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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生产排程及敏捷安灯软件系统 竞争性谈判文件 谈判编号:0722-206FE3748LJ0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O二O年十一月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合同 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第五部分:技术需求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日期:2020年n月 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智能生产排程及敏捷安灯软件系统,项目业主为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岀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项目已具备采购 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基本概况 1. 项目编号:0722-206FE3748LJO 2. 项目名称: 智能生产排程及敏捷安灯软件系统 3.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4. 预算金额:¥1,806,000.00,人民币壹佰捌拾万陆仟元整 *5.最高限价:¥1,806,000.00,人民币壹佰捌拾万陆仟元整。 共分以下5项,每个分项的最高限价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金额(万元) 1 物料追踪系统 1 不超过19.6 2 智能生产排程系统 1 不超过62 3 敏捷安灯系统 1 不超过66 4 能源管理系统 1 不超过12 5 看板管理系统 1 不超过21 6.采购需求: 在已有的智能产线部署物料追踪系统、智能生产排程系统、敏捷安灯系统、 能源管理系统、看板管理系统等,并实现集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 库[2011] 181号)第五条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格参与评审。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168号) 第二条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发展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 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 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 ccgp. gov. 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2)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 件并登记备案,未备案的潜在供应商无资格投标。 时间: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2月3日,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至4:00 (北京时 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 方式:“新冠”疫情期间,请采取网上报名及购买方式,暂不接受现场报名,步骤如下: 1) 发邮件至yxlmm520@写明所要购买的项目名称及包号、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 系电话; 2) 收到邮件后,我公司会回发《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 3) 购买单位采用电汇方式将标书款汇至我公司(我公司银行电汇信息详见后述内容,请公对 公汇款) 4) 购买单位将《标书款银行汇款底单》及填好各项内容的《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扫描件发 至我公司邮箱,收到上述扫描件后,我公司会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至购买单位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银行电汇信息 户名: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玉泉支行。 账号:6232810010000100828 售价:300元人民币/包,如需邮寄另加100元的邮资费用,邮寄过程中产生的任何问题由购买 标书人自己负责,招标代理机构不负责任。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4日下午13:30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4日下午13:30 (北京时间) 地点: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第四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1号)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支付中标服务费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招 标编号及用途。 七、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1号 联系人姓名:王禹 联系方式:010-64102597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2层邮编:100013 联系方式:010-64234103 户名: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玉泉支行 银行帐号:6232810010000100828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晓琳 电话:010-64291720-8075, 64234103 邮箱:yxlmm52O@ 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应以本前附表为 准。 条目号 内容 3 合格的供应商 3. 1 详见竞争性谈判邀请书第三条。 9 响应文件的组成 9. 1 为了响应文件的规范和统一,供应商须按以下两部分组成及顺序 编写响应文件,实际响应中如有必要,应由供应商对以下目录未 涉及的部分予以补充: *附件1—报价函(统一格式) *附件2—报价一览表(统一格式) 附件3—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 *附件4一技术需求逐条应答表(统一格式) 附件5—商务条款偏离表(统一格式) 附件6—资格证明文件 *6-1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 *6-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供参考) *6-3依法缴纳稅收的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2个月内任 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记录) *6-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报价截止日期之前12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费记录或证明) *6-5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6其他证明文件 附件7—谈判保证金说明函(统一格式) 附件8—谈判保证金保函格式(统一格式) 附件9—谈判服务费承诺书(统一格式) 附件IO—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条目号 内容 附件11—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格式(格式见附件) 附件12—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格式见附件) *附件13—廉洁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11 报价 *11. 6 1、 供应商须对本谈判文件技术规范书中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报 价。如只对部分内容报价,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 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报价。 3、 上述价格的构成须按谈判文件第四部分附件3分项报价表中 格式要求详细列出。 4、 所有报价须含税。 12 报价货币 *12. 1 报价货币:人民币 从国内提供的货物报价应包括货物的出厂价、货物运至项目现场 的运保费和其他伴随的费用(含税) 13 谈判保证金 13. 1 谈判保证金币种:人民币 应附有贰万伍仟元整的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形式:电汇、银行转账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投标保函、 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1) 如谈判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则必须采用所附的“谈判 保证金保函格式”中的条款及格式,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供应商应承担谈判保证金保函开具、递交、退还、通知及核 印等产生的一切相关银行费用。 (2) 使用电汇和银行转账形式的,谈判保证金必须在谈判前汇入 谈判代理机构账户,并且谈判保证金必须由供应商基本账户 转出,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谈判代理机构银行信息: 户名: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条目号 内容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玉泉支行 银行帐号:6232810010000100828 13. 3 谈判保证金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的90日内。 14 报价有效期 14. 1 报价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的90日内。 15 响应文件的签署和规定 15. 1 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U盘介质,报价部分应以Excel 格式提供)。 17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17. 1 2020年12月4日下午13:30 17. 3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 21 评审的原则和方法 根据财政部财库〔2011〕181号文: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 予6%的扣除。 21. 2 评审办法 1. 谈判小组在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以最终报价最低 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人。 2. 谈判小组经初审,与通过资格审查的各供应商谈判后,将要求 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并根据谈判规定的价格 要素评定各供应商最终报价。 3. 谈判小组在与供应商谈判过程中有可能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 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变动,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 合同草案条款。 22 对响应文件的初审和响应性的确定 22. 2 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被拒绝: 1.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2. 不满足供应商资格条件的; 条目号 内容 3. 供应商未提交谈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4. 报价有效期不足的; 5. 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6. 响应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书 的; 7. 不满足招标文件中“*”号条款要求的; 8. 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9. 供应商需就全部产品进行响应,不完整的报价将被拒绝; 10.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 商及处于处罚截止日期内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 11.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2. 供应商的报价均过项目预算的。 25 确定成交供应商 25. 1 参见21. 2O 31 授予合同时变更采购数量的权利 31. 1 授予合同时变更采购数量:不超过±10% 32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本项目不适用履约保证金 33 成交服务费 33. 1 成交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须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成 交服务费。 成交金额(万元) 费率 100以下 1. 5% 100-500 1. 1% 500-1000 0. 8% 注:成交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如下。例如: 某包成交金额为110万元,计算成交服务费额如下: 100万元X 1. 5% = 1. 5万元 (110-100)万元X 1. 1%=0. 11 万元 合计收费=1. 5十0. 11=1. 61万元 条目号 内容 34. 2 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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