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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规模化发展行动方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提升能源普遍服务水平,强化民生领域能源需求保障,推动能源发展成果更多更好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为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供坚强能源保障。 一、 基本原则 坚持系统统筹,守牢安全底线。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和市场的关系,注重统筹谋划,合理布局。筑牢底线思维,立足广西以煤炭消费为主的实际,坚持转型升级以立为先,传统能源逐步退出要建立在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的基础上。坚持需求导向,着力提高能源自给能力,预留充足安全保供裕度。积极融入区域能源合作,着力增强能源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性稳定性。 坚持绿色发展,着力创新引领。坚持生态优先,能源开发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协同推进能源供给保障与绿色低碳转型。坚持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持续推进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培育能源生产消费新模式新业态。坚持创新驱动和技术进步引领,推动能源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推进能源产业链现代化。 坚持深化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构建公平开放、有效竞争的市场体系,更好发挥作用,破除制约能源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强政策引导,强化市场监管,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坚持民生优先,促进共享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提升能源普遍服务水平,强化民生领域能源需求保障,推动能源发展成果更多更好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为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供坚强能源保障。 二、 指导思想 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深入推动能源消费革命、供给革命、技术革命、体制革命和全方位开放合作,服务建设能源强国,推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建设国家综合能源基地战略部署,全力保障能源安全稳定,着力推进能源消费、供给绿色低碳转型,提升能源产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大能源惠民利民力度,全面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积极探索能源要素短缺地区解决能源保障问题的高质量发展方案,为凝心聚力建设壮美广西提供坚实可靠的能源保障。 三、 加快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规模化发展 在风能和太阳能资源禀赋较好、建设条件优越、具备规模化开发条件的地区,全面推进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集中开发。加快推进列入国家规划的大型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建设,积极建设“水风光”、“风光储”等多能互补工程,探索开展“风光火(储)”模式。加快负荷中心及周边地区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加快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千家万户沐光行动”。积极推动工业园区等屋顶光伏开发利用,开展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推广“光伏+”多元利用,推进光伏发电与农业、交通、建筑、信息产业、环境治理等融合发展。“十四五”期间,全区新增陆上风电并网装机不低于1500万千瓦,新增光伏发电并网装机不低于1300万千瓦。 四、 加强先进技术创新应用 加快先进清洁能源技术应用。加快大型风电机组、深远海域海上风电、新型高效光伏电池等先进清洁发电技术应用。开展海上风电集群大规模送出、柔性电网装备、直流配电网、微电网等先进输电技术应用。开展电网防灾抗损、网络安全、智能监测预警、高危作业替代等新型电力安全技术应用。鼓励压缩空气、液流电池等长时储能技术应用,探索飞轮储能、超级电容储能、钠离子电池等其他储能技术应用。探索小型堆、高温气冷堆等核电技术应用。适度超前部署一批氢能项目,开展氢能“制储输用”全产业链关键技术应用。 推进先进节能降碳技术应用。全面推广先进适用节能减排技术和节能环保标准,加强能源产供储运各环节节能降耗,提升设备能效。提高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技术水平,加强煤炭智能绿色开采、生态环境保护等技术应用,探索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天然气水合物(可燃冰)等化石能源低碳技术创新应用。 开展科技创新示范应用。围绕能源领域关键零部件、软件系统、新材料、新工艺等关键技术开展创新研究和示范应用。依托重大能源工程,加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等示范应用,重点在先进可再生能源发电和综合利用、核能综合利用、灵活高效燃煤发电、燃气轮机等关键技术领域开展示范应用。加快推进一批新型储能示范应用。探索发展氢能在可再生能源消纳、工业领域氢能替代,以及氢燃料电池在重型车辆、分布式发电中的示范应用。支持开展以5G技术为基础的新一代电力物联网关键技术及成套设备示范应用。 加强能源科技协同创新能力。建立产学研有机结合、技术与应用相互促进、上下游协同推进的技术创新机制。鼓励驻桂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行业上下游企业共建研发创新平台,支持引进或建设国家海上风力发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西分中心)等能源创新平台。 五、 打造风电装备核心产业基地 加快构建集风电装备研发设计、关键装备制造、装备配套、总装集成和海上安装施工及全寿命周期运维等全核心要素于一体的产业链,初步形成风电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在沿海城市和百色市等产业条件较好区域,引进一批大型风电叶片、发电机、齿轮箱、控制系统等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重点建成北部湾海上风电产业园等。支持南宁等高新技术企业聚集区建设风电大数据中心和风电咨询设计研究平台,重点发展风电大数据、咨询、技术研发等服务产业。 六、 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 加快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规模化发展。在风能和太阳能资源禀赋较好、建设条件优越、具备规模化开发条件的地区,全面推进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集中开发。加快推进列入国家规划的大型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建设,积极建设“水风光”、“风光储”等多能互补工程,探索开展“风光火(储)”模式。加快负荷中心及周边地区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加快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千家万户沐光行动”。积极推动工业园区等屋顶光伏开发利用,开展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推广“光伏+”多元利用,推进光伏发电与农业、交通、建筑、信息产业、环境治理等融合发展。“十四五”期间,全区新增陆上风电并网装机不低于1500万千瓦,新增光伏发电并网装机不低于1300万千瓦。 打造北部湾海上风电基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海上风电,按照“成熟一批、开发一批”的原则,重点推进北部湾近海海上风电项目开发建设,积极推动深远海海上风电项目示范化开发,统筹规划外送输电通道建设。推动海上风电项目开发与海洋牧场建设、海水制氢、能源岛建设、观光旅游等结合,探索海上风电高质量发展和多元化开发利用新模式。“十四五”期间,全区核准开工海上风电装机750万千瓦,其中力争新增并网装机300万千瓦。 深度开发水电。积极推进大藤峡等在建大中型水利水电项目建设投产,推进红水河干流水电及其他主要河流水电梯级扩机工程,加快开工建设龙滩水电站8、9号机组和八渡水电站等。引导小水电规范发展和合理退出,推进绿色改造和现代化升级。“十四五”期间,确保全区新增水电并网装机110万千瓦,力争达到200万千瓦。 有序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利用。因地制宜推进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鼓励生物质发电向热电联产转型升级。加快构建以发电为主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体系,推动生活垃圾日处理需求大于300吨的县域建设集中式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探索小规模垃圾热解气化发电试点应用。在农作物种植和畜禽养殖集中区、人口聚集区等区域推动生物天然气示范建设,稳步推进生物液体燃料应用,因地制宜发展农村沼气。“十四五”期间,全区新增生物质发电并网装机100万千瓦。 探索氢能等新型能源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氢能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探索氢能开发利用。在丙烷脱氢、氯碱、焦化等行业聚集地区发展工业副产氢,优化氢气提纯技术,鼓励就近消纳,降低工业副产氢供给成本。在可再生能源资源条件好、发电成本低、氢能储输用条件较好地区,探索开展可再生能源富余电力制氢。积极推动氢能在工业、交通、储能、分布式发电等领域的多元化应用。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地热能,开发合浦盆地大山角块段等浅层地热资源,探索干热岩开发利用。探索海洋能等新型能源开发利用和创新应用。 资料来源:《广西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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