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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建筑电气设计中的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建筑事业也在快速发展,与之相应,人们对于建筑事业的各项功能也也有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对于建筑建设的电气设计更加重视。这是因为建筑电气设计的好坏对于公共的安全和财产安全有着重要的影响作用。近些年来,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在建筑工程之中作为一种有效的预防火灾手段在现实生活中得到了较为广泛的应用。作者就电气火灾监控中的相关问题进行阐述,同时重点研究了电气系统中,如何进行剩余电流式监控系统的使用和安置进行了相关的研究。 关键词 :电气火灾:电气 火灾监控系统 ;剩余 电流 ;工程设计 1在进行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安置过程中需要遵循的相关依据 在上世纪末,我国就开始针对接地故障火灾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相关文件有《民用 建筑 电气 设计规 范》和《低 压配 电设计规范》等规范。在新世纪又相继出台了《高层 民用建筑设 计防火规 范》以及《建筑 设计防火 规范》对相应的漏电火灾报警系统进行了更加严格的规定。在《高规》中规定在一些火灾危险较大以及人员较为密集的高层建筑等场所,适宜设置相应的火灾报警系统 。 1.1建筑漏电火灾报警系统需要具备的相关功能 根据《高规》的相关规定,系统应该具有下面的相关功能 能够对相应的漏电电流以及过电流等信号进行探测,进而以声光信号的形式进行报警,这样能够将相应的故障线路地址以及故障点的变化情况准确报出同时及时进行监视。 能将相应的故障信号以及操作试验信号进行储存,同时能够储存的时间达到12小时。 能够在漏电电源线路切断的情况下,显示相应的线路状态。 能系统电源的相应状态进行显示。 1.2在合适的场所设置相应的漏电火灾报警系统 按照一级负荷进行供电。同时相应的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乙、丙类厂房以及丙类仓库; 按二级负荷进行供电,同时相应的室外消防用水量超过30秒的厂房 或者仓库; 按二级负荷进行供电的电影 院、剧院、览馆、商店以及室外消防用水量超过25L/s的公共建筑; 一些国家级的文物保护单位的砖木或木结构建筑; 一些按一 、二级负荷进行供电的消防用 电设备。在《高规》没有对建筑的类型和位置进行明确,同时《高规》以及《建 规》没有具体地对相应的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结构组成、系统供电、设备选择、系统设计以及线路敷设等内容进行规定。 2在进行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选用较为不同设备型式 现在在我国相应的监控设备包括下面的两种形式: (1)火灾监控系统会充分将相应的探测器与空气断路器进行充分的结合组,这种系统一方面属于相应的配电保护开关,另一方面属于相应的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在系统的内部,能够将信号处 理电路、电源 变换 电路、电流互感器以及通信联动接口、报警 电路、主 回路分断开关等设备融合在一起,能够起到电流检测以及故障报警的呢过相应的扩展功能,同时还能够通过互联网实现相应的互联网远程监控功能,同时满足规范中相应的功能。这样的优点为内置电流互感器的接线较少,同时使用较为方便,整合度较高;而系统的缺点为设备构造较为繁复,进而会增加相应的故障的几率,在进行设备安装时候,需要将相应的电箱的线路进行改动,因而不能充分适应配电箱的相应要求,进而容易在局部发生故障,对整个系统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作用。 (2)将剩余电流式 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和相应的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分别进行配置。 这样分开配置能够充分对配电柜的电流以及剩下的电流信号进行采样,可以通过相应的配电电气火灾监控设备进行采样,同时能够将采样的电流以及信号通过内设的处理器,集中向控制器进行配置。这种设备型式具有的优点为不包含相应的电源控制开关,同时不串入相应的配电系统,可以通过相应的电流互感器进行电流信号的取样,方便进行电流的控制。适用于相应的新建工程以及改造工程。具有两条总线,可以进行总线短路保护以及故障节点进行关闭保护,这样当局部发生故障时能够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而这一形式具有的缺点为需要为相应的设备探测器设置相应的信号线。其中有一种较为特殊的型式,可以将相应的电气 火灾监控的系统并入到相应的报警自动系统之中。可以直接运用相应的报警系统的二总线作为相应的监控系统总线,将两个控制器进行相互结合。这种配置方式具有的优点为,能够有效减少相应的控制器以及上机位,能够省去较为繁杂的布线工作,同时方便管理;而这种型式的缺点为:进行设备组合之后,只要一方发生故障就会使两者同时发生相应作用和影响。 3 如何进行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 按照我国现有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在工程设计中需要符合下面的相关要求: 在进行监控系统安置过程中要参照报警系统保护的范围相应火灾危险等级进行规定。相应的火灾报警进行探测的区域不能超过相应的防火分区。要将相应的监控的设备安装在能够进行消防管理以及有人员进行值班的地方,在进行系统的导线、线 路以及电源的设 置时候要使其余相应的自动报警需求保持一致。相应的剩余的电流式电气的监控系统只能用于报警而不能够用于切断相应的保护电源。 正确选择火灾的监控 的系统的相应探测器的安置地点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如果不能进行合理设计,就会产生误报,进而会影响到相应的火灾监控系统。因此应该充分结合建筑内部的防火区域合理进行探测器的设置。同时合理划分相应的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中探测区域以及保护区域。在进行剩余电流式火灾相应监控系统探测器的位置布置时候,应注意下面两个问题:第一为测量结果会受到相应配电回路中自然泄漏电流以及泄漏电流波动的影响作用。第二为在一些较容易发生电气火灾的部位应尽量抵消相应的自然泄漏电流,可以采取两种具体的方式,一为,将相应的检测点布置在负荷侧位置,这样能够充分抵消干线产生的泄漏电流对于测量的影响作用,二为将相应的检测点布置在电源侧位置,这样能够通过剩余电流式火灾的监控探测器对泄漏电流产生相应的抵消作用。 (3)可以将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相应的系统动作报警值设置为500mA,当报警值为500mA时不能满足相应的系统要求,可以采用相应连续可调的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或者相应的分段报警方式,这样能够有效抵消自然电流产生的相应影响作用。同时将系统动作报警值设置为500mA,遵循了现在 国际电工委 员会的相关标准。 (4)在进行剩余电流式电气的火灾监控探测器的安装时候应该充分依据产品的不同特点以及工程需求进行选择相应的安装方式。主要方式有下面几种:将探测器安装在配电箱的内部,同时将探测器与断路器进行有效的配合,以导轨的形式在配电箱里安装,这样最适用于新建工程之中;安置在配电箱的外部,同时设置相应的箱体,来安置相应的监控探测器,电源通过探测器之后,要与电源进行连接,这种方式适用于新建工程和改造工程;在配电柜进行成套安装,可以将探测器安装在相应的配电柜位置,要注意的是在配电柜的合适位置固定相应的检测电流互感器,可以不对配电柜的内部结构进行改动,同时不设置相应的单独箱体,这种安装方式适宜于相应的新建的工程 。 4 结束语 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建筑结构也随之不断完善和进步,因此需要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发展做出改进,因此需要充分充分进行研究和分析,进而充分完善相应的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建设,相应的电气设计人员更是应该充分在试件学习中不断总结经验,充分提高设计水平,进而有效避免预防火灾的发生 。 参考文献 [1]GB50045—1995.2005年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 [2]GB50016—2006.建筑 设计 防火规 范[s]. [3]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fs1. [4]宁卫国.浅谈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设计与安装[j].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2006(8). [5]李天兵.关于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探讨『J]建筑电气,2006(2).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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