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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送审稿) 项 目名称: 周至县楼观文化展示区天然气门站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周至县玉祥天然气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二。年八月 国家生态环境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资质的单位编制。 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 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 止地点。 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 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 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 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 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 的其他建议。 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 目,可不填写。 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 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周至县楼观文化展示区天然气门站项目 建设单位 周至县玉祥天然气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路峰彬 联系人 通讯地址 周至县丰达四季城1号楼6楼 联系电话 传真 / 邮编 710404 建设地点 周至县曲江农业博览园东南角 立项审批部门 周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 批准文号 2020-610124-45-03-0 20451 建设性质 新建d改扩建口技改口 行业类别 及代码 D4500燃气生产和供 应业 占地面积 (平方米) 7064.15 绿化面积 (平方米) 1551.21 总投资(万元) 环保投资 1349.03 * (万兀) 48.62 所占 比例(%) 3.6 建设期限 / 预投产日期 2021年9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概述 1'项目特点 城镇燃气是现代化城镇的重要标志之一,作为城镇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 分,对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提高产品质量,改善人民生活水平 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天然气作为一种优质、洁净的能源,具有使用方便、 热值高、无毒、燃烧后不留残渣等优点,是理想的城市能源,引进后将大大改 善城市的燃料结构,对控制大气污染,减少城市垃圾量,促进环保工作的深入 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也将为改善周至县大气质量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同时,由于天然气的燃烧效率高,替代一部分燃烧效率较低的民用、公建、工 业燃煤燃油,使能源得到高效率的利用,符合我国的节能要求。天然气燃烧产 生的有害物质最少,经济评价和环境评价最好,被人们称为“绿色能源”,对于 目前国家的节能减排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在此大背景下,周至县玉祥天然气有限公司决定在曲江农业博览园东南角 投资新建区天然气门站一座,项目总投资约1349.03万元,资金均为企业自筹, 拟设60m3LNG储罐两个,储罐增压撬一台,气化器两台,水浴式汽化器两台, 复热调压计量撬一台,卸车增压撬一台,BOG撬一台,EAG撬一台,门站调 压计量加臭撬一台及相关的配套设施,建设能力为30000Nm3/h的门站和 5000Nm3/h的调峰站,本项目气源由周至县玉祥天然气有限公司棉花营门站供 应,相应配套中高压管网已建成。 2、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18.4.28)的相关规定,本项 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的“三十二、燃气生产和供应 ——94城市天然气供应工程”中全部,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为此,周至县玉祥天然气有限公司特委托我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接受委托后,我单位即派有关人员对该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按照有 关技术规范和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3、 项目的分析判定 (1) 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本项目为天然气门站建设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第2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第七项中 -3类“原油、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及网络建设”, 属于鼓励类。 周至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于2019年11月4日下发周秦岭发 【2019】187号文,该项目位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适度开发区,属于基本设 施类建设项目,同意项目准入。 周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0年4月16日对周至县楼观文化展示区天 然气门站项目予以备案(附件2),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 与相关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①与《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107省道以北30m,该项目位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适度开发 区。 表L1项目与《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 要求 本项目情况 相符性 《陕 第十八条下列区域应当划为禁止开发区,不得进 周至县秦岭生态 西省 行与保护、科学研究无关的活动,严格依法予以 环境保护和综合 符合 秦岭 保护:(一)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 执法局于2019 生态 环境 保护 条例》 (二)饮用水水源地的一级和二级保护区;(三) 秦岭山系主梁两侧各1000米以内、主要支脉两侧 各500米以内或者海拔2600米以上区域;(四) 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中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栖息地与 其他重要生态功能区集中连片,需要整体性、系 统性保护的区域。 第十九条下列区域,除城乡规划区外,应当划为 限制开发区,在保障生态功能不降低的前提下, 可以进行生态恢复、适度生态旅游、实施国家确 定的能源、交通、水利、国防战略建设项目: (一)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种质资源保护区、 重要湿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地准保护区;(二) 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植物园、国 有天然林分布区以及重要水库、湖泊;(三)重 点文物保护单位、自然文化遗存;(四)禁止开 发区以外,山体海拔1500米以上至2600米之间 的区域。 第二十条秦岭范围内除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 以外的区域,为适度开发区。在适度开发区内进 行开发建设活动,应当符合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 总体规划的要求。 年11月4日下发 周秦岭发【2019】 187号文,该项 目位于秦岭生态 环境保护区适度 开发区,属于基 本设施类建设项 目,同意项目准 入。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要求。 ②与《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为周至县 行政区域内北至107省道以北1000m,本项目位于107省道以北30m,该项目 位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适度开发区。 表L2项目与《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 要求 本项目情况 相符性 《西安 市秦岭 生态环 境保护 条例》 第三十九条一般保护区内,应当以提 高绿化面积,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 游为主,可以发展区域环境资源可承 载的产业和进行必要的村镇建设。 一般保护区内严格控制开发建设活 动的空间范围和规模,限制建筑的高 度和密度。 本项目为燃气生产和供应 业,不属于秦岭地区国家重 点生态功能区县产业准入负 面清单中限制类和禁止类, 属于基本设施类建设项目。 周至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 综合执法局于2019年11月4 日下发周秦岭发【2019】187 号文,该项目位于秦岭生态 环境保护区适度开发区,同 意项目准入 符合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要求。 ②与《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为周 至县行政区域内北至107省道以北1000m,本项目位于107省道以北30m,该 项目位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适度开发区。 表L2项目与《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符合性分析 要求 本项目情况 相符性 《西安 市秦岭 生态环 境保护 管理办 法》 第六条本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 围四至界限为: (二)周至县、户县、长安区行政区 域内北至107省道以北一千米 本项目位于107省道以北 30m 符合 第三章项目准入 第二十条房地产以外的其他建设项 目,建设单位应当向相关区县秦岭生 态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由区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构 在二十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报市秦岭 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构。 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应当 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二十日内作 出准入或不予准入意见书,书面送达 申请人,并抄送区县秦岭生态环境保 护管理机构 周至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 综合执法局于2019年11月4 日下发周秦岭发【2019】187 号文,该项目位于秦岭生态 环境保护区适度开发区,属 于基本设施类建设项目,同 意项目准入 符合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 ③与《关于印发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的通知》(陕政办发〔2020) 13号)符合性分析 表L3项目与《关于印发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的通知》(陕政办发〔2020) 13号)符合性分析 要求 本项目情况 相符性 《关于 印发秦 岭生态 环境保 护总体 规划的 通知》 (陕政 办发 〔2020 )13 号) (一)规划范围 西安市周至县:板房子镇、王家河镇、 厚畛子镇、陈家河、骆峪镇、集贤镇、 马召镇、九峰镇、楼观镇、广济镇、 翠峰镇、竹峪镇。 本项目厂址位于陕西省周至 县集贤镇,不在核心保护区、 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 周至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 综合执法局于2019年11月4 日下发周秦岭发【2019】187 号文,该项目位于秦岭生态 环境保护区适度开发区,属 于基本设施类建设项目,同 意项目准入,详见附图7 符合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关于印发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的通知》 (陕政办发〔2020) 13号)要求。 ④与其他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相符性分析 表L4项目与其他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分析 序号 政策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分析 陕西省人民政 重点区域建筑施工工地要做到工 本项目施工期工地周 符合 府关于印发铁 腕治霾打赢蓝 天保卫战三年 行动方案 (2018—2020 年)(修订版) 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 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 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 分之百”,严格道路保洁作业标准, 全方位洒水的作业模式,从源头上 防止道路扬尘。 边设置围挡,土方开挖 法作业、路面硬化、出 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 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 百”,全方位洒水,严 格道路保洁作业标准。 符合 西安市“铁腕治 霾•保卫蓝天”三 年行动方案 (2018 年 —2020 年)(修 订版) 严格城市道路保洁作业标准,实行 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 吸尘、定时段清洗、全方位洒水的 “五位一体”作业模式,从源头上防 止道路扬尘;严禁露天堆放;建设 围墙、喷淋、覆盖和围挡等防风抑 尘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地面洒 水降尘,对运输车辆进 行清洗,设有围挡的防 风等措施。 符合 与《陕西省蓝 天保卫战2020 年工作方案》符 合性分析 根据《陕西省蓝天保卫战2020年 工作方案》,严格城市建筑施工扬 尘监管:建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 单,构建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 责任全链条的建筑施工扬尘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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