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13页
第2页 / 共13页
第3页 / 共13页
第4页 / 共13页
亲,该文档总共13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请休假制度(汇编6篇) 请休假制度 第1篇 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现对进一步严格师生外出请销假制度通知如下: 一、坚持“非必要不外出” 全体师生坚持“非必要不外出”,不得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外出合肥市区均须履行请假审批手续。请假时需详细说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外出地点、陪同人员等信息,并承诺做好个人防护。 二、规范师生请假程序 1、教职工外出请假。所有职工出行前均需填写疫情防控教职工外出请假申请表报教职工防护组(人事处)备案。 教职员工:赴省内合肥市区外的须所在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赴省外的教职工须分管校领导批准。 处级干部:副处级干部外出合肥市区,需要分管校领导批准;正处级干部外出合肥市区,需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报学校主要领导审定。 2、学生外出请假。学生外出离开校园,在合肥市区的,当日内返回,实行(学工系统)备案制。学生离开合肥市区,或当日内不能返回的,需正式办理请假手续。 本科生因病因事请假,3天以内由辅导员负责核实审批;2周以内的,由学院副书记负责核实审批;2周以上的,学院副书记核实审批后,报教务处和学生处备案。 研究生因病因事请假,均需研究生导师同意。3天以内由班主任负责核实审批;2周以内的,由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负责人核实审批;请假2周以上的,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负责人核实审批后,报研工部备案。赴省外的研究生,无论请假时间长短,均需报研工部备案。 国际生按照国际教育学院国际生外出管理要求进行审批。 三、其他相关要求 1、师生外出期间必须严格做好自身防护,返校后及时向所在单位销假,如实报告活动轨迹及身体健康状况,并妥善保管出行票据等相关信息备查。 2、各单位、全体师生务必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外出请销假制度,因瞒报、漏报、缓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责。 请休假制度 第2篇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学校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家和地方卫生防疫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此实施办法。 一、学生日常请假及审批程序 所有学生坚持非必要不出校,特殊情况需离校的,须严格履行请销假程序。学生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公假,请假审批程序如下: (一)请假1天以上至3天(含3天),学生通过i昭院APP提出请假申请辅导员审批团学办公室主任确认学院备案。 (二)请假3天以上至7天(含7天),学生通过i昭院APP提出请假申请辅导员核实具体情况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团学办公室主任审批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确认学生工作处备案。 (三)请假7天以上至14天(含14天),学生通过i昭院APP提出请假申请辅导员核实具体情况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团学办公室主任复审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批学院党政领导确认学生工作处备案。 (四)请假14天以上的,按照昭通学院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同时向学生处备案。 (五)经同意准假后,学生出校门须向安保人员出示i昭院APP电子审批凭证。 二、疫情期间请假及审批程序 疫情期间学生请销假审批,要严格执行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坚持非必要不外出,除十分必要的特殊情况外,学生请假一律不批。 (一)病假。学生通过i昭院APP提出请假申请,辅导员核实具体情况,根据日常请假权限办理。学生因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呼吸困难等疑似症状提出请假申请,辅导员须报学校医务室备案。 (二)事假。学生通过i昭院APP提出请假申请,辅导员核实具体情况,根据日常请假权限严格审批。 (三)夜间急病就医和其他突发事件。由24小时值班人员酌情处理,不通过i昭院APP请假审批。值班老师应根据事态情况联系辅导员、学院领导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事后值班老师、辅导员第一时间向学院、学生处书面报备事件详情。 (四)公假。按照昭通学院组织学生外出安全管理办法执行,不通过i昭院APP提出请假申请。 三、学生销假和续假程序 学生请假期满,必须履行销假或续假手续。 (一)病假销假。学生销假时须提供请假期限内就医凭证,辅导员再次核实销假。发热、咳嗽、乏力、呼吸困难等疑似症状销假时,辅导员须向学校医务室再次报备,学校医务室做好病情跟踪。 (二)学生销假须通过i昭院APP提出销假申请,辅导员及时确认学生返校情况,为学生办理销假,并依照批假权限,分别向学院团学办公室主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和学院党政领导报告。 (三)学生请假期满仍不能及时返校的,应在i昭院APP上办理续假手续,经批准后,方能生效。学生续假后,学院根据请假总天数,确定审批权限。 四、学生返校 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请假期满返校,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须主动出示i昭院APP请假审批凭证、健康码、行程码,并配合保卫处测量体温。请假期间在疫情中高风险区有旅居史的,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返校。 五、其他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履行学生日常管理第一职责,加强学生教育管理,严格学生请销假制度,实行“谁审批、谁负责”工作要求,因审批不严格造成严重影响的将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2.辅导员要压实学生管理工作,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家校联系、请示报告、请销假追踪等工作,精准掌握学生去向,如有异常及时向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3.学生因病请假不能参加上课等教学活动的,除了要履行请假和出门手续外,还要填写昭通学院学生因病缺课(缺勤)情况登记表,在学院存档。 4.疫情防控期间,学生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校或变更行程,无故超假,返校不销假,瞒报、谎报、迟报和漏报者,严格按照昭通学院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昭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给予当事责任人相应纪律处分。造成疫情舆情等重大影响不良后果的,由学校疫情防控指导小组办公室移交上级疫情防控指导小组办公室处理。 5.因疫情防控规定需要在校外治疗或隔离的学生,按照昭通市和学校防疫工作要求办理复课、销假手续。 6.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请休假制度 第3篇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稳定,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公假 1.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 2.教师外出参加晋升学历的函授学习,出具有效证明文件并完备履行请假手续的,亦确认为公假。 3.公假期间教师原定薪酬标准不变。 二、事假、病假 1.教师因事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在一星期以内的,由本人写假条经校长批准。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时,可不予准假或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请假超一星期的由校长批准,再回教育局审批。 2.教职工因病请假,3天以内具假条由校长批准,3天以上必须出具医院证明,具请假条报请校长批准。 3.事假、病假天数的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4.正常事假、病假教师每天扣40元(或每节课10元),全部补给代课教师。 5.教师事假、病假期间不享受30%的绩效考核工资。 三、法定假 婚假、产假、丧假等法定假按上级规定执行。 四、工伤假 1教师的工伤假应出具医院证明和经有权部门鉴定的工伤报告书。休假天数依据核实后的医院证明而定,其医疗或修养期间的固定工资照发,但应扣除保险给付。 2教师因工负伤,治疗到伤愈或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时应做出医疗终结结论。根据伤残程度,由医院出具证明,经有权部门确认,区分不同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五、请假管理 1.请假流程 具备请假条; 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按规定批准权限办理批准手续; 批准后的请假条送行政办公室存档。 2.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未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向学校校长报告,并于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教师请假按月统计,每月公布教师请假情况。 4.教师不办理请假手续或超假不办理续假手续而擅自不到校的的视为旷工;特殊情况下应先电话请假并于返校后一天内补办书面请假手续。 5.旷课一节扣30元,旷课一天扣90元。 6.公假、行政管理人员的请假,一律由校长审批。 7.教师的病、事假,作为考勤内容,纳入教师的综合考核。 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请休假制度 第4篇 1、公司的假别主要有: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年假、探亲假。 2、员工请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安排好职务代理人。填写员工请假卡,同时附带与所请假别相对应的证明文件和材料,依规定程序申请办理,并于休假前将审批后的员工请假卡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3、如因紧急情况(如生重病、工伤、发生重大事故等)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于休假第一天用电话或委托他人向有权批假的领导请假,并于假后上班的两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连续请假者须依累计之请假天数按核决权限由有权限批假的领导核决。请假核决权限表见附件。 4、员工未经请假而擅离岗位或未经核准续假而不到职者,除因临时发生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经查明属实并经权限领导核准者外,均以旷工论处。 5、员工全年请假日数的计算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中途到职者按比例计算。请假日数超过各种假别最高规定日数的,须呈报事由说明,核准后实施。 6、请假天数可能影响员工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考核成绩。 7、员工在同一年度内请假,需使用同一张员工请假卡,以备年终考核。 8、所有假期请假期间的假日(星期日及国家法定假期)包括计算。享受以上所有假期时不予享受当月全勤奖、请假当日午餐补贴。 请休假制度 第5篇 为进一步明确疫情期间的请假制度,根据校学生处相关要求,严格实行“非必要不外出”和“无极特殊情况不出省”的原则,现整理修订成资环学院20XX年3月29日起疫情期间请假制度并发到各班,请全院本科生严格遵守。 严禁未经批准擅自离校,在未正式放假之前,我院学生因病、因事需请假的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将按贵州大学学生手册、贵州大学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管理规定(暂行)和学校学院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一、请假手续办理要求 1、病假。因疫情防控要求,暂停学生干部审批病假的权限。 2、事假。任何学生干部无权批准事假。 (1)非毕业实习期间。由班主任老师在父母同意的基础上进行审批,再由年级辅导员老师、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和校学生处审批。 (2)由学院或专业老师组织的离校实习期间。听从带队老师和学院安排进行实习,注意安全并保持通讯畅通,集中住宿的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基地!三天以内的事假,由带队老师在父母同意的基础上进行审批;三天以上的事假,须在父母和带队老师同意的基础上,由各年级辅导员老师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审批。实习期间累计请假时长或次数不得超过学院或带队老师对实践环节的规定和要求。 (3)毕业实习期间。听从文章指导老师和学院安排进行实习,注意安全并保持通讯畅通!离校须在父母、班主任和文章指导老师同意的基础上,由年级辅导员老师、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和校学生处审批,否则将按照旷课处理。 二、请销假手续办理流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