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论
1.1编制依据
1.1.1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9、 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0、 国家环保总局14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11、 国务院国发(1996) 31号《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
12、 国务院国函[1998] 5号《关于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 有关问题的批复》;
13、 国务院国函[2001] 147号《关于长江三峡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 规划的批复》;
14、 国家环保总局《长江三峡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
15、 国家环保总局环控(1997) 0232号《关于推行清洁生产的若干意 见》;
16、 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1) 1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 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17、 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1]4号《关于西部大开发中加强建设项目 环境保护管理的若干意见》;
18、 《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
19、 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 安部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发布的《危险 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22、 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发布的《危险 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3、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24、 化工部化劳发[1992]第677号《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 细则》;
25、 国家经贸委国经贸产业[2000] 1105号《关于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生 产经营管理的通知》;
26、 国家环保总局《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27、 国家环保局环发[1999] 296号《关于加强化学危险品管理的通知》;
28、 国家经贸委国经贸资源[2000] 1015号《关于加强工业企业节水工 作的意见》;
29、 国家经贸委国经贸资源[2001]1017号《关于印发“工业节水十五 规划”的通知》;
30、 国家经贸委国经贸行业[2001]1125号关于发布《“十五”工业结 构调整规划纲要》的通知;
31、 国家经贸委令第14号《工商投资领域制止重复建设目录(第一 批)》;
32、 国家经贸委国经贸技术[2002] 444号关于印发《国家产业技术政 策》的通知;
33、 国家经贸委国经贸行业[2002] 716号关于公布《工业行业近期发 展导向》的通知;
34、 《医药科学技术政策》(2002-2010年);
35、 《医药行业"十五”规划》;
36、 《重庆市长江三峡库区及其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
37、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126号《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38、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清洁能源工程的决定”;
39、 重庆市“关于实施新’五管齐下’净空措施的决定”;
40、 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府发[1997]40号《重庆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 划分规定》;
41、 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1998] 89号《重庆市地面水域适用功能类 别划分规定》;
42、 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1998] 90号《重庆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 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
43、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
44、 《重庆市环境保护“十五”计划》;
45、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渝环发[2001] 556号《关于下达“十五”污染 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通知》;
46、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渝环发[2002] 145号《关于“十五”污染物排 放总量控制计划的补充通知》;
47、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渝环发[2002] 27号《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方案》;
48、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渝环发[2003] 149号《关于印发重庆市重点污 染源自动监控装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1. 1. 2环境评价规范及参考资料
1、国家环保局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 1 - 2. 3-93
和 HJ/T2.4-1995 );
2、参考资料:国家环保总局监督管理司《化工、石化及医药行业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1.1.3建设项目有关资料
1、 《重庆胜凯科技有限公司原料药出口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 重庆市环保局渝(市)预审[ 2004 ] 394号《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 护预审意见》;
3、 《重庆市江城工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
4、 重庆医药设计院与重庆胜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环评合同书》。
1.2评价总体构思、评价目的及评价原则
1. 2. 1评价总体构思及评价目的
本次评价为工业建设项目评价,拟建项目拟在重庆市江城工业园区 (合川)C-05-2地块建设,重庆市江城工业园区已进行了区域评价,从环 境角度分析了内外环境对区域开发的可行性,并作了公众调查和影响预 测,确定了开发区的排污总量,本评价对此将作简要的阐述。本评价工作 拟结合重庆市江城工业园区区域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及入区条件的符合性 开展评价工作。评价主体工程为:重庆胜凯科技有限公司原料药出口基地, 其中包括新建原料药车间、辅助车间、办公楼及配套公用工程。评价结合 环境监测、原料消耗,对新建工程的生产工艺、污染物排放、治理措施进 行分析;在环境质量现状资料的基础上预测新建工程投产后对环境产生的 影响程度和范围,同时论证环保措施的可行性,特别是本工程污水处理的 可行性;以“清洁生产审计”的观点,全过程寻找清洁生产机会,在可能 的情况下提出进一步减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建议,促进企业贯彻“以 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利用”的环境保护政策;确保拟建项目建成后符 合园区总量控制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对工程可行性做出明确结论,为管 理部门决策、为建设单位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1.2.2评价原则
(1) 在环评工作中,贯彻执行“清洁生产”、“总量控制”、“达标 排放”等环保政策法规。
(2) 坚持环评为工程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注重环评的实用性、科学 性,为企业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促进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1.3评价等级、评价范围、环境敏感点和保护目标
1. 3. 1评价等级
(1) 地表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于原料药车间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本工 程废水日排量为211. 08立方米,水质复杂程度为复杂;地区水域嘉陵江, 水质为III类,地表水评价等级为三级。
(2) 环境空气
本项目采用清洁燃料一天然气,按锅炉烟气的排放量,仅需进行定性 分析,但为定量评价生产车间苯、甲苯等有机溶剂和HC1的环境影响,故 参照三级评价要求进行预测评价,本次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
(3) 环境噪声
由于新增噪声级低,噪声受影响人口少,故仅作定性分析。
1.3.2评价范围
(1) 地表水环境评价范围
项目排污口至嘉陵江下游3灿范围内河段。
(2) 大气环境评价范围
评价范围以生产车间为中心,周围4灿2的范围。
(3) 环境噪声评价范围
厂界范围。
拟建项目位于重庆市江城工业园区(合川)C-05-2地块,北面为拟建 的美国康华企业和待拆迁农户,南面有拟建的重大生物企业,东面为规划 生态绿地,西面是拟建的韩国强人联发企业,西北面是荣军校。建设场地 为工业用地,周围环境现状见图3。
根据工程排污分析(以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为主)和环境特征(有居 住区,对大气环境和声学环境影响较敏感;嘉陵江对水污染敏感),确定 主要大气、声学环境敏感点见表
表1T原料药出口基地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大气、噪声敏感点
名称
方位
距离(m)
备注
荣军校
WN
500
北面农户
N
100
9户居民
合川市的取水口在拟建项目排污口上游约6km,盐井镇的取水口在拟 建项目排污口下游约20km,即拟建项目排污口位于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之 外,水环境敏感目标为嘉陵江拟建项目排污口至下游5km范围内的河段。 1. 3. 4环境保护目标
重庆胜凯科技有限公司原料药出口基地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目标为:
环境空气:不因拟建项目的建设而造成环境空气质量等级的降低,不 影响对卫生防护距离外的居民生活质量。
地表水:不对嘉陵江评价河段的水质造成污染。
噪声:厂界噪声达标。
废渣:废渣不对周围人群产生健康危害,不对嘉陵江水体产生影响。
1.4评价内容及重点
根据对重庆胜凯科技有限公司原料药出口基地项目生产工艺的分析, 结合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特征,本评价以地表水环境、大气环境影响预测、
风险分析和污染治理措施为重点,对声学环境影响等不作重点评价。
地表水环境评价:现状评价采用单因子指数法评价,对重点污染物的 影响预测采用模式预测法。
大气环境评价:空气环境现状评价采用单因子指数法评价,对重点污 染物的影响预测采用模式预测法,并确定卫生防护距离。
风险分析:对原料药生产的污染风险、液体灌区的环境风险和废水处 理设施非正常排放的环境风险等进行分析,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
污染治理措施:以水污染治理措施和大气污染治理措施为主,进行技 术经济分析。
声学环境评价:主要进行现状评价,对工程的环境影响仅进行简要分 析。
1.5评价因子
(1) 大气
根据工程分析和环境质量现状确定现状评价因子为:
S02. TSP、苯、甲苯、HCL
环境影响评价因子为:
苯、甲苯、HCL
(2) 地表水
根据嘉陵江评价河段水环境质量状况,确定现状评价因子为:氨氮、
COD、BOD,、TP、石油类。
水环境影响评价因子为:
COD、BOD5o
(3) 固体废弃物
原料药生产车间产生废渣和残液,污水处理站产生污泥,另有生活垃 圾,对固体废弃物的环境影响作定性分析。
⑷噪声
现状评价因子为等效连续A声级。
对厂界噪声作影响评价分析,评价因子为等效连续A声级。
1.6评价标准
(1)环境质量标准:
大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 - 1996 )中二级标准;苯、 氯化氢评价执行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甲苯评价参照执行前 苏联标准(CH-245-71 ),见表1 - 2。
表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毫克/立方米(标准状态)
取值
时间
污染物
小时平均
日平均
年平均
二氧化硫
0. 50
0. 15
0. 06
TSP
0. 30
0. 20
二氧化氮
0. 24
0. 12
0. 08
苯
2. 4
0. 8
/
甲苯
0. 6
0. 6
/
氯化氢
0. 05
0. 015
/
地表水:执行《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 2002 ) III类水域水 质标准,见表1 - 3。
表1-3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mg/L
因子
TP
COD
bod5
氨氮
石油类
标准值
0. 1
20
4
1. 0
0. 05
噪声:参照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 - 93 )中2类标
准。即昼间 60LeqdB(A)、夜间 55LeqdB (A) o
(2)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
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 - 1996 )中二级标准 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 - 2001 )中燃气锅炉二类区标 准,见表1 - 4、表1-5。
表1 - 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mg/m3)
序
号
污染 物
最高允
许
排放浓
度
最高能许排放速率
(kg/h)
无组织排放 监控浓度限值
备注
排气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