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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合同和委托合同与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汇编 代理合同和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和代理的区别委托合同签订以后,受托人根据合同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 务,必然要和第三人发生联系,并且受托人往往是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活动,实际行 为的后果也归属委托人,这里实质上形成了一个代理关系,因此,委托和代理之间有 着密切的关系。法国民法典即把受托人代理委托人处理事务视为委托合同的当然效 力。德国民法典把委托作为合同的一种放在债编中,而将代理作为一项民事基本制度 放在总则编中,这种立法体例为以后各国民法典所效仿,如日本民法典、我国台湾地 区民法典、苏俄民法典等。代理,依照民法通则第63条规定,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 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而由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行为承担民事责 任。人的知识、能力都是有限的,其活动还要受到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当事人仅凭自 己的行为往往不能充分享受进行自由商品交换的权利。法律规定民事主体可以借助他 人的行为进行民事活动,使被代理人可以同时在不同的地点与多个相对人订立合同, 同时也避免了其专业知识、能力的不足,这正是代理制度与商品经济的内在联系之所 在,也是代理制度的存在价值之所在。上述代理的立法定义和理论价值阐述已经清楚 地表明代理实际上是解决代理人在何条件下可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从事法律行 为,以及引起的法律后果归属问题。代理既然是由代理人代本人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 表示的,则与受托人为委托人处理事务同属为他人服务,二者在此点上相类似。二者 的区别主要在于: 代理人的代理行为不能包括事实行为;而受托人受托处理或管理的行为可以包括 事实行为。 代理属于对外(即本人与代理人以外的第三人)的关系,不对外也就无所谓代理; 而委托则属于对内关系,即其存在于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 第三,代理关系的成立,被代理人授予代理人代理权属于单方法律行为;而委托 合同为双方法律行为,委托合同的成立应有受托人承诺,若受托人不为承诺,则合同 不能成立。委托合同与代理合同虽为不同的制度,但二者也有联系。如果委托人所委 托的事务须对外为法律行为时,则一般都有代理权的授予。于此情况下,委托合同也 就成为代理中的基础关系,代理不过是受托人处理受托事务的一种手段。但并非在任 何情况下,代理都以委托合同为基础关系,都伴随委托合同而生。有委托合同而无代 理,或者虽有代理而无委托合同的情形,也并不鲜见。 篇二:委托代理合同和居间合同的关系 委托代理合同和居间合同的关系一定义1:代理合同是指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 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根据 《民法通则》的规定,委托代理的形式主要有两种,即书面和口头形式,当事人在实 际运用中,可以用口头形式,也可以用书面形式,但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按法 律规定,采用书面形式,如诉讼代理,代签经济合同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2:居 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 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 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 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二关系,代理合同是代理方要承担面对 双方的责任,买卖双方都跟代理有关系,彼此间的关系也是通过代理建立的,追责, 都是最代理。居间,是一种服务合同,这个服务就是促成双方成交,就可以收费,买 卖双方如有纠纷,需要彼此互相追责。 三、委托合同与居间合同的区别。根据上述委托合同与居间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我们可以对两者进行比较,以在实践中分清合同的性质,正确的适用法律。 1、代理合同的受托人可以是任何公民、法人,法律上对受托人的资格并没有限 制;而居间合同的居间人只能是经过有关国家机关登记核准的从事居间营业的法人或 公民。 2、 代理合同的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时,可以以委托人或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 代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依照委托人的指示参与并可决定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 关系内容,处理事务的后果直接归于委托人;而居间合同的居间人,仅限于报告订约 机会或媒介服务,其服务的范围有限制,只是介绍或协助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 居间人本人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 3、 代理合同的受托人是按委托人的要求处理受托事务,处理的事务可以是有法 律意义的事务,也可以是非法律意义的事务;居间合同的居间人,是为委托人提供与 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机会,其行为本身不具有法律意义代理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 是无偿的,是从委托人处领取报酬;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但居间人只能在居间合同 达到目的是才能请求支付报酬,并且在为媒介居间时,居间人可从委托人和其相对人 双方取得报酬。 5、 代理合同的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所支出的费用由委托人负担;居间合同的居 间人从事居间合同达到目的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6、 代理合同中,受托人有移交处理事务后果和报告的义务;居间合同中,居间 人则没有将处理事务的后果移交给委托人和报告的义务。由上述比较可见,委托合同 与居间合同尽管从形式上存在诸多相似之处,但它们之间还是有着本质的区别,只有 在全面掌握两者基本概念的基础上,在实践中才能对合同性质予以正确把握 篇三:委托代理协议 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受委托人:(以下简称乙方)甲方与(以 下简称第三人)因民间借贷纠纷事宜,依照《民法通则》、《合同法》之规定,甲方 委托乙方代理追讨第三人所欠甲方债务,经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 一、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担任其追讨债务代理人。 二、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甲方委托乙方对第三人拖欠甲方的借款**万元及相 应利息,通过调解、和解、调查取证、控告、合法进行非诉讼追讨,不包括放弃、变 更追讨请求。甲方对乙方的《授权委托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一。甲方与第三人的 《借款担保合同》复印件附后作为本协议附件二。 三、 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纠纷资料和基本线索。 2、 甲方应为乙方工作及时提供所需的背景资料和信息; 3、 甲方可以随时向乙方了解纠纷解决进度情况。 四、 乙方的权利义务1、根据本协议第五条第(一)、(二)项约定向甲方取得 代理费、前期费用。 2、 有权依据本协议及法律许可的范围实施委托事项; 3、 乙方必须认真合法完成代理协议中的各项工作; 4、 乙方随时可以向甲方汇报查证情况;5、保守甲方的机密,未经甲方同意,不 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涉及的保密内容,本协议终止后全部交给甲方不留 任何材料。 五、 代理费和前期费(一)代理费结合委托事项的复杂程度,经双方协商,乙方 按风险代理方式收取代理费,即甲方收回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乙方按照收回现金或 现金等价物价值的%收取代理费。甲方应自收到现金或接受现金等价物变现后三日内 交纳代理费。 (二)前期费用甲乙双方约定,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甲方支付元作为乙方前期费 用。前期费用不包括在代理费内。 六、 协议的履行与解除本合同履行期间,如甲、乙任何一方中途提出正当理由和 依据,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加以确认。 七、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自双方签字生效之日起个自然日内。超过协议有效期 的,本代理协议自动解除。协议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本协议约定 的权利。 八、特别约定: 1、 乙方不得使用绑架、非法拘禁、伤害、暴力、胁迫等法律禁止的任何行为向 第三人及相关人员追讨债务,甲方对乙方所进行的任何非法行为不承担任何后果。如 有任何违反现行的法律及法规所产生的一切刑事责任及未经本人同意之任何费用,一 概与甲方无关。 2、 乙方需依合法途径追收所有拖欠款项,如有任何违反现行的法例及法规所产 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未经本人同意之任何费用,一概与本人无关。 3、 乙方追讨收回欠款的,必须直接汇入甲方账户或直接交付甲方,乙方无代收 欠款的权利。 九、双方就本协议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管辖。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年月乙方:年日日月 代理合同注意事项 做校园代理的注意事项一要找好的产品,找和学生相关的产品。二要考察代理商 的信誉,要签合同。三尽量不要交押金,遇到必须交的保证金也要尽可能三和代理商 谈降到最少。四对所签合同中的附件条件要弄明白,不懂要立即问代理商。五校园代 理在同总代理谈判和签订合约时应注意的事项: 1. 平等原则;许多总代理在招校园代理的时候,往往提供的是一份格式合同,合同 灵活性比较低,相对就降低了代理商的经营风险.所以,建议广大校园应招代理一定要 用平等合作的原则去审视合作方案或合同,在平等对等原则下,尽量减少自己的风险;2. 市场对等原则:校园也是总代理商的重要市场组成部分,甚至是其市场的主要组成部分, 代理商确定代理应明确是独家校园代理,还是特约经销/代理,市场秩序不能混乱,校园 代理如果能够争取市场秩序保护则运做就能起到平等对等的发展的作用;3.经销商给 校园代理提供的支持有哪些,因为有了代理商的支持,就能更快的促进所代理产品的市 场运做;4.违约条款:与代理商合作应该明确违约责任,尽量避免发生纠纷;5.注意合同 订立的时间,地点:一定要明确,并书面在合同上明确下来,不要看人情关系就不重视了. 由于民事法处理经济纠纷是在被告所在地开庭审理,所以合同签定地点也就变的很重 要起来.6.注意验证对方及单位身份六附:.校园代理协议书甲方:**X乙方:甲乙双 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本着平等、 自愿、公平诚信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校园内代理甲方产品事宜达成如下: 第一项代理条件1、乙方销售区域:甲方授权乙方在目前就读的学校内销售甲方 产品。 2、 甲方责任与义务•提供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的优质产品。•定期提供 促销活动,并及时通知乙方。•在乙方首次签订本协议时,甲方免收押金发放给乙方 “**”产品一套(见备注1)。 3、 乙方责任与义务-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需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学生证 原件。•乙方每月要向甲方汇报销售数据。•乙方有权利在产品外观完好,没有超出 产品保质期的情况下和甲方调换货品。 4、 价格管理乙方有义务对所销售的甲方产品进行终端价格体系的维护工作,并 接受甲方进行的价格调查(乙方所销售的甲方产品不得低于甲方所规定零售价的 75%,甲方允许的特价和促销商品除外)。 第二项订货和物流费的支付细则1、订货•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后,日常订货使用 甲方统一的“校园代理产品订货单"。•订货单须由乙方确认后视为有效订单。 2、 货款结算与支付货款结算:甲方在乙方付款后3个工作日内发货。 3、 交货方式:货物从甲方运往乙方所在地,乙方有权选择运输方式。运输过程 中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项合同终止时的处理若合作双方任何一方在合作期间无法履行合作义务,或 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协议条款而无法调解时,另一方有权随时书面通知中止合作。本合 同终止时,乙方应及时返还在签订本协议时从甲方免费领取的产品。 第四项有效期限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 日O 第四项协商事项1、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加以解决。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 同等效力。备注1:乙方免费领取的甲方产品明细:甲方:**X乙方:法人代表(签 章):电话:委托经办人:签约地址:电话:签约日期:签约地址:签约日期:这只 是从网上找的一些资料,以后在接代理的活时根据实际情况来具体决定。 篇二:签销售代理合同时应注意问题 1、营销代理营销代理二策划+销售代理2、资质策划、代理的资质3、佣金(代理 费)。 ①费率:可参考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1995)第971号文《关于房地产中介 服务收费的通知》,为成交价格总额的0. 5-2. 5%②固定费率或者浮动费率,一般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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