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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P GB XXXXX - 201X 电子工业废水处理工程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wastewater treatment system of electronic industry (征求意见稿) 200X—××—×× 发布 200X—××—××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联 合 发 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子工业废水处理工程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wastewater treatment system of electronic industry (征求意见稿) GB XXXX-201X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X年X月X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0X年 北 京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建标[2013]169号)要求,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所与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本规范的编制,是在遵照国家基本建设方针和有关环保、节水要求,调查我国电子工业废水处理工程的设计和使用现状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国内各设计院、工程公司、生产厂商和使用单位的意见,参考相关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标准,最后经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8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废水处理工艺、废水处理站房、废水收集和输送、药品贮存、计量、输送、仪表和控制系统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和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日常管理,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工作由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技术进步和具体的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积累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送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华大道双林路251号,邮政编码:610021;传真:028-84333172),以便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 栗田工业(苏州)水处理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苏州崇越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1 目次 1 总 则 (1) 2 术 语 (2) 3 基本规定 (4) 4废水处理工艺 (5) 4.1 一般规定 (5) 4.2 水量和水质 (5) 4.3 处理工艺设计 (6) 4.4 物化处理 (8) 4.5 生物处理 (15) 4.6 废气处理 (27) 4.7 污泥处置 (29) 5 废水处理站房 (31) 5.1 一般规定 (31) 5.2 设备布置 (32) 5.3 土建 (32) 5.4 空调暖通 (33) 5.5 给排水及消防 (33) 5.6 电气 (34) 6 废水收集和输送 (35) 6.1 废水收集 (35) 6.2 废水输送 (35) 7 药品贮存、计量、输送 (38) 7.1 药品的贮存 (38) 7.2 药品的计量和输送 (38) 8 仪表和控制系统 (40) 8.1 监控和分析化验 (40) 8.2 控制及仪表 (41) 本规范用词说明 (44)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1) 2 Terms (2) 3 Basic requirement (4) 4 Wastewater treatment processes (5) 4.1 General requirement (5) 4.2 Water quantity and quality (5) 4.3 Process design for wastewater treatment (6) 4.4 Physical and chemical treatment (8) 4.5 Biotreatment (15) 4.6 Waste gas treatment (27) 4.7 Sludge disposal (29) 5 Waste water treatment Plant (31) 5.1 General requirement (31) 5.2 Equipment layout (32) 5.3 Construction (32) 5.4 Heating and ventilation (33) 5.5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fire-fighting (33) 5.6 Electrical (34) 6 Waste water collection and distribution (35) 6.1 Waste water collection (35) 6.2 Waste water distribution (35) 7 Chemical storage, metering and transfer (38) 7.1 Chemical storage (38) 7.2 Chemical metering and transfer (38) 8 Instrument and control systems (40) 8.1 Monitoring and analysis test (40) 8.2 Process controlling and instrument (41)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44) 1 总则 1.0.1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防止电子工业废水排放所引起的环境污染,节约水资源,使电子工业废水处理工程设计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运行维护便利,制定本规范。 1.0.2电子工业废水处理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当主体工程分期建设时,废水处理工程应按最终规模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分期实施。 1.0.3 电子工业废水处理工程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4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电子工业废水处理工程的设计。 44 2 术语 2.0.1 酸碱废水 acidic & alkaline wastewater 指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呈酸性或碱性的废水。 2.0.2 研磨废水 grinding wastewater 指研磨、抛光等工艺生产过程中排出的含有固体颗粒物或悬浮物的废水。 2.0.3 含氟废水 F- containing wastewater 指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含氟离子及其化合物的废水。 2.0.4 含磷废水 P- containing wastewater 指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含磷酸、磷酸盐、偏磷酸盐、聚合磷酸盐和有机磷酸盐的废水。 2.0.5 含氰废水 Cyanide containing wastewater 指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含有各种氰化物的废水。 2.0.6 有机废水 organic wastewater 指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含有有机物质的废水。 2.0.7 无机废水 inorganic wastewater 指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只含无机盐等化合物,不含有机类化合物的废水。 2.0.8 重金属废水 Heavy metal containing wastewater 指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含有镉、铬、铅、镍、银、铜、锌等金属离子、络合物及其化合物的废水。根据废水中所含重金属元素又分别称为含镉废水、含铬废水、含铅废水、含镍废水、含银废水、含铜废水、含锌废水等。 2.0.9 物化处理 physical & chemical treatment 采用物理及化学的方式处理废水。电子废水处理物化处理工艺主要包括:化学反应、混凝沉淀、吸附、离子交换、过滤、蒸发浓缩等方法。 2.0.10 生化处理 biochemical treatment 是利用微生物的代谢作用,使污水中呈溶解和胶体状态的有机污染物转化为无害物质,以实现净化的方法。包括好氧处理、厌氧处理。 2.0.11 污水再生利用 the reuse of recycling water 污水回收、再生和利用的统称,包括污水净化再用、实现水循环的全过程。 2.0.12 再生水 recycling water 污水经深度处理后,达到一定水质指标、回用用户的水。 再生水系指污水经适当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指标,满足某种使用要求,可以进行有益使用的水。 2.0.13 混凝沉淀法 coagulating sedimentation 指利用药剂完成混凝反应,使水中污染物凝聚成絮体,通过沉淀方法去除的组合方法。 3 基本规定 3.0.1 电子工业废水工程应在不断总结积累既有工程实践和科学试验的基础上,结合工程具体实际,在安全可靠的前提下,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3.0.2 严禁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材料和设备。 3.0.3 电子工业废水工程应贯彻节能降耗、节水减排的原则,在技术经济合理的条件下,充分回收利用水资源及废水中可回收利用的物质。 3.0.4 电子工业废水工程的处理工艺在无成熟经验借鉴时,应通过试验确定处理工艺和设计参数。 3.0.5 电子工业废水工程应根据工程规模,水质特性采用“清污分流”,分类分质收集处理,并分级回用,力求水资源利用效率最大化。 3.0.6 存储、处理含有易挥发出有毒、有害、可燃、恶臭气体的废水处理装置及构筑物,应对有害气体进行有效收集并妥善处置。 4废水处理工艺 4.1 一般规定 4.1.1 电子工业废水处理工程的工艺选择应遵循综合治理、再生利用、节能减排、总量控制的原则。 4.1.2 电子工业废水处理应选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运维便利的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积极慎重地选用经过验证、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4.1.3 工艺流程的选择应充分考虑地域、地理、地质、气象、地震等自然因素的影响。 4.1.4 工艺流程应考虑初期投资、运行成本、服务寿命、资源占用、能源消耗等因素,通过技术经济比较来确定。 4.1.5 电子工业废水处理深度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确定,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相应的国家、地方或行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4.1.6 电子工业废水处理工程应按照系统运行管理的需要以及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管理技术要求安装在线监控系统。 4.1.7 电子工业废水处理工程工艺设计应提供必要的措施妥善处理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以及其它污染物,满足国家、行业和地方的相关法规和标准,防止二次污染。 4.1.8 水质、水量变化大的废水处理系统,应设置调节水质和(或)水量的设施。 4.1.9 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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