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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借款借款合同11篇 小额借款借款合同第1篇 借款合同编号:__________ 借款合同 贷款公司(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借款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自然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祥细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向贷款公司申请借款,贷款公司经审查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种类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未经贷款公司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本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金额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四条借款期限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____个月,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_日止。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到期日以借款凭证上记载的日期为准。 第五条保证金借款人向贷款公司一次性缴付借款利息及其它费用保证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时支付利息和其它费用的保证。保证金在借款合同履行结束时按实际发生的利息及费用开展计收抵扣(保证金不计付利息)。 第六条借款利率及利息、罚息和复息的计算 6.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 6.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时,按照固定利率,上调时相应上调、下调时保持不变。 6.3、本合同项下逾期借款的罚息利率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浮_____%。 6.4、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罚息_____%。 6.5、本合同项下借款的罚息利率,按本条6.3款执行。 6.6、借款人使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如同时出现逾期和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情形,贷款公司按二者中较高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6.7、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自实际提款之日起按月计息,缺陷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依次类推)。 6.8、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对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计收复息,复息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执行。6.9、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逾期或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时,对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本合同约定的罚息利率计收复息。 6.10、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实行利随本清。 第七条提款 7.1、借款人提款前,应当满足以下前提条件,否则贷款公司有权拒绝借款人的提款申请: 7.1.1、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妥与本合同项下借款有关的批准、登记、交付及其他法定手续。 7.1.2、若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有担保的,则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担保合同已依法生效。 7.1.3、未发生与本合同约定的违约事项。 7.1.4、借款人按本合同第五条之约定缴付借款利息及其它费用保证金。 7.1.5、已按贷款公司要求提供办理借款的其他相关材料。 7.2、借款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日期和金额提款。 第八条还款 8.1、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按照约定的日期和金额偿还借款本金: 8.2、借款人提前归还本金的,应当于拟提前还款日前15个工作日向贷款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后,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本金。 第九条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方式为担保借款的,担保方式双方协商确定。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第十条借款人权利和义务 10.1、有权向贷款公司了解有关信贷政策、利率政策等。 10.2、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使用借款。 10.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贷款公司并征得贷款公司书面同意。 10.4、本合同项下借款如采用担保方式的,如担保发生了不利于贷款公司债权的变化,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公司的要求另行提供贷款公司认可的其他合法有效的担保。 10.5、担负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10.6、向贷款公司提供本合同项下借款所需书面及文字材料。 第十一条贷款公司权利和义务 11.1、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但因借款人原因造成迟延的除外)。 11.2、应当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债务、财务、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资料及情况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11.3、在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向贷款公司提供的一切书面及文字材料,随同借款合同存档保管,不再退还借款人。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本合同生效后,借、贷双方当事人均应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当依法担负违约责任。 12.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并提取借款的,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按违约金额和天数向贷款公司支付迟延违约金。 12.3、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贷款公司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并提供借款的,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按违约金额和天数向借款人支付迟延违约金。 12.4、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的,贷款公司有权开展限期清偿,同时对借款逾期部分自逾期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并对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 12.5、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公司有权开展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并有权对借款人违约使用的借款,从违约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并对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 12.6、借款人违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于收到贷款公司书面通知后7日内予以改正并采取贷款公司认可的补救措施,否则贷款公司有权停止或取消借款人尚未提取的借款、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按逾期借款罚息利率按日计收违约金。 12.7、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公司采取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担负贷款人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3.1、本合同自借贷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其中:贷款公司、借款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用担保方式的,自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13.2、借款人对不能按期归还的借款,需要办理展期的,应当于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前5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若借款有担保的,借款人应当同时提供担保人同意继续担保的书面意见或另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合法有效的担保,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后,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13.3、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借款利息的,或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贷款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并赔偿损失。 13.4、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借、贷双方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14.1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借、贷双方协商解决;未能协商解决的,向贷款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4.2、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五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声明条款 贷款公司已提请借款人注意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含义及其法律后果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的要求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借款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贷款公司(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借款人(自然人)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月_____日 小额借款借款合同第2篇 借款人: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借款人与贷款人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 币种:. 金额(大写). 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限用于. 第二条利率及利息的计付 利率执行:.该利率系中国人民银行现行相应期限档次贷款的基准利率上浮%.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以(大写)个月为一期,按期还款,首期自放款日起计算。计算一期的正常利息采用月利率,本合同项下的月利率为:□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 本合同签订后、放款前,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法定利率的,贷款人将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动水平按条约定执行。 本合同项下贷款实际发放后,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法定利率的,自法定利率调整日的次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动水平按条的约定执行。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调整日当日还款的,该期贷款仍执行调整前利率;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调整日后还款的,该期贷款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5利息的计算 借款人每月还息额=当月贷款余额×贷款天数×日利率。 逾期贷款和挪用贷款的罚息依逾期或挪用的金额和实际天数计算。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利率上浮%,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利率上浮%;浮动利率贷款逾期或挪用后遇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的,贷款人有权相应调整本合同罚息利率,自人民银行利率调整日起适用新的罚息利率。 6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按以下第种方式结息,贷款最后到期时利随本清。结息日为付息日: (1)每季末月的20日结息;(2)每月的20日结息。 第三条贷款的发放与偿还 1借款人以本公司名义在委托银行开立存款帐户,账号:,作为贷款人发放贷款的账户。 公司财务部审核确认借款人证件、借款合同、贷款金额、贷款期限无误后,最晚于次日将贷款支付到帐。 借款人的提款应至少提前3个银行工作日办理相关手续,并应符合以下放款计划。 放款日放款金额 年月日;(大写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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