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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负责人述法报告【13篇】 【篇一】党政负责人述法报告   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   一年来,在同志们的大力支持下,我积极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在思想道德、廉洁自律、守法执法等方面都有了新的提升。现简要报告如下:   一、述职方面   (一)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各项要求   坚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科学民主决策,自觉维护领导班子团结。严格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履行一岗双责要求,切实落实两个责任,抓好分管单位、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到令行禁止,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到位。。   (二)认真组织和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根据局党委安排,积极负责地抓好全局学习教育具体组织工作,认真谋划工作计划并切实抓好落实,得到上级充分肯定。组织实施全系统优质服务提升年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同时,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积极参加各项活动,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努力做四讲四有共产党员。   (三)较好完成分管的各项工作任务。   年初与分管处室和单位同志一起,认真研究,制定措施,克服困难,积极推进,取得明显成效。   扎实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春节、八一期间全市共走访各类优抚对象51279余人(户),发慰问品86.34万元、慰问金989.56万元,发慰问信15.76万份,发放光荣之家13.46万份。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和医疗巡诊工作顺利进行。超额完成了1580名重点优抚对象的短期疗养和医疗巡诊工作,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各项优抚政策落实到位。为8540户义务兵家庭,共发放优待金9645.26万元。全市均按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的抚恤金和生活补助金,全部实行打卡发放。切实做好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积极帮助重点优抚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或居民医疗保险,免交参合参保费。同时将所有的优抚对象全部纳入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范围,对重点优抚对象建立住院商业保险动态补充机制,优抚对象住院实行医疗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1-6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落实到位。   优抚工作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利用信息化全年完成优抚对象身份认证47150人,占总人数47246人的99.80%,省厅在工作通报中提出表扬。优抚对象数据入户核查工作成绩显著,核查比例完成省下达任务的314.72%,处于全省领先地位。   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加强。淮海战役碾庄圩烈士陵园申报国家级烈士陵园工作。清明节期间,全市烈士陵园接待社会各界人士70余万人次。共组织了烈士亲属24人次赴广西、云南、大连、沈阳等地进行祭扫活动。积极组织好烈士公祭活动,烈士公祭日全市参加现场公祭仪式的达7500余人,社会各界自行组织的达30000余人。   圆满完成退役士兵培训和安置任务。全市接收__年秋冬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共有2871名退役士兵参加教育培训,参训率达95.18%,双证获取率100%,就业率达98.5%以上。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退役士兵量化积分阳光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徐政办发【__】162号)。__年秋冬季退役士兵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人数为125人,市本级共31人,安置率100%。   军休服务管理和军供保障成效显著。投资120万元用于军休服务设施机构修缮维护、改造提升及购买军休服务器材。制定了《徐州市军休机构服务管理规范(试行)》,全面明确规范了军休机构应遵守的各项制度。采取第三方评估的形式,了解军休干部的意见建议,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军休干部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注意加强军供站建设,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新建成一条自动化餐饮加工线,供应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受供部队满意率达100%。   二、述德方面   把道德建设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密切结合,注意加强学习,努力提升党性、道德修养。一是遵守社会公德。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不文明行为。带头学习和遵守党纪国法、遵守社会行为准则,遵守公共秩序。二是遵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真抓实干,勇于开拓,不怕困难,努力为服务对象排忧解难。三是锤炼个人品德。注重自身品德修养,坚持公道正派做人,诚实守信做事,端端正正立身,清清白白从政,始终保持健康生活情趣。四是遵守家庭美德。遵守廉洁从政行为准则,做到秉公用权,清正廉洁,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坚持正确的家庭观、幸福观,正确处理家庭、亲友关系,严格要求配偶和孩子,自觉树立良好家风。   三、述廉方面   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切实做到警钟长鸣。二是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积极改进作风,切实把上级要求落实到自己的行为和分管的工作中。对重要工作、重大资金分配等事项,按规定程序报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公开透明。三是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自觉把规定要求落实到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四是自觉执行廉洁纪律,无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行为;无违反规定在企事业单位兼职、兼职取酬或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等行为;无跑官要官、拉票贿选行为,以及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行为;无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行为;无违反公务宴请活动有关规定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情况;无违反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的情况;无违反规定在住房问题上以权谋私、超标准建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情况;无婚丧喜庆事宜;未发生其他违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的情况;已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   四、述法方面   一是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和省、市委贯彻意见精神,并积极抓好贯彻落实。二是自觉做到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法治意识。三是坚持依法行政。紧密围绕贯彻落实上级法规政策,在优抚、退役士兵安置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具体实施意见。工作实践中严格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四是加强行政执法。自觉履行执法责任,加强对优抚安置政策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积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一年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解决涉军信访问题方面还没有切实有效的办法,退役士兵岗位安置方面还存在着一些突出矛盾等,这些都有待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完善和提升。   谢谢大家!【篇二】党政负责人述法报告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本人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团结带领党组成员,立足审计工作实际,认真落实法治建设各项措施,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切实履行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按照《扬州市江都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扬江委法治〔2021〕2号)要求,现将本人2020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   2021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精神,我局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年计划,并与部门中心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考核、同落实;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带领全局审计干部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履职尽责。   为进一步压实各级人员的法治建设责任,我局成立了以本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配合抓的工作局面,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效开展、层层落实。   二、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不断规范执法行为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坚持重要事项集体讨论制度   我局严格按照局印发的《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切实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的事项,都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所有审计项目均召开审计业务会议,由局长主持,局领导班子所有成员、法规内审科、审计组组长及主审参加,共同研究审定审计报告等结论性文书。   (二)规范投资审计监督制度,促进投资审计转型   为适应投资审计工作新要求,4月,我局推动区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的暂行办法》(扬江政规〔2020〕2号),进一步明确了审计范围和审计内容,将投资决策、履行建设程序、财务核算、投资绩效等十四项内容作为审计(复查)重点。严格区分建设单位结算审核与审计机关投资审计的不同职责,纠正审计机关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问题。我局直属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审核中心修订完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复查实施办法》及《政府投资新建项目协审任务分配办法》,全年先后10次公开分配65个工程协审项目,涉及投资额21.64亿元。   (三)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审计执法程序   2020年,我局修订完善了《局审计管理办法》,将三项制度与审计业务程序紧密结合。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严格落实审前通知、审计公示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接受被审计单位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坚持把审计文书作为执法全过程记录的主要方式,统一运用规范文书进行记录和出具;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由法规内审科对全局审计结果文书进行专职审理,审查审计发现问题的定性、处理处罚使用法律法规和标准是否适当。同时,我局还聘请了专业律师,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为局实行重大行政决策提供了法律咨询。   (四)把牢项目质量生命线,提高审计执法质量   2021年,我局制定了《局审核复核审理审定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了审计组、业务部门、审理部门、局长室在审计监督过程中的分别应承担的职责事项。我局还充分发挥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的导向作用,在全区审计行业开展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工作,对审计机关、内审机构、社会审计的审计项目进行分类评优和质量检查,2020年共有39个审计项目参加评选,最终有18个审计项目分别获得一、二、三等奖。   三、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能   (一)推动重大政策落地见效   我局按照省市统一部署,2020年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清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账款、水污染防治、重大项目推进和管理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在水污染防治专项审计中,揭示了部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转不正常、未建立饮用水源地日常巡查制度和在生态保护区内开发建设等问题。促成区政府根据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不断完善全区水污染防治工作。   (二)推动财政审计提质增效   我局紧扣财政大格局理念,扎实开展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全面推进一级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审计前期通过统一组织管理、统一交接流程、统一采集脚本、统一数据校验四统一原则,全面采集了56家一级预算单位的预算数据和财务数据,实现数据分析全覆盖,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同步开展区党史办、档案馆等9个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区财政三资监管服务工作平台信息系统审计,拓展了预算执行审计的深度。审计查出部分新增债券项目进展缓慢、财政资金二次沉淀等问题,审计结果获得区人大的充分肯定。   (三)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落实全覆盖要求的实施意见》,我局制定了五年轮审计划,将全区100多个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为ABC三类,有步骤、有计划的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2020年对14个A类审计对象、11个B类审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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