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病毒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范文13篇
新冠病毒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篇1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做好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为指导我县农村地区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科学精准做好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早预防
1.减少人员流动。提倡春节假期非必要不流动,鼓励学校与企业错峰放假和开学开工,从事进口物品搬运、运输、存储和销售环节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在工作地休假或工作。对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回蒙返蒙人员严格落实管控。乡镇政府、村委会要组织入户开展摸排登记工作,核查来(返)蒙人员就业情况、职业工种、旅居史、核酸检测、交通工具乘坐等情况,及时掌握基本信息。实行日排查日报告机制,对排查到的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和从事冷链搬运、加工、运输人员,应在当日及时,上报乡镇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并及时落实管控措施。
2.减少人员聚集。春节期间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庙会、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落实好宗教活动及场所管控要求,从严从紧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居民家庭不举办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宣传和倡导移风易俗,劝导农民群众不串门、不聚集、少外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陋习禁办”。确需举办的活动,规模控制在50人以下并有防控方案,向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报批。并由村委会负责监视登记参加人员基本信息并严格执行防控措施。
3.加强返乡人员管理。返乡人员需持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乡,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安康监测,居家安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落实责任制,对返乡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安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
4.强化宣传教育。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和措施宣传,引导返乡人员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如实报告个人行程,积极配合安康监测,增强村民勤洗手、保持室内通风、封闭场所戴口罩等卫生习惯,增强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病症后就诊和第一时间报告意识。
二、早发现
1.扩大“应检尽检”范围。持续做好将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包括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工作人员、农村需排查和协查人员等纳入“应检尽检”范围,每周开展核酸检测。
2.及时开展样本采集和核酸检测。实行“乡采样、县检测”,乡镇卫生院负责核酸检测样本采集和送检,由县一院、县二院、县中医院、县疾控中心负责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纳入应检尽检范围。
3.加强发热病人监测。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要提高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报告意识,加强对发热、干咳、咽痛等呼吸道病症病例的监测和报告。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发现发热患者,立即引导至设有发热哨点诊室的乡镇卫生院或者县级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乡镇卫生院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登记有效身份信息,仔细询问流行病学史,实施留观隔离、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由辖区所属的医共体牵头医院担负。规范信息报送,阳性结果要第一时间报送县卫健委和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确保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4.加强环境与药品监测。每周对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农贸市场、村民活动室、棋牌室、休闲娱乐室、公共卫生间、养老院等公共场所环境开展核酸检测,定期入户开展抽样检测。农村药店做好退烧药、抗感染等药物销售实名登记台账。
三、早报告
1.可疑患者报告。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发现可疑患者后要立即报告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安排专车接至本院哨点诊室开展留观,并采集样本送检,并协助做好转诊等工作。农村药店发现购买退烧药、抗感染等药物的患者后2小时内报告给乡镇,乡镇及时落实管控措施。
2.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检测机构接到样本后在12小时内反应检测结果,阳性结果要立即反应送样机构和县卫健委。
3.感染者网络直报。医疗机构发现确诊病例和无病症感染者后2小时内开展网络直报。
四、早隔离
1.快速响应。乡镇政府、村委会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并积极配合做好应对工作。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严格按照应急预案,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配强配齐由专业人员组成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队伍,做好流行病学调查、集中隔离、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等工作。
2.实施自然村封闭管控。要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区域,管控区域范围可精准划至最小单元(如居民小区、楼栋、自然村组等),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采取交通管制、停工、停学等措施。对疫点自然村(居民小区、楼栋)实施封闭管理,规范设置检疫卡点,严格人员出入,落实测温、戴口罩、消毒等措施,做好封闭隔离期间村民的物资供给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3.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县疾控中心牵头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卫健委、公安、数据资源局部门共同配合,乡镇政府、村委会和村医要积极配合,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依据通讯大数据,及时排查疫区流出人员并发出协查通告。
4.密切接触者隔离管理。县、乡两级都要提前准备充足、符合标准的隔离场所,足额配备医务人员、乡镇及村(社区)工作人员、公安干警、消防安全、保卫管理人员等。对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原则上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特殊情况除外。要在12小时内完成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转运。不具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可采取居家医学观察,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核酸检测、体温监测等措施。居家隔离的自然村按照集中隔离场所要求规范管理。
5.实施全员核酸筛查。对发生疫情的自然村或者疫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各乡镇要明确各村的核酸样本采集地点,足额配备采样点防疫物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分区域、分时段有序开展。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排除潜在风险。
6.开展环境消杀。乡镇政府、村委会要对城乡结合部、公厕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杀工作。对确诊和无病症感染者的行动轨迹开展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并由相关部门处理。
五、早救治
1.尽早发现可疑患者。全县所有个体诊所、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综合门诊部、民营医院等基层医疗机构一律不得接诊发热患者,落实首诊负责制,引导发热患者到设置有哨点诊室、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重点关注近期外地返乡人员中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临床病症的患者,加强流行病学史问诊、核酸检测和可疑病例早期识别。
2.可疑患者转诊。县级医疗机构要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乡镇卫生院要设置哨点诊室,要备有专门房间,对可疑患者开展隔离。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诊所发现可疑患者后要立即报告县卫健委。县卫健委2小时内安排负压救护车将患者转运到县级定点医院(县一院)就诊。乡镇政府、村委会要协助做好转运服务。
3.规范治疗。县定点医院对于收住的可疑患者根据病症给予对症治疗。对于确诊病例,要按照“四集中”的要求,使用负压救护车及时转运至市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4.严格院感防控。县级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院感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医院及医共体内所有医疗机构的院感防控工作,开展全员培训,落实标准防护措施。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均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安康码或其他安康证明。要优化诊疗流程,做好人流、物流管控,减少人员聚集。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不具备.上述条件时,在接诊新冠肺炎可疑患者后,要尽快实施环境和设备消杀,防止交叉感染。县卫健委要组织院感防控专家,组建检查组,分区包片定期到县域内医疗机构开展检查指导,要覆盖到县乡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和诊所等。县疾控中心要指导医疗机构做好疫情发生后的密切接触者隔离和环.境消杀工作。
六、强保障
1.组织领导。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保持应急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做到“五有”,即: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等措施。健全完善“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一片一组一邻”六级网格化管理体系,落实乡镇干部、村干部、公安干警、村乡医务工作者和网格员的“五包一”责任制。加强网格员培训,组织学习全县常态化防控下突发疫情应急处置视频教学片,适时开展应急演练,确保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及“三长”掌握疫点管理、核酸采样、环境消毒、流调溯源等工作流程,提高基层疫情防控处置能力。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工作领导责任,强化敦促检查,发挥好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和广阔农村党员的作用,组织动员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道德理事会、红白理事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广阔群众开展群防群控,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2.能力保障。要加大县、乡、村样本采集、流行病学调查、环境消杀等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通过强化自身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及购买第三方检测机构服务等方式,确保我县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符合省市要求。
3.对口帮扶。县三家医共体牵头医院要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的.综合支持,要派出管理、医疗、护理、院感等人员开展指导,特别是春节期间要加强驻点值班值守。对口帮扶,提高乡镇卫生院的院感防控、核酸检测采样、医疗救治等能力和水平。
4.物资保障。县财政对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经费给予充分保障,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提前准备好防护物资。各地要切实做好农产品供给,满足农村居民生活需求,把粮油、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农产品纳入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障范围。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敦促各地维护正常市场流通秩序,确保农产品产销顺畅。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科学合理安排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强化农作物田间管理,保障农业生产资料物流畅通,不得随意以防疫为借口拦截农资运输车辆。
5.宣传教育。通过“村村通”广播、流动宣传车、邻长微信群、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宣传教育,增强群众发热后第一时间报告、就诊意识,引导群众养成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聚餐使用公筷、不网购进口冷链(冷冻)食品等良好习惯,不断提高自我防护能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持续推进农贸市场、餐馆、超市(小卖部)和宗教场所等环境卫生整治,落实清洁、消杀、通风等防控措施。对公共厕所、垃圾桶站、健身器材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做好清洁消毒。发动群众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保持环境和家庭清洁卫生。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去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降低传染病通过媒介传播风险。
6.督导检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各乡镇政府考核内容。督查督办组要组织开展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督查工作,将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作为督查的重点内容,敦促指导各地排查风险漏洞,补齐短板弱项,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对于工作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严肃问责。
各乡镇要加强工作统筹和政策衔接,按照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出台的《关于做好20**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蒙城县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第一号通告》、《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重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政策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统筹做好农村地区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各乡镇于20**年1月26日前将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报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新冠病毒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