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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中医药行业传承创新平台实施方案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精华、守正创新,以提高中医药发展水平为核心,以完善中医药管理体制和政策机制为重点,以增进和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目标,进一步拓展中医药服务领域,促进中西医协同协作,统筹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为健康云南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作出新贡献。 一、 建设传承创新平台 争取国家支持在我省布局建设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中医药重点实验室和中医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推动省中医中药研究院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加强中医临床技术研究和药物研发,力争在研发、生产、推广运用上有所突破。支持中医医疗机构与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加强协作、共享资源。 二、 指导思想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精华、守正创新,以提高中医药发展水平为核心,以完善中医药管理体制和政策机制为重点,以增进和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目标,进一步拓展中医药服务领域,促进中西医协同协作,统筹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为健康云南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作出新贡献。 三、 加快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 做强龙头。推动省级中医医院提质扩容,支持省中医医院建设高水平中医医院和辐射南亚东南亚的中医药医疗保健中心,依托省中医医院建设省民族医医院,强化省中医医疗集团的引领示范作用。支持云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建设省中医康复医院,积极创建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 做大骨干。加强州市、县级中医医院建设,推进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推进实施一批县级中医医院提标扩能项目,补齐中医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改善中医医疗机构办医条件。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新建一批县办中医医疗机构。支持有条件的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疗联合体及县域医共体,支持中医专科联盟建设。支持各级医疗机构建设名医馆、国医堂。 夯实基层。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全覆盖,支持1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开展服务内涵建设,支持1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打造“中医阁”。鼓励有条件的中医诊所组建家庭医生团队开展签约服务。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规范开展6类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8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规范开展4类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健全其他。强化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建设,支持妇幼保健院设置中医妇科、中医儿科,组织开展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类医疗机构,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到2025年,力争95%以上的公立综合医院设置中医临床科室并达到《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三级和二级妇幼保健院设置中医临床科室的比例分别达到80%和70%以上。 四、 推动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加强中药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加强珍稀濒危野生药用植物保护力度,支持珍稀濒危中药材人工繁育和替代品研发利用。充分利用云南省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数据,建立云南省中药资源普查基础数据库和标本库。开展中药材道地品种、食药物质资源原产地、主产区申请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产品保护和商标注册工作。 推进道地药材种植。围绕三七、滇重楼、灯盏花、铁皮石斛、砂仁、天麻、云茯苓、云当归、云木香、滇龙胆等“十大名药材”重点品种,开展中药材良种选育、优良品种扩繁推广和品种栽培技术研究及应用,推广一批以稳定提升中药材质量为目标的绿色生产技术和种植模式。推进道地中药材规范化种植,促进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培育做强中药材“一县一业”示范县和特色县,培育一批以中药材为主导的农业产业强镇,把我省建成全国优质道地药材生产基地。 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健全中药材种植养殖、仓储、物流、初加工规范等标准体系。鼓励中药材产业化、商品化和适度规模化发展。推动中药制药技术升级,促进中药生产工艺标准化和现代化,鼓励生产企业逐步实现智能制造。推动一批以中药材为主的特色优势产业园区建设,推进产业集群发展。促进滇产中药品牌化发展,培育中成药大品种和独家品种。加强中药材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与风险监测,建立健全第三方质量监测体系,推动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溯源体系建设。健全中药材、中药饮片地方标准体系,提升中药饮片炮制水平和产品质量。继续推进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建设。 强化中药安全质量监管。突出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要求,探索建立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追溯体系,建立健全全链条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开展药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中药说明书和标签管理,提升说明书临床使用指导效果。 建立完善中药材流通体系。建立种植养殖、初加工、包装、仓储、运输和销售为一体的中药材流通体系。促进“互联网+物流”发展,打造现代化智慧物流,开展中药材配送上门服务。打造面向西南、辐射南亚东南亚的中药材交易中心。 五、 创新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业 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行为,促进中医健康状态辨识与评估、咨询指导、健康干预等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发展。丰富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内涵,推广中医养生保健方法和太极拳、八段锦、五禽戏等中医传统保健运动,推动形成体医结合健康服务模式。强化中医养生保健机构监管,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提升经营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健康发展。 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支持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开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推动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加强老年病科建设,开展老年病、慢性病中医药防治和康复护理。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参与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为老年人提供连续、个性化、一体化的中医药养老服务。推动建设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 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充分发挥云南中医药、民族医药、民间医药的独特优势和文化旅游的资源优势,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与文化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引进龙头企业,推出一批健康产品,促进发展以中医药文化传播、健康体验为主题,融中医药医疗、养生、保健、药膳和旅游、休闲为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旅游综合服务,推动建设中医药特色突出的健康旅游基地,形成一批体验性强、参与度广的中医药健康旅游精品路线。 弘扬发展中医药文化和对外交流合作 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持续开展“中医药宣传日”、“中医中药中国行”等大型科普宣传活动,推进中医药文化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支持二级以上中医医疗机构、科研院所、中药企业等建设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支持建好省中医药民族医药博物馆,鼓励社会力量建设中医药(民族医药)博物馆。推动打造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 壮大中医药文化宣传队伍。组建以高等医学院校师生、医疗机构中医药人员为主体的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队伍,加强省级中医药文化科普宣讲专家队伍建设。探索建立中医药文化宣传培训制度,加强基层中医药文化宣传人员培训,基本建立一支与中医药事业发展相适应的中医药文化宣传队伍。 促进中医药开放发展。鼓励支持中医药教育、医疗机构和中医药企业“走出去”。大力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高质量建设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支持建设省级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企业(机构)。支持建立1—2个中医药海外中心。 资料参考:《云南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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