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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光伏发电行业发展特点研究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构建有利于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协同监管机制,加强可再生能源规划、产业政策、开发建设、电网接入、调度交易、消纳利用等监管,确保国家规划政策有效实施。对可再生能源新产业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推进可再生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信用监管,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评级制度,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2025年,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达到33万亿千瓦时左右。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增量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占比超过50%,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实现翻倍。一、 光伏发电行业发展特点(一)光伏发电行业技术特点分布式光伏电站系统集成主要为客户提供屋顶资源开发、电站勘察排布、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执行管理等一系列项目服务,要求企业具备开发、规划、施工、运维等多领域、跨专业的技术能力。且我国建筑屋顶分布广泛、资源分散、单体规模小、协调工作量大,项目开发建设对企业整体沟通协调管理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所以选择专业性强、信誉度较好的企业有助于提高建设速度、保证电站质量和后期服务。(二)光伏发电行业经营模式根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备案管理、并网接入、电费结算、补贴发放等均由各省市区分别管理。各层级政府多要求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方在当地设立项目企业。所以第三方投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系统集成,一般以项目企业为载体进行电站交易:(1)由第三方投资者设立项目企业作为电站项目载体,进行项目开发;(2)由电站建设方代第三方投资者设立项目企业,项目企业股转后,进行项目开发;(3)由电站建设方设立项目企业,电站开发建设完成后,转让项目企业股权完成交易。若自然人或工商业企业在自有屋顶上投资分布式光伏电站,则无需以项目企业为载体。(三)光伏发电行业周期性近年来,随着我国光伏发电行业技术水平日渐成熟并不断革新,光伏发电成本显著下降,行业逐渐进入平价上网时代,光伏发电行业受政策补贴的影响逐渐降低;而十四五规划和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等政策依旧为光伏发电行业提供了明确的发展目标和强力的政策支持。我国光伏发电行业主要受到相关政策指导和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目前处于蓬勃成长期。(四)光伏发电行业区域性光伏电站区域布局和当地的日照资源、经济条件、民众接受度等密切相关,具有较强的区域性。我国太阳能总辐射资源丰富,总体呈现高原大于平原、西部干燥区大于东部湿润区的分布特点。西部地区人口密度低,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可利用空闲地面较多,更利于开发集中式光伏电站;东部地区人口密度高,经济相对较为发达,可利用屋顶面积较多,则更利于开发分布式光伏电站。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布的分布式光伏电站累计装机容量统计信息显示,截至2022年6月30日,分布式光伏电站主要集中于华东、华北、华中三地,占全国比重分别为56%、17%、14%,合计达全国分布式光伏装机总量的87%。(五)光伏发电行业季节性分布式光伏电站集成业务施工阶段多为屋顶露天施工,除极端天气情况导致电站施工难以进行外,理论上该业务受季节影响较小。由于光伏电站售电价格和补贴价格政策的阶段性影响,电站系统集成业务呈现出一定的季节性。光伏发电投资运营业务收入即电站发电收益,该收益主要受到昼夜时长、阳光强度、气候状况等自然条件的影响,通常日间时间长、日照强度高、阴雨天气少的季节光伏组件发电效率较高。分布式光伏电站运维服务受自然季节性因素的影响较小,除较为极端气候环境下(如:暴雨、冰雹、雷暴等)导致光伏电站运维需求增加以外,无其他重大影响。二、 促进存储消纳,高比例利用可再生能源加快建设可再生能源存储调节设施,强化多元化智能化电网基础设施支撑,提升新型电力系统对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适应能力。加强可再生能源发电终端直接利用,扩大可再生能源多元化非电利用规模,推动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制氢利用,促进乡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多措并举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一)加快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开展各省(区、市)抽水蓄能电站需求论证,积极开展省级抽水蓄能资源调查行动,明确抽水蓄能电站的建设规模和布局,编制全国新一轮抽水蓄能中长期规划。大力推动项目建设,实现丰宁、长龙山等在建抽水蓄能电站按期投产;加快已纳入规划、条件成熟的大型抽水蓄能电站开工建设;加快纳入全国抽水蓄能电站中长期规划项目前期工作并力争开工。在新能源快速发展地区,因地制宜开展灵活分散的中小型抽水蓄能电站示范,扩大抽水蓄能发展规模。(二)推进黄河上游梯级电站大型储能试点项目建设开展黄河上游梯级电站大型储能项目研究,解决工程技术问题,提升开发建设经济性。探索新能源发电抽水与梯级储能电站、流域梯级水电站的联合运行,创新运行机制。充分利用黄河上游已建成梯级水电站调节库容,推进龙羊峡-拉西瓦河段百万千瓦级梯级电站大型储能试点项目建设,支撑青海省新能源消纳和外送。(三)有序推进长时储热型太阳能热发电发展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太阳能热发电成本明显下降。在青海、甘肃、新疆、内蒙古、吉林等资源优质区域,发挥太阳能热发电储能调节能力和系统支撑能力,建设长时储热型太阳能热发电项目,推动太阳能热发电与风电、光伏发电基地一体化建设运行,提升新能源发电的稳定性可靠性。(四)推动其他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明确新型储能独立市场主体地位,完善储能参与各类电力市场的交易机制和技术标准,发挥储能调峰调频、应急备用、容量支撑等多元功能,促进储能在电源侧、电网侧和用户侧多场景应用。创新储能发展商业模式,明确储能价格形成机制,鼓励储能为可再生能源发电和电力用户提供各类调节服务。创新协同运行模式,有序推动储能与可再生能源协同发展,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利用水平。三、 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主要目标锚定碳达峰、碳中和与2035年远景目标,按照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20%左右任务要求,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发电开发利用,积极扩大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规模。(一)可再生能源总量目标2025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0亿吨标准煤左右。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增量中占比超过50%。(二)可再生能源发电目标2025年,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达到33万亿千瓦时左右。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增量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占比超过50%,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实现翻倍。(三)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目标2025年,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达到33%左右,可再生能源电力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达到18%左右,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四)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目标2025年,地热能供暖、生物质供热、生物质燃料、太阳能热利用等非电利用规模达到6000万吨标准煤以上。四、 推动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制氢利用在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低、氢能储输用产业发展条件较好的地区,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制氢产业化发展,打造规模化的绿氢生产基地。推进化工、煤矿、交通等重点领域绿氢替代。推广燃料电池在工矿区、港区、船舶、重点产业园区等示范应用,统筹推进绿氢终端供应设施和能力建设,提高交通领域绿氢使用比例。在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现代煤化工或石油化工产业基础好的地区,重点开展能源化工基地绿氢替代。积极探索氢气在冶金化工领域的替代应用,降低冶金化工领域化石能源消耗。五、 稳步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开发(一)稳步发展生物质发电优化生物质发电开发布局,稳步发展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有序发展农林生物质发电和沼气发电,探索生物质发电与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相结合的发展潜力和示范研究。有序发展生物质热电联产,因地制宜加快生物质发电向热电联产转型升级,为具备资源条件的县城、人口集中的乡村提供民用供暖,为中小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开展生物质发电市场化示范,完善区域垃圾焚烧处理收费制度,还原生物质发电环境价值。(二)积极发展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合理发展以农林生物质、生物质成型燃料等为主的生物质锅炉供暖,鼓励采用大中型锅炉,在城镇等人口聚集区进行集中供暖,开展农林生物质供暖供热示范。在大气污染防治非重点地区乡村,可按照就地取材原则,因地制宜推广户用成型燃料炉具供暖。(三)加快发展生物天然气在粮食主产区、林业三剩物富集区、畜禽养殖集中区等种植养殖大县,以县域为单元建立产业体系,积极开展生物天然气示范。统筹规划建设年产千万立方米级的生物天然气工程,形成并入城市燃气管网以及车辆用气、锅炉燃料、发电等多元应用模式。(四)大力发展非粮生物质液体燃料积极发展纤维素等非粮燃料乙醇,鼓励开展醇、电、气、肥等多联产示范。支持生物柴油、生物航空煤油等领域先进技术装备研发和推广使用。六、 可再生能源发展取得显著成就十三五期间,我国可再生能源实现跨越式发展,装机规模、利用水平、技术装备、产业竞争力迈上新台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为可再生能源进一步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一)开发规模持续扩大截至2020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934亿千瓦,占发电总装机的425%,风电、光伏发电、水电、生物质发电装机分别达到28、25、34、03亿千瓦,连续多年稳居世界第一。(二)利用水平显著提升2020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利用总量达68亿吨标准煤,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136%。其中,可再生能源发电量22万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291%,主要流域水电、风电、光伏发电利用率分别达到97%、97%、98%;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三)技术水平不断提高水电具备百万千瓦级水轮机组自主设计制造能力,特高坝和大型地下洞室设计施工能力世界领先。陆上低风速风电技术国际一流,海上大容量风电机组技术保持国际同步。光伏技术快速迭代,多次刷新电池转换效率世界纪录,量产单晶硅、多晶硅电池平均转换效率分别达到228%和208%。(四)产业优势持续增强水电产业优势明显,我国已成为全球水电建设的中坚力量。风电产业链完整,7家风电整机制造企业位列全球前十。光伏产业占据全球主导地位,多晶硅、硅片、电池片和组件分别占全球产量的76%、96%、83%和76%。全产业链集成制造有力推动我国可再生能源装备制造成本持续下降、国际竞争力持续增强。(五)政策体系日益完善以可再生能源法为基础,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出台,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稳步实施,市场化竞争性配置有序推进,监测预警机制逐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加强,稳定了市场预期,调动了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但也应该看到,虽然可再生能源发电增长较快,但在能源消费增量中的比重还低于国际平均水平;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和高效消纳利用的矛盾仍然突出,新型电力系统亟待加快构建;制造成本下降较快,但非技术成本仍相对较高;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发展相对滞后;保障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七、 稳妥推进海洋能示范化开发(一)稳步发展潮汐能发电优先支持具有一定工作基础、站址优良的潮汐能电站建设,推动万千瓦级潮汐能示范电站建设。开展潟湖式、动态潮汐能技术等环境友好型新型潮汐能技术示范,开展具备综合利用前景的潮汐能综合开发工程示范。(二)开展潮流能和波浪能示范继续实施潮流能示范工程,积极推进兆瓦级潮流能发电机组应用,开展潮流能独立供电示范应用。探索推进波浪能发电示范工程建设,推动多种形式的波浪能发电装置应用。(三)探索开发海岛可再生能源结合生态岛礁工程,选择有电力需求、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的海岛,开展海岛可再生能源多能互补示范,探索海洋能在海岛多能互补电力系统的推广应用。八、 2035年远景目标展望2035年,我国将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在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5%左右和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的基础上,上述指标均进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加速替代化石能源,新型电力系统取得实质性成效,可再生能源产业竞争力进一步巩固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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