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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工程服务能力评价第2部分 实施目次前言III引言IV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3.113.213.313.424信息系统工程实施服务能力等级框架24.1能力等级划分24.2能力等级特征25能力评价的内容与流程25.1能力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25.2能力评价流程26能力要求36.1基本条件36.2成效要求37管理能力37.1甲级实施能力企业应具备的管理能力47.2乙级实施能力企业应具备的管理能力48评价的周期48.1有效期48.2年审和复评48.3证书的失效48.4承接范围49评价组织410评价人员的构成411评价后的管理411.1证书的终止与注销511.2评价后抽检511.3重新申报511.4证书遗失与补领511.5信息公开5附录A(规范性附录)企业诚信承诺书6附录B(规范性附录)信息系统工程服务能力评价检视材料清单7参考文献8信息系统工程服务能力评价 第1部分:咨询信息系统工程服务能力评价 第2部分:实施信息系统工程服务能力评价 第3部分:运维信息系统工程服务能力评价 第4部分:监理本标准的典型应用场景包括:信息系统工程服务能力评价 第2部分:实施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信息系统工程企业或组织在从事信息系统工程实施服务过程中与能力评价相关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经营条件要求、人员要求、评价管理要求、评价应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包括智能化布线、机房、网络通信、云平台、数据存储、安防监控、软件开发和业务应用等信息系统工程实施服务能力的评价规范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5271.1-2000 信息技术 词汇 第1部分:基本术语GB/T 37696-2019 信息技术服务 从业人员能力评价要求SJ/T11674.1-2017信息技术服务 集成实施 第1部分:通用要求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信息系统工程 Information System Engineering指按照工程学原理构建信息系统的过程。包括以下主要阶段:咨询、实施、监理、运维。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包含信息网络系统、信息资源系统、信息应用系统、信息安全系统的新建、升级、改造工程。信息网络系统是指以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处理、传输、交换和分发的计算机网络系统。信息资源系统是指以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资源采集、存储、处理的资源系统。信息应用系统是指以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各类业务管理的应用系统。信息安全系统是指采用具有相应安全强度/等级的信息安全产品、信息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以系统化方法设计和实现的,按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要求具有相应等级安全性的信息系统。3.2 服务能力Service capability服务能力是指一个服务系统提供服务的能力程度,构成服务能力的五个基本组成要素是人力资源、设施、设备和工具、时间以及顾客参与,其中人力资源是关键要素。专业性质的服务以及基于信息和知识的产出尤其依赖于高技术水平的专业人员。3.3 评价Evaluation对服务提供者的服务能力进行分析、判断后的结论。3.4 实施Implementation 这里指信息系统工程提供者开展的各项建设与施工服务,是按照管理战略与规划所形成的方案、计划、流程推进工程建设及品质管理。包括基础设备的安装调试、计算机系统及网络系统的施工建设及相应软件系统的开发、调试与集成。4 信息系统工程实施服务能力等级框架4.1 能力等级划分信息系统工程实施服务提供者的服务能力划分为二个等级:甲级(优秀级)、乙级(良好级)。4.2 能力等级特征4.2.1 甲级(优秀级)组织的战略、经营、人才、技术、管理和创新等综合能力达到了优秀水准,熟悉主要业务领域的各项业务流程,主要业务领域中的典型信息系统工程服务能力具有较高技术水平。4.2.2 乙级(良好级)组织的战略、经营、人才、技术、管理等综合能力达到了优秀水准,主要业务领域具有较强的业务水平,保障信息系统工程实施服务过程的顺利开展。5 能力评价的内容与流程5.1 能力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信息系统工程实施服务提供者的服务能力评价的主要内容是从行业实际出发,为用户单位制定企业评估、评价标准和实施办法,确定其信息系统工程实施服务能力等级,并颁发相应证书的一系列相关活动。信息系统工程实施服务能力评价针对信息系统工程实施服务提供者的能力建设过程和建设成效二个方面进行。过程要求的评价以信息系统工程实施服务提供者的提供的论证材料的充分性与适宜性为评价依据,成效要求以信息系统工程实施服务提供者的建设成效为评价指标。由过程要求评价和成效要求评价的综合结果确定信息系统工程实施服务提供者的等级。5.2 能力评价流程评价一般应由企业自行申请,也可由相关机构委托申请。能力评价流程如下:1) 提交信息系统工程服务能力评价申请书(作为评价服务协议)。2) 评价机构可为被评价企业提供有关本规范的实施服务。3) 企业或委托机构提交评价资料(企业营业执照近两年企业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诚信承诺书)。4) 评价机构依据本规范和企业提交的相关资料开展评价工作。5) 评价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6) 对申报材料产生疑问的,可要求企业补充说明或暂缓评价。7) 评价机构向社会公示评价结果。8) 评价结果经社会公示无异议后,评价机构向被评价企业颁发能力证书。6 能力要求6.1 基本条件参与信息系统工程实施服务能力评价的企业或组织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a)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b) 由中国公民投资、中国法人投资或国家投资的企事业单位。c) 工作人员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d) 有胜任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咨询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e) 财务管理及生产经营状况正常,法人代表及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f)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装备及相应设施(详见附录B)。6.2 成效要求6.2.1 甲级实施能力企业应具备的成效要求a) 甲级服务能力评价单位推荐在全国范围从事信息系统工程(项目)b)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产权关系明晰,注册资本人民币不少于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c) 从事信息系统实施相关工作并经过信息系统工程服务能力评价专门培训人员不少于30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3名,申报人员均已办理社会保险。d) 近3年的实施收入总金额不少于9000万元,软件企业收入总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e) 经营状况良好,近2年度未出现亏损,财务数据通过国家认可的审计单位的审计。f) 业务研发及办公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配备、使用必要的施工或技术开发设施及设备。g) 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证书。6.2.2 乙级实施能力企业应具备的成效要求a) 乙级服务能力评价单位推荐在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信息系统工程(项目)b)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产权关系明晰,注册资本人民币不少于300万元或等值外币。c) 从事信息系统实施相关工作并经过信息系统工程服务能力评价专门培训人员不少于8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1名,申报人员均已办理社会保险。d) 近3年的信息系统工程或项目收入总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软件企业可为1000万元。e) 经营状况良好,近2年度未出现亏损,财务数据通过国家认可的审计单位的审计。f) 业务研发及办公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配备、使用必要的施工或技术开发设施及设备。7 管理能力7.1 甲级实施能力企业应具备的管理能力a) 具备完善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和执行机制。b) 具有完备的技术服务体系,能够为客户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c) 具有系统地对员工进行技术培训的计划,并能有效组织实施与考核。d) 具有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并能有效实施。7.2 乙级实施能力企业应具备的管理能力a) 具备必要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和执行机制。b) 具有较完备的技术服务体系,能够为客户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c) 具有对员工进行技术培训的计划,并能组织实施与考核。d) 具有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并能有效实施。8 评价的周期8.1 有效期信息系统工程实施服务能力证书分正本和副本,有效期贰年。8.2 年审和复评对获证企业进行年审和复评,以确认其综合能力持续满足标准要求。能力证书的有效性依年审合格或通过复评予以保持。年审每年一次,复评每贰年一次。8.3 证书的失效获证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年审、复评的,其能力证书自行失效,且在失效后一年内不可重新申请能力评价。8.4 承接范围甲级服务能力评价单位推荐在全国范围从事信息系统工程(项目),乙级服务能力评价单位推荐在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信息系统工程(项目)。9 评价组织企业能力评价由省级计算机用户协会委托的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组织实施企业能力评价初评工作,中国计算机用户协会组织专家开展企业能力评价终评。各级计算机用户协会须建立信息系统工程服务能力评价专家库,评审专家从专家库中抽取。10 评价人员的构成由评价机构组织抽调专家库中的专家组成评价专家组,专家人数为不少于3人的奇数,按照能力评价要求,逐项据实评审。11 评价后的管理11.1 证书的终止与注销企业有下列行为的,将终止其能力评价或注销企业能力证书,三年内不允许申请企业能力评价,并在相关网站公布信息 :a) 申报材料中有弄虚作假行为。b) 采用不正当手段承接信息系统工程。c) 将承接的信息系统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d) 在安全、质量、统计、知识产权、市场竞争、企业管理等方面有重大违法行为。e) 隐瞒真实情况,采用欺骗手段取得能力证书。f) 转让、租借、变造、涂改能力证书。g) 有不良信用记录,列入黑名单。h) 协会收到用户投诉,并经确认。i) 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11.2 评价后抽检评价机构采取随机和选择性相结合的方式对申报能力评价的企业进行现场抽检,重点检查企业提交的申报资料和证明材料,或核实与投诉有关的事项。企业应积极配合现场调查,否则协会有权终止评审,取消企业参评资格或已获能力证书,每年抽检企业比例不低于10%。11.3 重新申报获得能力证书的企业,由于改制,或者企业分立、合并后组建的新信息系统工程企业,应重新申报评价。11.4 证书遗失与补领企业遗失证书,应办理挂失手续,然后到原发证机构补领新证。11.5 信息公开企业能力评价信息应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AA附录A (规范性附录)企业诚信承诺书本公司郑重承诺: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电子信息行业的政策,强化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2.在市场交易中,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价格政策,鼓励、支持开展合法、公平、有序的行业竞争,不以抬价、压价,拒售、倾销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损害同行和用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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