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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医院护理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长期医嘱或临时医嘱时要记录处理时间,执行者签全名,若有疑问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各班医嘱均由当班护士两名进行查对。 2.医生整理医嘱后,值班护士及时查对各种治疗单,无误后方可执行。 3.抢救患者时,下达口头医嘱后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由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并暂保留用过的空安瓿。抢救结束后及时补全医嘱,执行者签全名,执行时间为抢救当时时间 4.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嘱一次。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进行三查七对(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和有效期),有效确认患者身份后实施操作。 2.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药品外观、标签、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3.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松动、裂缝。 4.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5.对易致过敏的药,给药前需询问患者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 6.针剂药物宜现用现配,同时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并注意药物的稀释方法,以免发生理化反应。 7.发药或注射时,如患者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无误并向患者解释后方可执行,必要时与医生联系。 8.观察用药后反应,对因各种原因患者未能及时用药者应及时报告医生,根据医嘱做好处理,并在护理记录中有记载。 三、输血查对制度 1.根据医嘱、输血及血液制品的申请单,需经二人核对患者姓名、病案号、血型(含Rh因子)、肝功,并与患者核实后方可抽血配型。 2.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并查血袋有无破裂。 3.查输血单与血袋标签上供血者的姓名、血型(含Rh因子)及血量是否相符,交叉配血报告有无凝集。 4.输血前需两人核对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及血型(含Rh因子),无误后方可输入。 5.输血完毕应保留血袋24小时,以备必要时送检。 6.输血单应该保留在病历中。 四、手术患者查对制度 1.术前准备及接患者时,应查对患者腕带(科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诊断等)、手术名称及手术部位(左、右)划线情况。 2.查手术名称、配血报告、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等。 3.查对无菌包内灭菌指示剂以及手术器械是否齐全。 4.手术前与参加手术人员严格按照国家卫健委颁发的《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共同进行《手术安全核对》、《手术风险评估》,并逐项认真填写。 5.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缝合前核对纱垫、纱布、缝针、器械的数目是否与术前相符。 6.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再填写病理检验单送检。 7.当家属面取下假牙和贵重物品(戒指、项链、耳环等),并交由家属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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