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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规划总体概况1.1项目提出的原由、建设的必要性和意义 1.1.1项目建设背景与必要性为了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规范河南省土地综合整治,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紧紧围绕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这一主题,创新体制和机制,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整合使用各类土地专项资金,积极聚合其他涉农资金,整合协调农用地整理、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废弃地复垦以及未利用地开发等各类活动,对农村田、水、路、林、村、房实行综合整治。促进耕地规模经营、人口集中居住、产业集聚发展,在严守耕地红线的同时,积极破解新农村建设和产业集聚区发展等用地难题,推动城乡统筹发展。河南省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万村整治”示范工程的要求,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整合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以行政村为单位,实行“全域规划、全域设计、全域整治”,以“整村推进”的方式开展田、水、路、林、村、房综合整治。2009年,河南省启动100个试点行政村的整治,计划整治村庄建设用地6万亩,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方式,为新农村建设提供4万亩的用地空间,为产业集聚区建设用地提供2万亩的用地空间;到2011年,启动土地整治项目达到1000个,完成全省“千村整治”任务。新乡市牧野区牧野乡东曲里村、韩光屯村为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和区域经济发展,积极开展规划设计,大力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工作。1.1.2项目建设的目的与意义(一)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和规划任务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鼓励土地整理。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要求:以加强国土综合整治为手段,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充分发挥各类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生态功能,保护基础性生态用地;积极推进以土地整理复垦为重点的国土综合整治,统筹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制定不同区域环境保护的用地政策,因地制宜改善土地生态环境。稳步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按照尊重民意、改善民生、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加强对“空心村”用地的改造。到2020年,完成农村建设用地整理90万公顷(1350万亩),其中,“十一五”期间完成30万公顷(450万亩)。(二)贯彻中央会议精神和文件的要求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已经上升为国家层面的战略部署,正式写入2009年和2010年中央1号文件和温家宝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国土资源部2009年印发的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若干意见对“万村土地整治”工程作出了具体部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20091号)明确指出“大力推进土地整治,搞好规划,统筹安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农业综合开发等各类建设资金,集中连片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实行田、水、路、林综合治理,大规模开展中低产田改造,提高高标准农田比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20101号)明确指出“有序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要严格限定在试点范围内,周转指标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统一管理,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后节约的土地仍属农民集体所有,确保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确保复垦耕地质量,确保维护农民利益。” 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 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提出“大力推进以高产稳产基本农田建设为重点的农田整治。要依据耕地分等定级技术规范和标准,严格土地整治新增耕地质量评定和验收,有针对性地采取培肥地力等措施,稳步提升新增耕地产能,经整治的耕地要划定为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要切实防止投入分散、项目小、新增耕地质量偏低,以及重建设轻管护等问题。”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10年11月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规范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2011年2月国土资源部下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全面清理检查2006年以来各地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以及以各种名义擅自开展建设用地置换等情况。国土资源部2011年重点工作安排汇报会在京召开。在土地管理方面,2011年,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仍处在非常突出的位置,将结合国务院有关通知,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紧密结合起来。 (三)落实国土资源部部长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2009年4月,在国土资源部在京召开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座谈会上,徐绍史部长指出“大力推进土地整治工作恰逢其时”,“深入开展农村土地整治 搭建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新平台”,农村土地整治主要做法有开展农田整治、推进村落整治、发展非农产业和促进城乡互补。需要解决部门协作、资金整合、政策支持、制度设计四个问题。2010年3月,在部中心呈报给部的关于落实部领导有关批示的汇报与建议的中,提出了四个建议:其中之一是,结合土地整治重大任务,开展重点区域耕地等级监测与评价。徐部长做出了“研究要立足应用、实用”的批示。2010年4月,徐绍史部长在四川调研座谈会上强调,要规范有序地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为统筹城乡发展提供重要平台和支撑。2010年10月徐绍史部长主持召开第29次部长办公会,审议并原则通过省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指导意见和关于做好市县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在2011年1月召开的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徐绍史部长表示,2011年要严格规范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指出:农村土地整治与增减挂钩相结合,是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平台和抓手,把增减挂钩和农村土地整治这件利国利民、利乡利城的好事办好。徐绍史在“双保工程”2011年行动部署动员大会上说,2011年我国的土地政策突出特点是惠民生,即坚持房地产调控不放松,确保农村土地整治惠及“三农”。增减挂钩也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也好,建设用地规模都应该下降、减少,耕地应该增加、质量应该提高,农村环境应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应该有所改善,应有利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四)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厅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保护耕地保障科学发展实现土地高效利用的若干意见(豫政200844号)指出:“要加强对各地的村镇规划编制、村镇布局调整试点工作的指导,要积极探索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要全面提升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地力等级”等。2011年1月,张启生厅长在全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的报告中指出,依法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着力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要抓好试点,规范运作,要用好政策,破解难题,要健全机制,协同推进。(五)河南省经济建设的迫切需要河南既是第一农业大省、第一粮食生产大省、第一粮食转化加工大省、第一劳动力输出大省,同时也是重要的经济大省、迅速发展的新兴工业大省,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部署,更加凸显了河南独特的区位优势。“十一五”期间,河南省城镇化水平由30.7%提高到2009年的37.7,年均增加1.8个百分点。一方面,河南省城镇化整体水平落后于全国水平,另一方面,城镇化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全国水平。快速而大规模的城镇化一方面意味着我省将迎来最重要的城乡社会转型,另一方面则使得城乡区域的土地利用、生态环境发生巨大变化。大规模推进土地综合整治我省今后一个时期内的重大任务,是进一步推进“扩内需、保增长”活动的具体举措。尤其是进入“十二五”,要落实节约优先战略,持续拓展发展空间,努力为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支撑和保障。研究河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对城乡统筹发展的支撑作用,就是要在落实中央和省里有关精神的同时,针对全国和全省的重大发展战略目标,立足省情,抓住机遇,应对挑战,不仅有其紧迫性,而且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六)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经步入统筹城乡发展、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阶段,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我国目前已经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经验,开始进行以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对农村地区(特别是城郊农村地区)土地展开综合整治的工作。并经过几年的试点实践,初步形成城乡统筹的有效平台。此外,开展对农村土地的整治已经上升为国家层面的战略部署,被正式写入2009年中央1号文件和温家宝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同年,推出了“开展土地整治,实施万村土地整治示范工程”。但是,在土地增减挂钩指标使用,有效促进城乡土地资源、资产、资本等的有序流动,实现城乡互补、互助和互动,发挥土地综合整治在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护耕地、提高土地资源对科学发展持续保障能力等方面的作用与机制,构建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科学支撑体系,提高中原经济区的辐射带动能力等方面需要加强研究。新农村建设,就是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加大对农村的建设力度,改变农村面貌,缩小城乡差别。我国农村土地整治,是集“田、水、路、林、村”于一体的综合性、全方位的土地建设活动,农村土地整治与新农村建设的价值取向高度一致,具体实践中相互促进、环环相扣。目前对农村土地整治与新农村关系有了一致认识,但是对如何建立农村土地整治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机制,制定实现农村土地整治与新农村建设统筹的可持续发展措施等工作,还需要继续深入,需要结合农村土地整治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实现农村土地整治规划与新农村规划的耦合,同时,结合重点地区、重大工程开展调研,总结经验,指导农村今后一定时期的发展方向。(七)整合资源、资金和政策的必然要求通过土地综合整治,可以有效促进城乡土地资源、资产、资本等的有序流动,实现城乡互补、互助和互动,发挥土地综合整治在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护耕地、提高土地资源对科学发展持续保障能力等方面的作用,构建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支撑体系,提高中原经济区的辐射带动能力。为了整合政策,促进土地流转;整合资金,合力建设新农村,整合资源,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十分必要。1.2项目简介项目区位于新乡市东北部,东临107国道,南邻新乡化学与物理中原产业园,西邻卫河。本项目区涉及牧野乡东曲里村等共2个村,地理坐标介于北纬344725352330,东经11330501140004之间。新乡市牧野区牧野乡东曲里村、韩光屯村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建设总规模为424.26公顷。新增耕地44.15公顷。项目区总投资1864.08万元。拆旧区规模72.88公顷,全部为农村居民点,涉及牧野区牧野乡东区里等(2)个村。东曲里村农民居住形式多为分散居住;交通便利,具有良好的经济发展前景,不足之处在于村级经济薄弱,无村办企业和经济实体,现有农民组织化程度低,无村级经济合作组织。建新区规模28.13公顷,占用土地利用类型包括耕地、林地、坑塘水面和设施农用地等,涉及牧野乡东曲里村。建新区主要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给排水等的配套和完善,公共设施主要包括农民文化广场、图书室、村民活动室、幼儿园、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点、自来水等,计划投资612.93万元。村民建设新房的费用,由村民自筹解决,不计入投资预算中。东曲里村地处城市近郊,与新乡市中心距离较近,社会经济发展较为迅速。107国道穿境而过,南邻新乡化学与物理中原产业园,交通较为便利。西邻卫河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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