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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部员工规范要求 1.员工应以公司的利益为重,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观: 2.在公司内员工必须做到相互尊重、相互配合、相互帮助、相互学习; 3.工作需要以外不得动用公司的财物,有效节约公司的物资损耗; 如有违反以上条例罚款10元一次,如损坏或遗失,并按原价赔偿; 4.须准时参加公司的各种会议,除了对会议内容详尽记录外,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上班及开会不得代打卡或签字。 如缺席者或代打卡(签字)罚50元;发生迟到或早退者罚10元; 5.对于公司根据不同需要新制定的有关规定,一经形成文案,除详知其内容外,必须在文案上签名确认并严格贯彻执行; 如在规定时间内不阅读规定并签名确认者罚20元;签名后在工作中以不清楚、不知道为理由推脱者罚50元; 6.员工上班时间内必须坚守本职岗位,不得在店内大声喧哗、嘻闹、聊天、瞌睡、吃东西、看小说、做私事、私自外出、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或短信聊天;私人手机(或小灵通)开振动或静音放置抽屉里,工作中不接打私人电话。 如出现以上规定中的任何一项者罚5元;一天内同一人出现三次以上违规者,除按规定罚款外,扣除当月奖金额的20%; 7.不带情绪上岗工作,对待每一位进店的客人必须微笑接待、言行礼貌;(参照服务流程)不讲消极言语,背后不议论别人。 如未按规定者每次罚5元; 8.公司同仁须相互尊重,技术人员统称老 ,门市称会计,有职务者统“称务”,对于客人的咨询和疑问,必须耐心解答、妥善解决不得借故推诿、拖延;服务过程中顾客表扬(意见箱)皆有奖励。 如因员工未按上述要求对待顾客而引起客户吵闹或投诉等种种客怨者,店长经了解评判后罚10至100元不等; 9.禁止在店内发生严重影响到公司形象和声誉的事件如:员工和员工之间、员工和客人之间的争吵、打骂及顶撞等过激行为; 如发生以上情况者,店长经了解评判后罚100至500元不等,情节特别严重者以开除论处; 10.禁止在店内店外散布有损公司形象的言论;禁止将有关公司动作的资料物品带出公司;禁止泄露相关涉及公司动作机密的所有内容; 如经查实扣罚当月收入并除名,公司保留对责任人诉讼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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