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搜索资源
资源分类
资源描述
白酒销售合同(12篇)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一、甲方授权乙方限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县、区)区域内作为甲方产品的独家经销商,甲方不再向另家供货,从而保证乙方独家销售权。 二、业务办理方式:现款现货,货到先付款后提货。运输交货方式:代运制交货(只限长途)乙方提货额达_________元。甲方负责组织货源。 三、甲方按各不同品种瓶、盒上明确标明的产品执行标准保证产品质量。 四、乙方对销售困难的任何_________白酒品种在保持产品原样的情况下,享受调换、退货、退款的选择权,从而维护乙方经济利益不受损失。退货调换品种时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所在区域内经销_________白酒发生的一切经营费用(专卖、税务、工商、技术监督、卫生防疫等)和经营风险都由乙方自己承担。 六、乙方必须严格按约定区域、价格销售,不准跨域降价销售,第一次按当地经销商收回的冲货数量为依据给予冲货方应得提成的3倍罚款,从提成奖励中扣除;第二次甲方取消乙方该品种的经销资格;第三次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扣除乙方所有提成奖励。 七、乙方自协议签定之日起3个月内如月平均销售额达不到(_________)元,甲方有权自行终止本协议。 八、本协议自两方签字第一批货物交付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两方各存一份,备案一份。因本协议执行发生纠纷,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负责处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精诚合作的原则,就经销辽宁巨龙有机食品有限公司系列产品的相关事宜,经过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代理销售品种及区域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为xxx产品的独家区域销售代理商。 第二第:甲方授权乙方为x省x市x县独家销售代理商,乙方只能在上述区域代理销售甲方委托乙方销售的产品。 二、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第三条:甲方保证代理销售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并负责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等合法手续。 第四条:乙方在当地市场营销所需要的合法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乙方虽因经销甲方产品,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其受到行政处罚,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乙方自进货起三个月后,因单项产品滞销,在保持产品原包装未损坏的前提下,可以要求甲方调换或退货,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第六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应该及时满足乙方所需货物。乙方保证完成甲方规定的年销售下限,并按时完成首批提货量。 第七条:甲方保证在乙方销售区域内只设一家代理商,并不得向经销地区其他买主供应本协议所规定的商品。如有询价,当转达给乙方洽办。除本合同约定外,不得无故解除乙方代理权。 第八条:乙方在到货后,应该全面开拓市场,做好市场促销宣传工作,使甲方产品在自己销售区域内(县、镇)级地区无销售盲点。 三、交付方式 第九条: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一次性交付定金x元。在提货时不得以此定金冲抵货款,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甲方返还乙方定金。 第十条:款到发货。收款后甲方负责送货至乙方指定地点。全国统一到岸价,500公里以内运费由甲方承担,超过500公里以外运费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乙方收到货物后,必须当场清点,运输破损率在3‰以内损失由甲方承担。当场未清点或货物破损在3‰以上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损失。 四、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经权威部门鉴定后,由甲方承担。 第十三条: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因乙方制、售假、冒甲方产品,除承担本合同约定违约责任外,还应该承担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立即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1、甲方发现乙方有窜货、跨区销售等行为的; 2、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完不成第一批提货量的; 3、首批货物提到三个月后,乙方运作市场不利,被甲方发现其销售区域有销售盲点的; 4、乙方年销售额没有达到甲方规定年销售下限的。 第十五条:除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情况外,任何一方无故终止本合同或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违约方应向对方承担本合同约定最低年销售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终止或不履行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为了鼓励代理商,甲方承诺,乙方销售额达到50万元人民币奖励其中意松花江面包车一台;销售额达到100万元人民币,奖励其普通北京现代伊兰特骄车一台。如代理商不要车,可按其价值的百分点给予回扣。 第十七条:甲方对各级代理商年销售额、首批提货量、以及产品价格作为附件附后。 第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协商,也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附件也视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第十九条: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应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该起诉至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 第二十条:本合同有效期为x年,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字): 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字): 委托代理人(章或签字): 委托代理人(章或签字):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传真: 传真: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签约时间: 市场类别:(一类) 签约地点: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开发赖世家赖茅酒事宜,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共识: 一、销售区域及合同约定销售量: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乙方为赖世家赖茅酒全国总经销。合同约定销额为1000万元。 二、产品及价格: 见附件 三、首次进货条款: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向甲方汇款5万元作为首次进货预付款,如逾期乙方未汇出相应款项,该合同无效。样品出来乙方认可后,乙方须将首次进货的全款打到甲方指定的账户(按实际出货量结算货款)。 四、订货及发货条款: (一)乙方承诺准确地向甲方提供收货单位(人)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甲方以铁路或汽运的运输方式发货到乙方指定站郑州或漯河,运费由甲方负责。甲方不负责多点运输、卸货以及相关费用。 (二)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书面定单,并将相应货款同时汇到甲方帐户,甲方根据先款后货原则组织发货。 (三)乙方每次进货量不得少于20万元。 (四)甲方在收到乙方定单和货款后5日内发货。 五、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给乙方提供营业执照、质检报告、卫生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2、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3、甲方保证乙方享有独家经营权。 4、甲方提供赖世家酒业公司的全部证件复印件(带红章)并保证产品的合法性。 5、甲方提供的产品酒精度均为53度。 (二)权利义务 1、乙方需具备合法的经销手续、有健全的网络、物流及终端市场。 2、乙方按国家标准验收货物。货到后三日内乙方组织验收。在验收期内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在验收期满后七日内持国家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的检验报告向甲方提出疑义。逾期未验收,视为甲方产品合格。 3、乙方的仓储条件、运输条件不符合甲方在产品标识上明确告知的条件导致产品及其包装物受损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六、其它约定事宜: (一)甲方若受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如洪灾、旱灾、铁路中断、地震等因素,不能按时、按量向乙方提供货物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所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应加盖双方印章方可生效。 七、解决争议条款: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统一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九、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十、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签约时期: 年 月 日 签约时期: 年 月 日 甲方(卖方) 甲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授权代表: 乙方(买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授权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采购白金礼酒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销售地点及商贸名称: _____。 二、供货数量 乙方因年底需求,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不定时,多批次向甲方采购白金礼酒,总需货量约 件,实际供货量高于该约定数量的,以实际供货为准。 三、交易方式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指定作为乙方代表,可以口头或书面向甲方订货,有权签收甲方的供货单,乙方对该代表的一切行为均予以认可。 2、除上述代表外,乙方未经书面通知甲方,擅自变更上述授权代表,擅自指定其他人员签收甲方供货单的,不论其有无授权或是否加盖乙方公章,乙方均须对该供货单签收的供货承担全部付款义务,并且不得以签收人员变更或无授权等任何原因拒绝付款。 3、上述乙方授权代表可以用电话、传真、订货单等形式通知甲方所采购白金礼酒的具体品名、规格、数量等。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发货通知将乙方所需白金礼酒送达双方指定地点,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及时送达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4、乙方自行提货或甲方的白金礼酒送达之后,应当场予以清点数量,核对规格、品名、价格等,乙方核实确认后须在甲方送货单或供货单上签字或盖章签收,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质量视为乙方确认完全合格。 5、乙方确认:乙方完全认可甲方制作的送货或供货单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的凭证与依据。 6、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四、价格及结算方式 1、乙方于提(收)货时付款或提(收)货之日起 日内付款的,价格为: 2、乙方提(收)货时未付款的,双方一致确认按照以下价格结算货款:自提(收)货之日起超过 日的,每吨加价 元。 3、付款方式及时间: 五、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在上述约定付款期限内付清货款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自乙方逾期付款之日起,按总货款每日万分之五计算逾期违约金。 2、在合同履行期内,若乙方更换供应商,应提前15日通知甲方,并于通知到达甲方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付清所有货款,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欠款项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
点击显示更多内容>>
收藏
网站客服QQ:
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