名誉(11)赔礼道歉。 行政责任 行政处罚(官~民)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 取消投标资格(经常考) 行政处分(官~官)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刑事责任 (国家~罪犯) 主刑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 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几种工程事故犯罪【老师提醒:易考单选,注意事故之间区分】 重大责任事故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强令冒险)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 ①利用组织、指挥、管理职权,强制他人违章作业 ②威逼、胁迫、恐吓,强制他人违章作业 ③故意掩盖事故隐患,组织他人违章作业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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