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泓域/健康养老服务项目财务管理计划 健康养老服务项目 财务管理计划 xxx(集团)有限公司 目录 一、 产业环境分析 3 二、 养老服务的指导思想 5 三、 必要性分析 5 四、 企业设立的条件 6 五、 企业的组织形式 8 六、 清算组织及其工作程序 10 七、 企业清算的原因和分类 12 八、 股票投资的价值评价 14 九、 股票投资的选择 18 十、 对外投资的影响因素研究 22 十一、 对外投资的含义与分类 24 十二、 基金投资的基本概念和特征 26 十三、 基金投资的分类 28 十四、 认股权证 33 十五、 可转换债券 35 十六、 因素分析法 42 十七、 资金习性预测法 43 十八、 资本结构 45 十九、 杠杆效应 51 二十、 公司简介 56 二十一、 投资计划 57 建设投资估算表 59 建设期利息估算表 60 流动资金估算表 62 总投资及构成一览表 63 项目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一览表 64 二十二、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65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一览表 65 一、 产业环境分析 (一)提高制造业创新能力。 深入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资用相结合的制造业创新体系,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配置资源链,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加强研发机构建设,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激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活力,构建创新生态系统,不断提高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创新能力。 (二)加快制造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整体部署,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有序衔接、竞相发力,构建多支柱产业体系,不断增加有效供给。以市场化、法制化方式加快化解过剩产能,盘活“僵尸企业”和空壳公司资产,积极稳妥去除无效供给。 (三)推动制造业开放发展。 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发挥重点区域的引领带动作用,提高利用内外资水平,深化国际产业合作,推动加工贸易创新发展,完善国际物流通道,吸引全球要素集聚我市,促进本地产品分销全球,打造内陆开放高地新优势。 (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 加快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发展,把智能制造作为两化深度融合的主攻方向,完善智能制造支撑体系,推进制造过程智能化,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加强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企业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五)强化工业基础能力。 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以下统称“四基”)等工业基础能力薄弱,是制约制造业创新发展和质量提升的症结所在。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汽车、智能终端、机器人等重点产品,注重需求侧激励,统筹好、引导好、发挥好整机企业与基础企业双方积极性,加快破解制约制造业发展的瓶颈。 (六)加强质量品牌建设。 提高企业质量控制能力,提升产品质量,完善质量管理机制,夯实质量发展基础,优化质量发展环境,努力实现制造业质量大幅提升。鼓励企业追求卓越品质,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不断提升企业品牌价值和重庆制造整体形象。 二、 养老服务的指导思想 着力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养老服务标准,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培育养老服务市场,加强养老服务监管,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提供便捷可及的专业化、亲情化养老服务,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 三、 必要性分析 1、现有产能已无法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 作为行业的领先企业,公司已建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和较高的市场知名度,产品销售形势良好,产销率超过 100%。预计未来几年公司的销售规模仍将保持快速增长。 随着业务发展,公司现有厂房、设备资源已不能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通过优化生产流程、强化管理等手段,不断挖掘产能潜力,但仍难以从根本上缓解产能不足问题。通过本次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有效克服产能不足对公司发展的制约,为公司把握市场机遇奠定基础。 2、公司产品结构升级的需要 随着制造业智能化、自动化产业升级,公司产品的性能也需要不断优化升级。公司只有以技术创新和市场开发为驱动,不断研发新产品,提升产品精密化程度,将产品质量水平提升到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准,提高生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契合关键零部件国产化的需求,才能在与国外企业的竞争中获得优势,保持公司在领域的国内领先地位。 四、 企业设立的条件 我国法律、法规规定不同企业设立的条件是不同的,具体内下: (一)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①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②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其中: 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的,董事会成员为3—13人,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监事会,设1名执行董事,1—2名监事。 (5)有公司住所。 (二)申请设立一人有限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 (1)股东为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一人有限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 (5)其他内容同有限责任公司。 (三)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的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公司”字样。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额。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四)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 (1)合伙人应为两个自然人; (2)有书面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4)有合伙企业名称,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公司”字样;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五)个体工商户设立的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额; (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五、 企业的组织形式 企业组织形式是指企业财产及其社会化大生产的组织状态,它表明一个企业的财产构成、内部分工协作与外部社会经济联系的方式。 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现代企业的组织形式按照财产的组织形式和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划分。国际上通常分类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企业。 独资。独资企业,西方也称“单人业主制”。它是由某个人出资创办的,有很大的自由度,只要不违法,爱怎么经营就怎么经营,要雇多少人,贷多少款,全由业主自己决定。赚了钱,交了税,一切听从业主的分配;赔了本,欠了债,全由业主的资产来抵偿。我国的个体户和私营企业很多属于此类企业。 合伙。合伙企业是由几个人、几十人,甚至几百人联合起来共同出资创办的企业。它不同于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的公司企业。它通常是依合同或协议凑合组织起来的,结构较不稳定。合伙人对整个合伙企业所欠的债务负有无限的责任。合伙企业不如独资企业自由,决策通常要合伙人集体做出,但它具有一定的企业规模优势。 以上两类企业属自然人企业,出资者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企业的特点: (1)合伙企业法规定每个合伙人对企业债务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一个合伙人没有能力偿还其应分担的债务,其他合伙人须承担连带责任) (2)法律还规定合伙人转让其所有权时需要取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有时甚至还需要修改合伙协议,因此其所有权的转让比较困难。 公司。公司企业是按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出资者按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创办的企业。主要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指不通过发行股票,而由为数不多的股东集资组建的公司(一般由2人以上50人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其资本无须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在出让股权时受到一定的限制。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董事和高层经理人员往往具有股东身份,使所有权和管理权的分离程度不如股份有限公司那样高。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必向社会披露,公司的设立和解散程序比较简单,管理机构也比较简单,比较适合中小型企业。 股份有限公司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或股权证)筹集资本,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其主要特征是:公司的资本总额平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每一股有一表决权,股东以其持有的股份,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六、 清算组织及其工作程序 清算组织是指以清算企业法人债权、债务为目的而成立的组织。清算组织负责对终止的企业法人的财产进行评估、保管、处理和清偿。根据法律规定,清算组织的成立主要有以下途径: (1)自行解散时的清算组织。企业自行解散主要有企业自行决定解散、企业自行宣告破产、企业的主管部门决定解散等情况。企业自行决定解散的,由企业自行组成清算组织并指定负责人;企业自行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组织;企业的主管部门决定解散的,由做出决定的主管部门负责成立清算组织。 (2)被宣告破产或被撤销时的清算组织。企业被宣告破产或被撤销是在人民法院或行政主管机关直接干预和监督下终止的情形,企业被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组织有关机关和人员组成清算组织;企业被撤销的,由主管机关组织清算组织。 清算组织的成立方式不同,清算组织的成员也不同。其中,由人民法院组织的清算组织的构成人员尤为全面,法院工作人员、经济专家、企业代表以及企业主管机构都要派成员参加。 清算组织的组成有两种形式: 一是在企业法人因解散而终止的情况下,由法人自己成立清算组织;二是在企业法人因被撤销、宣告破产而终止时,应由主管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组织有关机关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织。 清算组成立以后,公司应将全部财产及账簿交由清算组接管,由其开始进行清算活动。具体的程序如下: (1)接管公司;(2)清理公司财产;(3)接管公司债务;(4)设立清算账户;(5)通知或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6)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7)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8)处理公司财产;(9)清偿债务;(10)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11)制定清算方案;(12)确认并实施清算方案;(13)提交清算报告;(14)办理注销登记;(15)追加分配。 七、 企业清算的原因和分类 企业清算的含义指企业按章程规定解散以及由于破产或其他原因宣布终止经营后,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并进行收取债权,清偿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的经济活动。 企业清算的原因 (1)合同期满清算;(2)法律规定清算;(3)无法经营清算;(4)违法经营清算;(5)产权变动清算;(6)破产解散清算。 企业清算的法律程序可分为: (1)普通清算,是由企业自行确定的清算人按照法律规定的一般程序进行清算,法院和债权人不直接干预,除破产清算外,其他清算一般都属于普通清算。 (2)特别清算,是不能由企业自行组织清算,而是由法院出面直接干预,债权人参加并进行监督的清算,一般仅指破产清算。 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 (1)通知、公告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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