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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管理制度热门13篇 宣传管理制度第1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宣传阵地管理,营造文明整洁、清爽有序的现代校园环境,根据学校宣传思想工作、校园文化建设以及校园综合治理需要,特制订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指的“校园宣传阵地”包括:横幅、标语、喷绘、海报、橱窗、宣传栏、阅报栏、电子显示屏等。 第三条本方法适用于学校各单位、各学生组织以及在校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 第二章登记与审批 第四条党委宣传部为校园宣传阵地的主管部门。 第五条校园内悬挂张贴和设置宣传横幅、标语、喷绘、海报、橱窗等严格实行登记审批制度。各单位在校园内悬挂张贴和设置宣传横幅、标语、喷绘、海报、橱窗等要事先经党委宣传部登记审批(审批表见附件),并严格按照登记审批的要求执行。 第六条各单位原则上不得在校园公共区域设置固定宣传设施,如确有需要,应与党委宣传部商议并报学校审批。 第三章内容与形式 第七条宣传内容要文明安康、积极向上、主题突出、用语准确,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第八条宣传文字原则上使用简体中文和规范英文。 第九条宣传形式要与空间环境协调,保持整洁、规范、美观,不影响交通,不破坏公共设施,不影响校园环境。 第十条校园广场、主干道、主要场所和主要建筑物等公共区域,原则上只悬挂张贴和设置有关党和国家、省市、学校重大活动及重大纪念日、节庆日等的宣传内容,由党委宣传部统一实施。未经党委宣传部批准,任何单位、团体、个人不得覆盖、移动、拆掉宣传内容。 第四章活动宣传管理 第十一条学校开展大型活动,例如:迎新、毕业典礼、校庆等,由活动负责单位提出整体户外宣传方案,报党委宣传部审批备案后组织设施。 第十二条各单位主办或承办活动,原则上不得在大校门处放置宣传喷绘和海报等,可在活动主会场放置。 第十三条有赞助单位的活动,由活动负责单位与赞助商商定各事项,并签订合作协议,严格按照协议约定事项开展宣传。活动期间,活动负责单位做好监管和服务工作。若与赞助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中约定了宣传方案的,活动负责单位应事先将宣传方案依照第十六条规定报批。 第十四条活动负责单位应在活动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党委宣传部申报,提前1个工作日户外布置,活动结束当天及时拆掉。户外宣传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具有特殊意义的宣传内容根据报批时间而定。 第十五条经常性开展、持续时间较长的活动,原则上不得在户外放置宣传设施。 第五章管理规范要求 第十六条宣传阵地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各部门、各单位宣传内容由本部门、本单位负责人审核,各学院宣传内容由党委(党总支)书记审核,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活动宣传内容由团委负责人审核,校内经营单位宣传内容由成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或后勤处负责人审核,并报党委宣传部审批。 第十七条各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宣传阵地的使用和管理,对设置的宣传内容要注意及时维护,对掉落、损坏的宣传内容要及时处理;党委宣传部安置在各单位的电子视频设备由该单位负责管理维护,如有异动,须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第十八条保卫处要加强校园巡查,对未经审批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横幅、标语、喷绘、海报等要及时开展去除;对在除张贴栏外的校园公共设施、文化设施和建筑外立面上的乱张贴、乱涂画行为及时制止。 第十九条后勤处要加强校园保洁工作,定期对校园公共区域的宣传阵地开展保洁维护。 第二十条学校将组织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校园宣传阵地开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将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上述管理规定,给学校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学校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关要求追究相应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开展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方法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宣传管理制度第2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的宣传工作,维护宣传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增强宣传工作时效性、针对性、规范性,及时准确、有效地宣传报道公司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推进公司长足安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宣传工作宗旨:展示公司各项工作成就,挖掘特色亮点工作,为公司经营管理提供科学决策依据,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第三条公司宣传工作原则:严格“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严格遵守党和政府对宣传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和公司党委的中心工作,开展对外新闻发布、媒体公关和对内的宣传报道等活动;宣传工作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的内容要讲求真实性和时效性。 第四条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子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连锁店、联营店及加盟店等。 2、本制度所称的宣传工作包括:以公司名义、通过大众媒体开展的宣传报道;以公司主办的新闻传播媒介为载体,开展宣传,各分(子)公司、连锁店通过所在地外部媒体和内部媒体为载体开展的宣传活动,特别是涉及公司大政方针、重要实事和事件的内容。 第二章管理机制 第五条公司宣传工作由公司党委统一领导,党委书记、董事长主抓,行政总监分管,新闻中心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公司设立新闻中心,新闻中心归口行政总监管理;各事业部、分(子)公司、各职能部室配备兼职通讯员一名。 第三章部门职责 第六条对外宣传 1、负责对外宣传工作,协调外部媒体关系。 2、围绕公司中心工作,研究制定对外宣传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3、负责对外宣传工作新闻发布工作。 4、负责建立健全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对外宣传报道制度,规范对外宣传的运作手段,组织协调好各有关部门的对外宣传工作。负责提出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问题、重大涉外活动、重大节庆活动及突发性事件的对外宣传意见和口径,审查对外宣传的重要稿件。 5、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制作、编印公司重要对外宣传画册、折页、光盘等的发行、赠送工作。 6、统筹协调全公司对外宣传,按照全公司“一盘棋”的要求,构建新闻、文化、广电、科技等为主的“大外宣”工作格局。 第七条对内宣传 1、负责公司对内宣传工作的统一组织和实施,对公司各新闻载体统一管理、统筹规划,开展业务指导,对重大宣传报道开展审核。 2、建立健全渠道畅通、反映灵敏的宣传网络,做好新闻素材的收集、筛癣加工、传递和反应等日常工作。 3、针对公司在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思路、新作法,及时写出有分析、有见解的专题调研报告。 4、每年按照公司总体工作部署和要求,安排新闻宣传要点,提出新闻宣传要求,各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新闻宣传计划并加以实施。 5、对开展的重点工作和特色工作总结、提炼,及时写出主题鲜明的报道。 6、建立内部员工投稿管理机制,保证稿件的质量,负责对本部门和各单位新闻宣传工作的考核,并发放稿酬。 7、负责对公司新闻宣传工作开展年度评比,对优秀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八条各单位职责 1、公司各单位对内宣传工作,业务上承受新闻中心指导,每年组织人员积极参加新闻中心组织的通讯员培训。 2、各单位宣传人员由各单位负责人、宣传工作负责人、兼职通讯员组成,各单位负责人(或宣传工作负责人)负责审核本单位及部门稿件,敦促通讯员及时完成宣传工作任务。兼职通讯员负责完成所属部门素材收集、宣传初稿的完成,并及时报送给新闻中心。 第四章宣传渠道及方式 第九条公司目前宣传工作渠道主要有外部宣传和内部宣传。外部宣传是指通过公司网站、报纸、微信、微博以及电视台、报社、杂志等媒体对外宣传公司的企业文化、经营业绩、管理理念、发展战略等方面的信息。内部宣传是指通过发放报纸、创办宣传栏、召开会议、开展活动、播放广播等方式开展宣传,主要反映的是公司内部动态、经营业绩、员工动态等方面的信息。 第十条员工投稿要求如实的反应公司的各种动态,能积极的反应员工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各种正面思想和意识,有上进心,能激发出部门工作的热情,鼓励员工之间相互学习。各部门员工要保证投稿的质量,禁止敷衍应付。 第五章主要内容 第十一条宣传以为公司服务为核心、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引导员工在遵守基本行为的根底上,追求更高的目标。第十二条充分利用公司内部媒体及时宣传公司重要会议、活动及公司领导讲话等。 第十三条充分利用公司内部媒体及时宣传展示公司最新动态及相关政策,展现公司积极向上精神面貌。 第十四条充分利用公司内部媒体和外部媒体,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发展目标、重大措施开展宣传。 第十五条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为公司经营管理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做到有利于推进公司的发展;有利于塑造公司形象;有利于鼓励和激励员工开拓进取。 第十六条宣传内容所反映的事件与数据应与事实相符,禁止发布虚假不实报道。 第十七条广泛宣传职工为公司奉献和优质服务的先进典型人物和事迹,激励职工勇于开拓创效的精神,打造公司形象,有利于提升公司形象,促进公司宣传沟通。 第六章实施方法 第十八条新闻宣传 1、坚持“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批,后发布”的.原则,各部门、各卖场要确定一名主管领导作为信息发布审核负责人,所有信息必须经审核负责人同意由专职人员负责发布,未经允许,任何部门、员工不得以个人名义对外宣传、发布和公司相关的各类信息。 2、凡在各种媒体上或各种会议上宣传公司(包括公司属下各部门)的各种活动或宣传先进经验、先进人物等,必须报公司董事长批准,否则,不得开展宣传。 3、发布的信息应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保证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发布前必须认真校对,确认无误后上传。发现问题及时更正,造成影响的要追究责任,并由责任单位和个人负责消除。 4、XX网站、微信、微博是公司对外宣传的“三大窗口”,新闻中心以及信息部要密切配合,共同协作。网站记者、微信团队要负责“三大窗口”的建设、开发和宣传工作,要及时将公司的动态上传至“三大窗口”之上,保证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发挥公司对外宣传的平台作用。在重大节日、纪念日和公司重大活动,及时对公司开展宣传,为公司树立良好的形象。对外宣传口径和文字内容、图片内容必须经过行政总监审核。 5、各部门需要以公司名义对外发布宣传信息时(图片、影视、文字等内容),必须填写《信息发布审核登记表》,详细列明发布信息的平台、主题、内容、发布方式及签发人等。 6、信息发布平台由公司编辑部和微信部负责管理与监视,所有发布内容须经分管部门的总监签发,再由分管宣传的总监审核并批准。 7、信息的起草、 信息撰写人按照规定格式起草信息后,应填写《信息发布审核登记表表》并附信息内容,由本部门负责人对拟发布的信息开展审核并签以确保信息的内容真实、符合公司宣传要求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8、信息的审批:经审核后的《信息发布审核登记表表》报分管领导开展审批签字后对外予以发布。 9、信息的删除与更改:因各种原因需要删除或更改的信息,由信息起草部门填写《信息发布审核登记表表》,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后报分管领导批准将信息予以删除或更改。 10、新闻中心要及时收集和整理相关信息,将相关信息报送给各类媒体。同时在公司重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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