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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突发事件处置应急机制 一、工作目标 1、力争使突发事件在最短时间得到处置。 2、使突发事件的造成的负面影响、危害程度及损失降低到最小。 3、确保我校的稳定、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及国家的公共财产安全。 二、基本原则 权责一致的原则;快速反应、措施果断的原则;与各办公室职责相统一的原则;依法处置的原则;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加强合作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小组与职责: (一)组建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校委会全体成员及各班班主任、门卫等 (二)工作职责 组长:传达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总体指挥、协调,对全盘工作负总责,兼管汇报。 副组长:在组长的领导下与组长一起做好总体指挥、协调工作,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情况调查及后勤保障工作,信息收集整理和救助工作及相关工作。 成员:在组长、副组长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处置突发事件的各项工作。 四、预警期间工作要求: 1、学校处置领导小组所有成员手机要保持24小时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 2、学校的车辆平时要保养好,使车况良好,随时能处于应急状态。 3、学校总务处、政教处平时要准备一定数量应对突发性事件的物资,如手电、雨衣、口罩等。 五、报告制度: 1、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全体教职工应当一经发现后40分钟内向学校领导报告。 (1)发生或可能发生火灾等引起重大伤害事故的; (2)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 (3)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 (4)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暴力伤害事件的; (5)发生或可能发生在校学生被绑架事件的; (6)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对学校师生人身伤害的事件。 2、学校全校教职工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3、学校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由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报告事项进行核实和确证,并采取必要的控制处理措施。 六、指挥和协调制度 1、学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学校内部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2、学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应当积极与人民政府及上级行政管理部门沟通、协调,共同解决。 七、一般预案及处理流程 (一)学校防范暴力事件应急预案 1、可能引发学校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由于种种因素对社会不满和因矛盾激化而铤而走险、因严重利益冲突而报复、精神病人发病以及极少数歹徒行凶犯罪等情形是引发学校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 2、预防措施。 (1)加强对师生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严格门卫登记、管理制度,控制外来人员及其车辆进入学校。 (3)加强对校内有精神病症状人的监控;加强对精神病人的关心,劝其在家休养治疗,经济待遇上给予照顾帮助。 (4)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逐一排摸登记,耐心接待,尽力做好化解工作。 3、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学校暴力事件,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报警。打“110”报警电话。 (2)以最快的速度把伤员送往就近县级以上医院抢救,并及时通知家长或家属。 (3)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可先口头后书面。 (4)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学校派应变能力强、口才较好的老师与歹徒周旋,尽力规劝其终止犯罪;同时学校要全力保护好在现场或附近的其他学生,并迅速疏散至安全的地方。 (5)保护现场,配合警方调查。 (6)在警方的指导下维持秩序。 (7)险情排除后,立即通知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办公室各相关部门到场会同处理善后事宜。 (二)师生食物中毒事件处理预案 1、可能引发师生食物中毒的原因 由于学校向师生提供的食品的进货渠道、质量以及气温、消毒、加工、存放和操作人员的健康等原因,稍有不慎极易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2、预防办法 (1)学校要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制 订制度,落实措施,加强教育检查,责任到人。 (2) 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体检,无健康证的人员一律不准上岗。 (3) 严格把好食品验收关,杜绝不洁、变质或“三无”食品流入,做好验收记录。 (4) 规范食品加工、操作程序,做到煮熟烧透,加工好的食物要保管好。 (5) 严格熟食间的管理,防止熟食再污染。实行熟、生食物分开保管、使用不同制作器皿。 (6) 做好留样食品的记录并签名,留样食品做好标记须在冷藏柜内保留48小时。严禁将留样食品存放在冷冻柜内。 (7) 严格各操作环节中的消毒工作,消毒方法要正确、时间要保证。 3、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师生食物中毒事件,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 即报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办公室,同时报县卫生监督所。学校应立即把患者送往县级以上医院救治。 (2) 学校主要领导要召开突发事件工作小组会议,研究情况,制订有效措施,具体落实人员分工。 (3) 将可能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留样并加以封存。 (4) 立即向有关法律服务部门咨询,寻求法律的解决途径。 (5) 积极认真做好学生家长的工作,争取家长的谅解。 (三) 师生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理预案 1、按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要求,校长作为学校疾病控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工作,统一思想,定期进行传染病预防工作的研讨,把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之中。 2、学校分管领导要加大管理力度,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报告制度,健全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管理制度,掌握、检查学校疾病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并提供必要的卫生资源及设施。 3、学校应建立各项卫生工作责任制,完善考核制度,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并指定校医每天做好晨检工作,认真填写学生日检统计表,保证学校预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4、学校应普及卫生知识,利用黑板报、橱窗等各种形式做好预防传染性疾病的宣传,正确认识,做好防范。定期召开班主任例会,加强有关季节性预防传染病的知识培训,保证每周20分钟的健康教育,教会师生防病知识,培养良好的个人健康生活习惯。 5、由于学校是人员高度聚集的场所,室内活动较多,为进一步预防传染病,学校应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1) 保持工作、研究、生活环境通风换气,教学和生活 用房应每天开窗通风不少于2次。 (2) 尽量不要组织师生到人群集中的地方去活动。 (3) 注意个人卫生,经常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特别在打喷嚏、咳嗽和清洁鼻子后要洗手,不要共用茶具及餐具。 (4) 注意增减衣物和均衡营养,加强户外锻炼,保证足够休息,增强体质。 (5) 学生若发现有发热、咳嗽、乏力、肌肉酸痛等症状应马上告诉老师或家长,及时就医;教师发现上述症状应及时就医。 6、操作程序及责任人 (1) 日检:班主任每天应密切关心学生的健康状况,统计学生的出勤人数。责任人:班主任。 (2) 报告:一旦发现师生有传染病症状的疑似病人,有关人员应立即告知学校领导,学校应按规定报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办公室,同时报县疾控中心。责任人:班主任、校长。 (3) 劝说:发现学生身体不舒服或有摄氏38度以上高热学生必须迅速隔离,及时通知其监护人带其去医院看病,并在家休养。责任人:班主任、政教主任、 分管(副)校长、校长。 (4) 记录:班主任应及时统计好患病学生的具体情况(班级、人数、症状、就医情况、上课情况、目前康复情况)并记录在册。责任人:班主任。 (5) 跟踪:每天关心患病学生的身体状况,并主动对学生进行补课。责任人:班主任。 (6) 家访:积极做好患病学生的家访、家长的思想工作,经常保持联系。责任人:班主任。 (7) 消毒:根据有关规定做好(包括发病及相关班级、食堂、厕所、公共场所、 共用教室等)消毒工作,学校领导要听从卫生部门的专业指导,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停止一切集体性活动。责任人:总务处。 (8) 观察:加强宣传,正确认识,做好防范,确保稳定,每天加强巡视,对痊愈后的学生必须经校医认可后方可进教室,对班级其他同学加强观察了解。责任人:班主任。 (9) 新生报到,学校必须要求其监护人如实填写《在校学生健康状况登记表》。校医应当分类建立在校学生健康档案。 (四) 学校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1、可能引起学校火灾事故的原因 电线老化、乱拉乱接临时线、违章使用电炉和其他电器设备、液化煤气和煤炉共用、食堂油锅过热、实验操作不当、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当、违章动用明火、乱扔烟蒂、小孩玩火等是可能引起学校火灾的主要原因。 2、预防措施 (1) 校长是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 (2) 学校成立校义务消防队伍,选拔身强力壮的老师担任队员(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总务处制定学校防火计划,绘制防火平面图,教室门后挂紧急疏散路线图。寄宿制学校应当每个楼层都要有两个通道,楼道悬挂应急灯,学生寝室门后挂紧急疏散路线图。 (3) 学校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由学校总务处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器材、设备的维护与保养,经常检查和定期更换灭火器药品。 (4) 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识,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和“三分钟”扑救。新生到校报到后的第一节课应当是接受消防安全教育。 (5) 加强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 (6) 保持通道畅通,不堆杂物。 3、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火灾,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 打“119”电话报警,同时报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办公室。 (2) 立即切断着火楼的电源。 (3) 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线路迅速疏散学生,同时 由受过训练的教职工进行三分钟火灾紧急扑救。如三分钟不能扑灭明火,则迅速撤离。 (4) 如有伤者要及时送往县级以上医院救治,并及时通知家长或者家属。 (5) 在等待消防车到来期间,可组织学校教职工义务消防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扑救。 (6) 灭火后,学校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相应的调查工作。 (7) 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追究责任,维护学校的利益,并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五) 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1、可能引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很多,主要原因有: 课间学生追逐、打闹;学生自行到校活动或者放学后滞留学校活动;体育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实验操作不当;极个别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 2、预防办法 (1) 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 加强对教师进行师德规范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 制意识。 (3) 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 (4) 学校按照学校安全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分年级或者部门确定安全责任包干区,年级或者部门负责人为安全责任包干区责任人。学校要做到层级签约,岗位到人,确保在校学生人身安全。 3、处理程序 (1) 事发阶段的有关工作和注意事项 1) 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送往就近的县级以上医院救治,保留车票或发票。 2) 发生事故后立即通知家长。 3) —般事故24小时内书面报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办公室;重大事故立即报局办公室。可先口头后书面,同时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告出险。 4) 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对照颁《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文件的有关规定,分清校方有责事故或者校方无责事故。校方有责事故及重大事故立即移交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办公室处理。 5) 学校可委托律师代表学校处理事故纠纷,调查取证工作由律师完成。(被调查人是未成年人,要征得监护人同意,调查时要有监护人在场并签名。调查人员应2名,记录 的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诱导;记录用钢笔或水笔。) (2)事故处理阶段的原则和注意事项 1)依法调解原则:根据颁《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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