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单元 民事诉讼基本理论
第一节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
一、 民事纠纷解决机制
大体分为自力救济(自决和和解)、社会救济(诉外调解和仲裁)和公力救济(民 事诉讼),形成多元化的解决机制。
1. 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双方自愿基础上主持调解民 间一般民事纠纷。
2. 仲裁:双方在纠纷发生前后自愿达成仲裁协议,将特定纠纷(财产权益方面) 交付仲裁机构审理并作出仲裁裁决。
二、 民事诉讼
(-)概念: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 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
1. 诉讼活动的判定:
A当事人委托律师 B审判长向审委会汇报案件
C法院通知证人作证 D合议庭讨论案件
E当事人向法院递交授权委托书
2. 诉讼关系的判定:法院与一切诉讼参与人间的诉讼权利义务关系。
(二)特征
1. 解决民事权益纠纷2.严格依法进行3.阶段性和连续性4.强制性和权威性
三、 民事诉讼法
(-)任务:注意首要任务实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二) 效力:
1. 对人:中国领域内进行诉讼的一切主体。
2. 对事: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 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
3. 空间:我国领域(包括领土、领海、领空和领土的自然延伸部分)。
(三) 与实体法关系
1. 互为依存 2.保障与被保障 3.独立于实体法
第二节诉
一、 诉的概念
当事人就特定民事争议向法院提出的司法保护|请求|。 -刁批注[Y1]:基于诉权而为的请求行为
二、 诉的特征
(-)主体是当事人 (二)对象是法院 (三)具有双重含义的一种请求
1. 启动审判进行审理 2.胜诉 |批注[Y2]:满足实体权益一
三、 诉的要素
(-)主体:当事人
(-)客体:诉讼标的
1. 概念:当事人间发生争议并要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原告起 诉阶段特定化,不允许任意变更。
2. 诉讼标的物:诉讼标的物是当事人间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所指向的对象(限 于财产案件)。
3. 诉讼请求:具体的实体要求;允许在不变更诉讼标的的基础上变更诉讼请求。
[例题]1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办公设备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办公设备, 乙公司向甲公司按时交付10万元货款。合同履行完毕后,乙公司发现甲提供的办公设 备不能正常使用。双方协商未果,乙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及时更换办公设备。
诉讼标的:甲乙之间办公设备购销合同关系(双方争议并诉诸法院)
诉讼标的物:办公设备
诉讼请求:更换办公设备
[例题]2
王大明将房子租给刘大壮居住,月租金1200元。现王大明因刘大壮拖欠了 5个月 的房租未缴,而诉诸法院,要求刘大壮给付6000元房租。现问,此案的诉讼标的指的 是什么?(2002卷三28题,单选)
A. 王大明租给刘大壮的房子和刘大壮欠王大明的6000元钱
B. 王大明要求刘大壮支付的6000元租金
C. 王大明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王大明与刘大壮之间存在的房屋租赁关系
D. 王大明、刘大壮与法院之间的诉讼法律关系
(三)事实和法律依据:诉的理由
[例题]
乙租住甲的房屋,甲起诉乙支付拖欠的房租。在诉讼中,甲放弃乙支付房租的请 求,但要求法院判令解除与乙的房屋租赁合同。下列关于本案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2006卷三41题,单选)
A. 甲的主张是诉讼标的的变更B.甲的主张是诉讼请求的变更
C.甲的主张是诉的理由的变更D.甲的主张是原因事实的变更
四、诉的分类
(-)确认之诉:原告请求法院确认与被告之间某种法律关系存在或者不存在的 诉。
(二) 给付之诉: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其履行某种特定给付义务(财产和行 为)。
1. 双方因实体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
2. 权利人要求义务人履行义务。
3. 判决具有执行力。
(三) 变更之诉(形成之诉):原告请求法院以判决改变或消灭既存的某种民事 法律关系的诉。
1. 对既存法律关系无争议。
2. 对既存法律关系是否应当变更或消灭存在争议。
(四) 三者关系:
1. 变更之诉与给付之诉可能包含确认之诉。
2. 单纯的确认之诉和变更之诉中没诉讼标的物。
3. 以当事人诉讼请求为基础判断诉的种类。
[例题]1
甲的邻居乙买来建筑材料,准备在房后建一杂物间,甲认为会挡住自己出入的通 道,坚决反对。乙不听。甲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禁止乙的行为。该诉讼属于哪类诉? <2007卷三41题,单选)
A. 确认之诉 B.形成之诉
C.给付之诉 D.变更之诉
[例题]2
下列哪一种民事诉讼请求属于给付之诉? (2004卷三36题,单选)
A. 甲起诉请求乙停止损害其名誉
B. 丙起诉丁请求撤销二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
C. 男方起诉前妻,请求将二人之子判归前妻抚养
D. 王某起诉李某,请求解除收养关系
五、 反诉
(-)概念:在诉讼过程中,本诉被告以原告为被告,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与 本诉具有牵连关系的,目的在于抵消或吞并本诉原告诉讼请求的独立的反请求。
例:原告提出请求交付买卖标的物,被告提出请求支付价金;原告请求被告支付 拖欠租金1000元,被告提出请求支付修缮费用1500元。
(-)特点:
1. 主体特定:
2. 请求独立:不因本诉消灭而消灭。
3. 目的对抗:抵消吞并原告诉请。
4. 提出时间特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原则应一审提出,如二审中提出, 法院可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调解,调解不成则就反诉部分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5. 与本诉使用同一诉讼程序
6. 管辖合法:向本诉法院提起,并且不违背级别管辖、专属管辖等;本诉法院基 于牵连管辖能合并审理。
7. 与本诉有一定牵连性:
主要包括基于同一法律关系或相关联的不同法律关系而产生的目的对抗的不同实 体请求。
[例题]
甲诉乙的合同纠纷案件,经一审、二审法院的审理,甲胜诉。乙申请再审,法院 经审查决定再审。再审过程中,乙提出反诉。对此,法院应如何处理?
A. 将乙的反诉与甲提出的本诉合并审理 B.裁定驳回乙的反诉
C. 判决驳回乙的反诉
D. 就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乙另行起诉
六、 诉的合并
1. 主体合并:将数个当事人合并到同一程序。
[例]甲起诉乙和丙侵权;张某诉讼中死亡,由三位子女承受诉讼。
2. 客体合并:将同一原告对同一被告提起的两个以上的诉或者反诉与本诉合并到 同一诉讼中审理。
[例]原告既诉请被告返还借款又诉请返还租用房屋;原告既起诉离婚又起诉分割 共同财产
第一单元重点难点提示:
诉讼行为与诉讼关系;民事诉讼法对人对事效力;纠纷解决体系;诉的要素;诉 的种类的判断;反诉
第二单元民事诉讼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第一节基本原则
注意:简要介绍本章体系安排及相关动态
一、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批注[Y3]:不是完全相同,与其地位相对应。
[批注[Y4]: 一视同仁,国民应
[批注[Y5]:是否行使和如何
批注[Y6]:再审程序中还有具体讲解
批注[Y7]:对有错误(符合法定情形)的己生效裁判
抗诉
批注[Y8]:支持起诉主体不包括公民个人
当事人有平等诉讼权利,法院应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平等适 用法律:双方当事人诉讼地位怦等b都有平等行使诉讼权利的手段,法院予以平等保. 障并一律平等适用法律。
二、 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法院起诉、应诉,同我国公民、法人和其他 组织有同等I的诉讼权利义务;外国法院对我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 以限制的,我国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
三、 辩论原则
双方当事人在法院主持下互相反驳和答辩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1. 贯穿诉讼整个过程 2.内容涉及实体和程序 3.形式多样:书面和口头
4, 当事人主张和辩论的对象决定法院裁判对象
四、 处分原则
当事人有权在法定范围内|处分
1. 主体是当事人 2.贯穿整个诉讼 3.对象是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
4. 法定范围内行使 5.处分权制约审判权
[例题]1
甲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乙返还借款本金2万元。在案件审理中,借款事实得以认 定,同时,法院还查明乙逾期履行还款义务近一年,法院遂根据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 判决乙还甲借款本金2万元,利息520元。关于法院对该案判决的评论,下列哪一选项 是正确的?(2008卷三、38单选)
A. 该判决符合法律规定,实事求是,全面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B. 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
C. 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辩论原则
D. 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平等原则
【例题]2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当事人可以约定下列哪些事项?(2006卷三
8 4多选)
A、约定合同案件的管辖法院 B、约定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
C、约定举证时限 D、约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五、 检察监督原则
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刮匚
六、 支持起诉原则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 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法院起诉。
七、 诚实信用原则
一是增加关于制裁违反诚信原则行为的规定,明确对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冒充他 人提起诉讼或者参加诉讼,证人签署保证书后作虚假证言等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进行处 罚。
二是增加对虚假诉讼行为予以制裁的规定,打击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 讼、调解等方式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是对当事人签署据实陈述保证书、证人签署如实作证保证书的程序及后果作出规 定,民诉法司法解释当事人拒不签署保证书的法律后果,待证事实又欠缺其他证据证明的,人民法院对其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定。民诉法司法解释规定,证人拒绝签署保证书的,
不得作证,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四是增加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对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人民法院除对被执行人予以处罚外,还可以根据情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 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向其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 报。
第二节基本制度
一、 合议制度
g名以上I的单数I审判人员I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的制度。
(-)组成
1. 一审:审判员;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 2.二审:审判员
3. 二审发回重审:原审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4. 再审: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 者是上级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活动规则:由|审判长|主持;少数服从多数。
(三) 甘虫任制:一名审判员审判,范围如下:
1. 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2. 适用特别程序的案件:选民资格案件和重大、疑难案件除外
3. 适用督促程序的案件:
4. 公示催告案件:但判决宣告票据无效的除外
(四) 与审委会关系
业务上的指导监督关系,合议庭应当执行审委会决定,有异议可提请院长决定提 交审委会复议一次。
[例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审判组织的哪一表述是正 确的? (2006卷三37多选改)
A. 第二审程序中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B. 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可以由审判员与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 庭
C. 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只能采用独任制
D. 独任制只适用于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
二、 回避制度
(-)概念: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遇有法定回避情形时,退出审理的制度。
(二) 对象:审判人员(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翻(翻译人员)书(书记员)看 (勘验人员)见(鉴定人员)执行员。
(三) 法定情形: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