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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基地防灾馆升级改造建设项目(设计) (第二次)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XHTC-FW-2017-0289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消防总队培训基地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期:2017年07月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1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4 第三部分 设计任务书 14 第四部分投标文件要求及格式 19 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方法 39 第六部分 设计合同 50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消防总队培训基地委托,对培训 基地防灾馆升级改造建设项目(设计)(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 的设计单位参加该项目投标。 1、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消防总队培训基地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南小街1号 招标人联系方式:路警官010-82215683 2、 项目名称:培训基地防灾馆升级改造建设项目(设计)(第二次) 项目建设地点:北京市公安局消防总队培训基地 3、 招标编号:XHTC-FW-2017-0289 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 招标范围及预算金额:本项目设计内容为市民防灾教育馆室内改造工程设计,其内容包 括:1)逃生综合体验区,(大厅虚拟沙盘,消防影院,地震体验,灭火器灭火体验,消火 栓灭火体验,逃生体验),2)家庭火灾隐患排查(火灾案例展示,各类学习体验,建筑消 防模型展示,各类平台体验,前沿消防科技展示区、VR体验),3)消防安全综合测试(前 沿消防科技展示,消防安全综合测试,缓降逃生体验),4)项目综合给排水、综合通风空 调、电气弱电等专业设备的改造设计。工程投资金额约为人民币1000万元,总建筑面积为 3000 m2o 设计周期:20日历天 7、 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的设计单位;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7) 不接受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投标;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标书购买须知: 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为200元/包,无论何种原因或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如果通过邮 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10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招标代理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 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 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外地企业需持进京备案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三 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的有效票据凭证 (近3个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2016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法 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备查,并提供复印件一套加 盖单位公章)。 9、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7月06日起到2017年07月13日每日上午09:00至 11:00;下午 13:00 至 16:00o 10、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互月里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招标文件 恕不接受。 11、 开标时间:2017年代七月日上午。9: 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豪苑大厦B座30层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12、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财政局网站政府采 购 (http://www. bjcz. gov. cn/zfcg/index, htm) 发布。 13、 购买招标文件地址: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邮 编:100055 E-mail: liujia@ 电话(总机):010-63905999 传真:010-63905988 联系人:刘佳(分机5926)、吕江玮(分机5922) 购买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开户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帐 号:110902295610703 第二部分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1. 1 2. 1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消防总队培训 基地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佳(分机5926)>吕江玮(分机5922) 2 1. 2 项目名称 培训基地防灾馆升级改造建设项目(设计)(第二次) 3 1. 3 建设地点 北京市公安局消防总队培训基地 4 1. 4 工程投资额 约1000万元 5 1. 7 方案设计周期 在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 6 1. 6 设计费计价 参照《建筑装饰设计收费标准(2014年版)》中按照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面积收费的标准,展陈类I级取费 记取。 7 3. 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8 3. 2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9 4. 3 踏勘现场 2017年07月14日 10 4. 4. 1 投标文件提交 地点及截止时间 时 间:2017年07月27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地 点: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 大厦B座30层 11 6. 3 7. 1 投标文件的份数 一份正本,三份副本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文本格式要求:明标 12 9. 1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6000元(陆仟元整) 13 10. 1 开标 开始时间:2017年07月27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 间) 地 点: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 苑大厦B座30层 14 15. 2 方案补偿费 无 投标须知 1、 项目概括简介 ].1项目发包人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消防总队培训基地 1.2项目名称:培训基地防灾馆升级改造建设项目(设计) 1.3项目地点:北京市公安局消防总队培训基地 1.4X程投资额:约1000万元 1.5资金来源:财政 1.6设计费报价:参照《建筑装饰设计收费标准(2014年版)》中按照建筑装饰工程设 计面积收费的标准,展陈类I级取费记取。 1.7方案设计周期(不包含招标人及政府部门的审批时间):在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内完成方案设计。 1.8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 资质 2、 招标代理机构: 2. 1名 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 2地 址: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2. 3邮政编码:100055 2. 4 联 系 人: 刘佳(分机 5926)、吕江玮(分机 5922) 2. 5 联系电话:010-63905999 2. 6 传 真:010-63905988 2. 7 由K箱地址:liujia@xhtc. com, cn 3、 合格投标人要求 3. 1对境内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乙级 (含)以上资质 3.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3对联合体投标人的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工作进程安排 4. 1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17年07月06日起到2017年07月13日每日上午09:00 至 11:00;下午 13:00 至 16:00o 地点: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4. 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遗 4. 2. 1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质疑,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日前,按招标 文件规定的联系地址,以信函或传真的方式通知招标代理人(格式见本须知附件1T “招标 文件质疑表”)。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将以书面形式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投标 人(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4. 2. 2招标人如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补遗,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15天前以信 函或传真的方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4. 2.3任何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遗文件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 等的法律效力。如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遗文件与原招标文件有矛盾,以日期后者为 准。 4. 2.4投标人收到招标人的澄清回复、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遗文件后,应立即以 信函或传真方式向招标代理人确认收到。 4. 2.5为使投标人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遗文件进行研究以便准 备投标文件,招标人将酌情决定是否推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 4. 3现场勘察 4. 3.1投标人应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和考察,以便自负其责地获得有关编制投 标文件和签订设计合同所必须的一切资料。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 提出任何索赔。对此类要求,招标人将不做任何答复与考虑。 4. 3.2现场踏勘:统一组织。 4. 4投标截止期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4. 4. 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日期为2017年07月27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投标文件接收人:刘佳、吕江玮 4. 4. 2招标人可根据本须知第4. 2条规定发出的修改文件,自行决定推迟投标文件递 交截止期。但至少在原定截止期15日前将此项通知送达所有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人 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须受新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期的限制; 4. 4.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亲自递交招标人,本次招标不接受其它形式递交的投标 文件。 4. 4.4投标人递交的所有文件、资料和物品不予退还; 4. 4.5招标代理人将负责对投标文件密封检查、数量清点并签收登记; 4. 4.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现场不得拍照和摄像。 5、 招标文件的组成及有关说明 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初步设计、设计服务、招标和投标过程和设计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的组成: 5. 1. 1投标须知 5. 1. 2投标技术文件要求 5. 1. 3投标文件要求及格式 5. 1.4评标标准和方法 5. 1. 5设计合同 5. 1.6按第4. 2条规定发出的正式澄清、修改、补遗,以及其它正式有效函件。 5.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技术要求和参考资料等。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 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5.3投标人应检查招标文件的页数(流水编号)是否齐全,所有提到的附件是否均包括 在内。 6、 投标文件规定 6. 1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应使用中文书写。 6. 2计量单位 除工程规范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定计量单位。 6. 3投标文件的格式和签署 6. 3. 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7条的规定,准备投标文件。其中: 6. 3. 1. 1设计方案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文件1份(标明投标人名称)应满 足第二部分《投标技术文件要求》。 6. 3. 1. 2商务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 6. 3. 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文件如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6. 3.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的所有文字、图形和图像均须用油墨打印、书写或描绘。 6. 3.4整个投标文件应无改动,应无行间插字或删改。 6.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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