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泓域/内存技术项目人力资源管理手册 内存技术项目 人力资源管理手册 目录 一、 延长工作时间的概念 2 二、 劳动标准的结构 3 三、 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制定的程序 4 四、 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的含义 7 五、 企业员工工作任务的指派方法 8 六、 工作轮班制度的概念和种类 9 七、 两班制 11 八、 三班制 11 九、 多班制 12 十、 利用笔试甄选应聘人员的方法 16 十一、 笔试的适用范围 17 十二、 招聘成本效益评估 18 十三、 人员录用评估 18 十四、 产业环境分析 18 十五、 必要性分析 19 十六、 项目简介 19 十七、 经济效益评价 24 营业收入、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表 25 综合总成本费用估算表 26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28 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 30 借款还本付息计划表 33 十八、 进度计划方案 34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一览表 34 一、 延长工作时间的概念 延长工作时间是指超过标准工作时间长度的工作时间。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工作的称为加班,超过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称为加点。为了保证劳动者的休息权、促进就业和劳动者的全面发展,国家对延长工作时间是严格限制的。法律规定,允许延长工作时间的一般条件有以下几个。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内生产不能间断的。 (2)必须利用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3)完成国防紧急生产任务或其他关系到重大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的紧急生产任务,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的紧急任务等。 上述情形出现时,延长工作时间不受限制措施的约束 二、 劳动标准的结构 (一)劳动标准的横向结构 按照劳动标准的对象分类,可以划分为就业、劳动关系、工作条件、劳动报酬、职业技能开发、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劳动福利、劳动行政管理等标准。 (二)劳动标准的纵向结构 按照劳动标准适用的层次划分为以下标准。 1、国家劳动标准,是指由国家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其授权的机构如国家标准化管理机构通过法定或行政程序制定、发布的在全国范围内适用的劳动标准。 2、行业劳动标准,是指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发布的在全国某行业范围内适用的劳动标准。 3、地方劳动标准,是指由各级地方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及其授权的地方标准化机构制定、发布的在该地区内适用的劳动标准。 4、企业劳动标准,是指根据具体的生产技术组织条件,由企业自行制定、发布的,在本企业范围内实施的各种形式的劳动标准。 (三)劳动标准的功能结构 按照劳动标准的功能划分为以下标准。 1、基础类劳动标准,如专用劳动标准术语、符号、代码、图形、标志等。 2、管理类劳动标准,如劳动管理目标标准、劳动管理项目标准、劳动管理程序标准、劳动管理方法标准、劳动统计标准等。 3、工作类劳动标准,如工作时间标准、用人单位内的岗位规范和劳动规则、劳动定额定员标准、劳动统计计量标准、最低工资标准等。 4、技术类劳动标准,如劳动安全标准、劳动卫生标准、工伤评残等级标准等。 三、 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制定的程序 制定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必须遵循以下法定程序。 1、制定主体合法,即内部劳动规则制定主体必须具备制定内部劳动规则的法律资格。内部劳动规则只能由单位行政制定,而单位行政是一个由多层次、多部门管理机构所组成的管理系统,并非其中任何一个管理机构都有权制定内部劳动规则。有权制定内部劳动规则的,应当是单位行政系统中处于决策层次、对用人单位的各个组成部分和全体职工有权实行全面和统一管理的机构。这样才能保证所制定的内部劳动规则在本单位范围内具有统一性和权威性。至于单位行政系统中的其他管理机构,虽然可参与内部劳动规则的制定,但无权以用人单位名义制定内部劳动规则。这种主体资格应当依据公司法或用人单位的章程来确定。只有依据公司法或用人单位的章程有权制定内部劳动规则的管理机构,才具有内部劳动规则制定主体的资格。 2、内容合法,即内部劳动规则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内部劳动规则的内容与集体合同有相互重叠的部分应使之保持协调而不能相互冲突。内部劳动规则与集体合同在内容上虽然有交叉,但各有侧重。前者侧重于规定在劳动过程的组织、管理中劳动者和单位行政双方的职责,即劳动行为规则和用工行为规则;后者则侧重于规定本单位范围内的最低劳动标准。单位行政在其劳动管理中应当履行集体合同所约定的义务,而制定和实施内部劳动规则是单位行政进行劳动管理的一种方式,所以内部劳动规则的内容应当符合集体合同的规定,即内部劳动规则所规定的劳动者利益不得低于集体合同所规定的标准。 3、职工参与。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的制定虽然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权的表现,是单方的法律行为,但只有在吸收和体现劳动者一方的意志,或者得到劳动者认同的情况下,才能确保其实施。而且,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是调整劳动行为和用工行为的标准,直接涉及劳动者的利益。我国立法规定,劳动者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因此,制定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用人单位有义务保证职工参与,听取、征求工会和职工意见。 4、正式公布。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以全体职工和企业行政各个部门或组成部分为约束对象,应当为全体职工和企业各个部门所了解,因此,应当以合法有效的形式公布。其公布形式通常为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和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的形式公布。 1997年11月25日发布的《劳动部关于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的通知》指出,自1998年1月1日起,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备案制度是劳动行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劳动监察工作,促进用人单位提高劳动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对新开办单位实行备案制度,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新开办用人单位在制定内部劳动规则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预防劳动违法行为的发生,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备案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内部劳动规则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内部劳动规则的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要求用人单位对其内部劳动规则进行备案是劳动部门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对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进行合法性审查的一种行政监督管理措施。鉴于劳动行政管理机关规定了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劳动规则应当送交劳动行政部门备案的制度,并将该制度的实施情况作为对企业劳动年检的内容之一,因此,如果企业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对企业内部劳动规则提供备案,建议企业在内部劳动规则制定后及时送交劳动行政部门备案。但内部劳动规则备案与否并不影响企业内部劳动规则的效力,只要该内部劳动规则具备前面的三个要件,是否送交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并不影响规章的效力。 四、 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的含义 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是用人单位依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用人单位的实际,在本单位实施的,为协调劳动关系并使之稳定运行,合理组织劳动,进行劳动管理而制定的办法、规定的总称。 用人单位制定并实施内部劳动规则是其行使经营管理权和用工权的主要方式,发挥着用人单位内部强制性规范的功能。按照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在现代企业制度中,制定重要的管理制度是公司的权力,是董事会和经理的职责。制定、实施内部劳动规则同时也是用人单位对国家和用人单位财产投资者的义务。在劳动关系的运行当中,劳动者处于被指挥和管理的从属地位,其权利义务的实现受用人单位支配和约束。制定和实施内部劳动规则,并结合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履行,一方面可以使劳动者的权利义务明确、具体,另一方面又可以使用人单位的管理行为规范化,从而限制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实现权利义务过程中的任意支配,特别是防止用人单位滥用惩戒权。此外,现代的劳动过程是一种联合劳动,分工协作更为精细、周密,每一个劳动者的工作绩效一般都与其他劳动者的劳动有着紧密联系,因而,每一个劳动者的权利义务都与其他劳动者的权利义务相互关联。在实现各自的权利义务过程中,劳动者之间极有可能发生矛盾与冲突。制定与实施内部劳动规则,可以有效协调不同劳动者之间行使各自权利、履行各自义务过程中所产生的矛盾,有利于形成全体劳动者都能以优化的秩序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格局。 五、 企业员工工作任务的指派方法 在企业劳动组织过程中,为了提高人力资源资源配置的有效性,通常可以采用运筹学的数量分析方法。例如,在解决员工任务指派问题时,企业普遍采用的一种方法—匈牙利法,就是实现人员与工作任务配置合理化、科学化的典型方法。 在应用匈牙利法解决员工任务合理指派问题时,应当具备两个约束条件:员工数目与任务数目相等;求解的是最小化问题,如工作时间最小化、费用最小化等。 六、 工作轮班制度的概念和种类 工作轮班制作为企业工作时间组织的基本形式,是指在工作日内组建不同班次的生产组,在同一工作地轮番进行生产的劳动协作形式。企业的工作轮班制,除特殊的情况实行单班制,即每天组织一班生产之外,主要是指多班制,即每天组织两班或两班以上的员工轮流进行生产,完成工作任务。总之,工作轮班制是特指在实行多班制生产条件下,组织各班员工按规定的时间间隔和班次顺序,轮流进行生产或工作活动的一种劳动组织形式,它体现了员工在时间上的分工与协作关系。 企业无论实行单班制还是多班制,主要取决于自身生产经营活动的性质和特点。例如,发电、化工、石油、冶金等类型的企业,其主要生产工艺过程都是连续性的,除特殊情况外不能随意间断,这类企业为了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必须实行多班制;而机械制造、纺织、轻工、建筑等类型的企业,其生产工艺过程是可以间断进行的,这类企业不必强制实行多班制,可以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以及生产技术组织条件,选择单班制或多班制。一般来说,实行单班制的劳动组织工作也比较简单,员卫生活起居比较有规律,有利于员工的身体健康,但不能充分发挥厂房、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潜能。而实行多班制,不但有利于挖掘固定资产的潜力,缩短生产周期,扩大生产空间,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产出,还能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但工作轮班组织需要投入更多人力、物力和财力,需要精心设计、严格管理,才能提高人力资源时间配置的效益。 根据企业实际灵活安排工时制度也是工作时间组织的一项重要内容。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试行较为灵活的工作时间制度,即采取软化工时的模式。例如,实行弹性工作制,即每周制度工时不变,在每天工作时间中规定有核心时间,在核心时间内必须上班,核心时间之外可以自由选择上下班时间;实行非全时工作制,即以天或以周为单位,其工时长度可以少于社会的正常工时,如一天只工作4-6小时,一周只做3-4天工作,这一制度最适合家庭主妇;实行分职制,即将一个职业岗位拆分,由两个人分担,两个人共同从事全时的工作,工资与福利待遇按各人所做的工时按比例分配;实行在家做工和野外工作分开的大班制等。设计灵活而适宜的工时制度,有助于缓和冗员过多的矛盾,满足劳动者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和提高劳动积极性。 七、 两班制 两班制是每日分早、中两班组织生产,员工不上夜班。这有利于身体健康,也便于机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和做好生产前的准备工作。员工倒班也比较简单,每隔一周轮换一下即可。目前,很多企业根据具体的生产经营特点推行了两班制,即全年从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每工作1天后休息1天,每个工作日不超过12小时(包括正餐和工间休息时间)D,如上班日与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和国庆节等)重叠,按照国家规定支付相应加班费。推行两班制的企业主要是值守性、窗口性的后勤、保障、供应、服务等类的岗位,如仓库保管员、消防安全员、车站售票员、银行营业员、短途乘务员等。 八、 三班制 三班制是每天分早、中、夜三班组织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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