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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八篇 【篇一】 根据《福建省工商局转发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认真开展**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的通知》(闽工商消〔**〕60号)和《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年3·15期间宣传活动的通知》(闽消字〔**〕1号)的工作部署,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纪念**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系列活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等重要论断,结合上级工作部署,紧扣“品质消费·美好生活”消费年主题,倡导树立品质消费理念,充分反映消费者对品质消费和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要求,提倡绿色、共享、文明、理性消费,摒弃奢华、浪费、掠夺式消费,推动完善品质消费标准,用品质消费拉动高质量发展,形成用高质量发展服务于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舆论环境。以改善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作为重要着力点,注重倾听消费者心声,重视消费者诉求,组织开展纪念“3·15”系列活动,为平潭综合实验区跨越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组织领导 此次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在区局领导下,由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具体负责,各处室、分局密切配合,组织开展工作。 三、活动主题 “品质消费·美好生活”(中消协**年消费维权年主题)。 四、活动时间 系列活动从即日起至3月底。 五、活动内容和方式 (一)与媒体合作,营造浓厚宣传氛围。联合媒体录制“3·15消费者权益日”专题公益节目、访谈节目,充分发挥电视、网络、报刊、广播等新闻媒体以及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作用,加大对**年消费年主题和新《消法》的宣传力度,努力扩大新《消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普及面和影响力,形成有声有色的舆论氛围。 (二)组织开展“3·15”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年3月15日上午9:00-12:00,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委会联合区旅发委、农业、烟草、司法、新闻媒体、电信、移动、联通、邮政等有关成员单位,在万宝山公园广场开展**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主题,向群众发放新《消法》《消费常识及提示》《维权之剑》《消费维权实用攻略》《禁止传销条例》《食品安全法》《广告法》《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版权法》《价格法》等宣传材料以及各类消费常识和维权案例,现场开展消费维权咨询服务,宣讲新《消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知识,指导群众识别假冒伪劣产品,接地气、解民情,引导科学消费,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构建和谐消费市场环境。 (三)开展老年消费教育进社区活动。充分发挥监管职能作用,加大老年消费教育力度,根据辖区实际,在“3·15”前后大力开展老年消费教育活动,结合案例宣传,揭露消费陷阱,发布消费警示和提示。 (四)以服务行业为重点,集中开展行政大约谈活动。在“3·15”前后,各职能处室、分局根据自身职能和辖区实际,针对服务行业重点领域,特别是供电、供水、燃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公用企业,汽车维修、美容健身、家电维修、装饰装修、餐饮、旅游消费等服务行业,以及房地产业存在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集中约谈企业经营者和市场开办方,大力宣传新《消法》等法律法规,引导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自觉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活动和创建活动,积极推进行业诚信自律建设,促进服务领域消费环境进一步有效改善。 (五)在金井湾台创园设分会场,举行平潭综合实验区检验检测中心揭牌仪式。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务求实效。各处室、分局要高度重视**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结合自身职能,精心组织,在“3·15”前后有针对性地开展系列专项行动。各分局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有关情况,争取当地政府支持,确保“3·15”纪念活动有影响、有深度、有突破、有创新、有成效。 (二)认真履职,值守到位。各相关处室、分局要围绕高效、优质、便民的服务宗旨,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一要确保值班到位。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各分局在“3·15”期间,特别是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期间,要坚持16小时(8时-24时)值班制度,随时做好消费投诉转办和反馈工作。二要确保诉求渠道畅通。12315指挥中心要确保12315专线和固定投诉电话畅通,并做好与12345专线的衔接,确保投诉举报转办分流渠道和12315投诉举报网络系统畅通。三要确保备勤执法保障到位。各分局要做好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执法备勤小分队,密切关注舆情,随时准备做好“3·15”晚会曝光问题的应急处置工作,做到投诉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确保央视晚会转办投诉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及时总结,反馈情况。各单位要注重收集“3·15”系列宣传活动期间的专项整治成果和宣传成效,对有创意有特色的工作亮点,要及时归纳总结,进行宣传报导,并于3月19日前将开展活动情况总结及图片(附文字说明)、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通过工商OA系统报送到区局消保处陈江璐处。 七、其他事项 (一)活动经费。(另见预算方案,区检验检测中心揭牌仪式分会场布置,相关经费由检验检测中心另行预算)。 (二)后勤保障。局办公室负责联系公安部门,请求协助维持现场交通秩序;联系交建部门,申请万宝山公园场地使用;协调媒体到现场录影录像;调配执法备勤车、巡回宣传车;保障参加现场活动人员饮用水。区检验检测中心负责其揭牌仪式分会场布置及相关议式、议程安排。 (三)应急备勤。3月15日晚上8:00局领导、消保处、消委会全体人员、稽查支队(3人)、各处室负责人在局机关第二会议室观看中央台“3·15”晚会实况和应急备勤,各分局就地安排观看中央台“3·15”晚会实况并做好值守应急备勤。 【篇二】 为纪念**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广泛深入宣传“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主题,倡导品质消费理念,营造品质消费氛围,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效能,切实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主题,进一步加强消费维权宣传教育,倡导经营者以品质消费为指引,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品质消费理念,追求绿色、协调、共享的消费观念,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打造消费维权共建共治共享格局,让消费者在便捷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中逐步提高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活动时间 **年3月1日至**年3月31日 三、活动内容 (一)举办广场纪念活动暨“诚信党建”项目启动仪式 时间:3月15日(星期四)15:00 地点:**市青阳街道宝龙广场中庭 活动内容: 1、授牌授旗仪式:为**市“星级诚信商户”、“诚信商家·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授牌,获评商户代表作诚信经营承诺表态发。 2、“诚信党建”项目启动仪式:领导共同推杆启动,市场监管局机关党员代表作政务诚信承诺表态发言,为“市场监管党员诚信服务先锋队”授旗。 3、市领导讲话。 4、集体签名:参加活动人员及广大市民朋友在诚信主题背景墙上签名。 4、“诚信党建”项目启动。 责任单位:系统党委办,公平消保科,办公室,市场规范科,诚信驿站 5、现场受理、登记、分流投诉、举报、咨询。 责任单位:消委会、申诉举报中心负责受理、登记,青阳所、执法大队负责处理现场投诉 6、假冒伪劣物品展示,普及真假鉴别知识。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7、开展食品安全、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主题图片展。 责任单位:食品综合协调科,公平消保科,青阳所 8、各业务科室围绕业务职能开展宣传活动:分发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特种设备安全、计量、年报、企业信息公示等宣传材料。 责任单位:各业务科室 9、现场提供食品快速检测服务及家用体重计、电子血压计免费检测服务等便民服务。 责任单位:食品市场科,质量计量检测所 (二)开展集中销假活动 时间:3月上旬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活动内容:对我局在2017年度各类市场整治中查扣的假冒伪劣物资组织集中销毁,展示执法成果,有力震慑违法经营者。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 (三)开展“小主播在行动”之食品安全进企业宣传活动 时间:3月13日 地点:**(中国)有限公司 活动内容:组织小学学生到**(中国)有限公司参观食品生产过程,了解食品的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学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食品消费知识水平。 责任单位:公平消保科,食品生产科 (四)开展“大手拉小手”消费维权进校园系列活动 时间:3月9日、3月16日 地点:**市**街道岭山小学、**市第五实验小学 活动内容:通过开展消费维权、食品安全知识讲座、维权知识有奖问答等活动,帮助学校师生们学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消费维权能力,正确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公平消保科,执法大队,陈埭所 (五)开展金融消费教育活动 时间:3月15日至3月20日 活动内容: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市支行以“权利·责任·风险”为活动主题开展金融消费教育活动,分发《“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手册》,做好**年“3·15”期间金融广告治理工作,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宣传教育,增强金融消费者的风险防范意识。 责任单位:公平消保科,商标广告科,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 (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时间:3月1日至3月31日 活动内容:组织诚信党建党员先锋队、平安**志愿者、打击传销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发放诚信经营、平安建设、消费维权、食品药品安全、年报、打击传销等相关宣传材料,入户指导商户开展市场主体年报工作。 责任单位:系统党委办,公平消保科 (七)开展直销市场专项检查和执行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督导工作 时间:3月15日至3月31日 工作内容:通过检查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规范直销活动,依法查处违规直销和传销违法活动,营造规范、有序、健康的直销市场环境;通过督导直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引导直销企业加强内部制约机制建设,落实直销行业退换货制度,严格自律、规范经营,切实提升直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水平。 责任单位:公平消保科,各市场监管所 (八)开展消费维权执法专项整治行动 时间:3月1日至3月30日 行动内容:突出消费者关注度高、消费纠纷多发的重点领域,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及时化解消费纠纷,优化消费市场环境,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责任单位:公平消保科,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 (九)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时间:3月1日至3月30日 行动内容:紧紧围绕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领域,突出医疗、药品、食品、保健食品、招商、金融投资、收藏品类等重点领域和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加大广告监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净化广告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达到以点带面、全面规范的目标。 责任单位:商标广告科、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 (十)本市范围内各市场监管所结合年主题和当地实际开展各项宣传活动。 时间:3月1日至3月20日 活动内容:陈埭所新城吾悦广场现场宣传系列活动,内坑所泉州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吉安店现场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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