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108页
第2页 / 共108页
第3页 / 共108页
第4页 / 共108页
第5页 / 共108页
第6页 / 共108页
第7页 / 共108页
第8页 / 共108页
第9页 / 共108页
第10页 / 共108页
亲,该文档总共108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项 目 名 称 :通辽市孝庄河生态治理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 制 日 期 : 2023年4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通辽市孝庄河生态治理项目项目代码2111-150571-04-01-464210建设单位联系人陈新宇联系方式15247564217建设地点1.孝庄河自孝庄河辽河大街桥上游300米至孝庄河东段生态植物园东北角河段,总长度2.55公里。2.孝庄河东段生态植物园,位于通辽市新城区孝庄河东段,辽河大街以北,登高路以西,乌兰花路以东。地理坐标本项目段孝庄河起点坐标北纬434032.891,东经1221551.213终点坐标北纬434121.029,东经1221645.709生态植物园中心点坐标北纬434059.542,东经1201632.846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114人工湖、人工湿地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km)358000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通辽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通行审批202156号总投资(万元)9608.39环保投资(万元)9608.39环保投资占比(%)100施工工期24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本项目对2.55km的孝庄河进行清淤,淤泥中不含重金属,利用清淤后2.55km的孝庄河建设河道走廊型表流湿地,同时在孝庄河东段生态植物园新建潜流湿地和表流湿地,对孝庄河来水进行治理。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人工湖、人工湿地项目需开展地表水环境专项评价,通辽市孝庄河生态治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设置地表水环境专项评价。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根据2021年10月31日通辽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通辽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通政字202186号),本项目处于重点管控区,管控单元编码为ZH15050220008。对照内蒙古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范围内。(2)环境质量底线大气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位于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根据2021年10月31日通辽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通辽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通政字202186号),本项目处于重点管控区,对照内蒙古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范围,根据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可知,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运营期排放的废气污染物仅为湿地内挥发的臭气,排放量较小,符合相关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满足产业准入、排放标准等管理要求,不会突破大气环境质量底线。水环境质量底线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知,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通辽市北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尾水的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根据通辽市北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废水排放连续监测月报(2023年2月)可知,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尾水的水质指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水功能区划(2010年12月),西辽河通辽市排污控制区自哲里木大桥断面至亿棵树断面,现状水质为类,未设置目标水质。下游二级水功能区为西辽河通辽过渡区,西辽河通辽市过渡区自亿棵树断面至巴彦塔拉镇(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断面,全长87km,目标水质为类。根据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可知,项目出水水质主要指标(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本项目属于水环境治理项目,项目投产后一定程度上能够改善孝庄河汇入西辽河的水质。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本项目占地面积537亩,进水水源为上游的雨水和通辽市北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后的尾水,满足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要求。综合分析,本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大气环境质量底线、水环境质量底线、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3)资源利用上线水资源利用上线项目不使用水源,河道补给水源为上游的雨水和通辽市北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后的50000m3/d尾水,增加流域水量,对水资源利用起到正效应。土地资源利用上线项目用地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和水源地保护区等,不会突破土地资源利用上线。能源资源上线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使用电能,使用量较少,不会突破能源资源上线。综合分析,本项目的建设运行不会突破的水资源利用上线、土地资源利用上线、能源资源上线。(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内政发201811号),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属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因此,本项目满足负面清单相关规定。本项目与通辽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见下表所示。表1 本项目与通辽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管控单元类别管控要求本项目建设符合性分析ZH15050220008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1.不宜新增规划煤化工、化学制浆等重污染和高环境风险产业,以及异味污染严重的发酵类产业。 2.搬迁入园的镁砂企业不得新增产能,鼓励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 3.在煤基精细化工产业功能区和蒙中医药产业功能区之间设置必要的绿化隔离带,园区与居民区、地表水体等环境敏感区之间应设置合理的防护隔离区。 1.本项目属于人工湿地建设项目,改善孝庄河汇入西辽河的水质,不属于煤化工、化学制浆等重污染和高环境风险产业,以及异味污染严重的发酵类产业。2.本项目属于人工湿地建设项目,改善孝庄河汇入西辽河的水质,不属于镁砂企业。3.本项目位于孝庄河及生态植物园,不在煤基精细化工产业功能区和蒙中医药产业功能区之间。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加快实施集中供热及配套管网建设,加大分散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区内企业禁止建设燃煤小锅炉房,确需建设的,使用生物质、天然气或电能等清洁能源燃料。搬迁入园的镁砂企业要求进行清洁能源替代改造,严格限制使用燃煤、重油等高污染燃料。 2.加快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实现废水分类收集、分质预处理。企业不得私设排污口排放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开展煤化工企业高盐水污染防治工作。3.规范处置固体废物,适时统筹建设集中固体废物贮存场所。 1.本项目不使用热源。2.本项目属于人工湿地建设项目,改善孝庄河汇入西辽河的水质,无废水排放。3.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妥善处置。符合环境风险防控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全面落实园区、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各项要求,增强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能力。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排查工作,及时消除隐患。按要求建设园区隔离带、绿化防护带和风险事故水池等设施。 本项目为人工湿地建设项目,改善孝庄河汇入西辽河的水质,湿地总进水口建设应急排放管道,以此应对突发事件。符合资源利用效率要求严禁高耗水项目入驻,合理控制产业发展规模。优先配置利用中水等作为生产水源;除食品、制药等产业外,禁止工业企业擅自使用地下水作为生产水源。具备使用非常规水源条件的企业,限期关闭生产用地下水自备水井。本项目为人工湿地项目,改善孝庄河汇入西辽河的水质,不属于高耗水项目;本项目不使用地下水,无地下水自备水井。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满足国家关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要求。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人工湿地建设项目,改善地表水水质。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的决定可知,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一、农林业;30、海洋、森林、野生动植物、湿地、荒漠、草原等自然保护区建设及生态示范工程。2021年12月6日本项目取得了关于通辽市孝庄河生态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通行审批202156号)。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3.与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5-2010)符合性分析表2 项目与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5-2010)相符性分析内容本项目建设情况相符性场址选址1.应符合当地总体发展规划和环保规划要求,以及综合考虑交通。土地权属、土地利用现状、发展扩建、再生水回用等因素本项目综合考虑交通、土地权属、土地利用现状、发展扩建、再生水回用等因素符合2.应考虑自然背景条件,包括土地面积、地形、气象、水文以及动植物生态因素等,并进行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方面的勘察本项目已进行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的勘查符合3.应不受洪水、潮水或内涝的威胁,且不影响行洪安全本项目考虑洪水、潮水以及内涝的威胁,人工湿地设计应满足相应的防洪标准符合4.宜选择自然坡度为03%的洼地或塘,以及未利用土地本项目充分利用原有地形,高程设计宜与建造地点的地势相一致符合4.与人工湿地水质净化技术指南选址符合性分析表3 项目与人工湿地水质净化技术指南相符性分析内容本项目建设情况相符性选址选择1.场址选择应因地制宜,优先选择坑塘、洼地和荒地等便于利用的土地本项目充分利用现有河道、空地,以便于后续的土地利用符合2.场址选择需妥善考虑地形、高程等因素,便于湿地进水及处理后的出水排放或回用本项目已充分考虑地形、高程等因素,以便于后续的进水和处理后的排水及回用符合3.场址选择应符合防洪标准(GB50201)及相关防洪排涝的规定,不宜布置在洪水淹没区本项目考虑洪水、潮水以及内涝的威胁,人工湿地设计满足相应的防洪标准符合4.场址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以下区域:a.污水处理厂等重点排污单位出水口下游;b河流支流入干流处、河流入湖(库)口、重点湖(库)滨带、河道两侧河滩地;c大中型灌区农田退水口下游;d蓄滞洪区、采煤塌陷地及闲置洼地;e城镇绿化带、边角地等本项目设置在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出水口下游符合5.与“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出:推动建设污染治理、循环利用、生态保护有机结合的水环境综合治理体系,在入河排污口下游等关键节点,试点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等生态设施,对处理达标的尾水进一步净化改善后,作为再生水循环利用,纳入水资源调配管理体系。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6.与“通辽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通辽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出:“统筹推进西辽河流域、松花江流域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开展引绰济辽、“LXB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