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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项目名称:庆阳市宁县长庆桥工业集中区供水工程 建设单位(盖章):甘肃宁州城乡供水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3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庆阳市宁县长庆桥工业集中区供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庆阳市宁县长庆桥工业集中区供水工程项目代码21106210260401268567建设单位联系人王宏舟联系方式13739342922建设地点长庆桥镇、太昌镇、新庄镇地理坐标输水管线起点:N1074320.47、E3523040,终点:N1075322.615、E351639.277,原水泵站:N1074325.105、E352258.034,一级泵站:N1074447.296、E352043.099,II区调蓄水池:N1075322.77、E351638.236,III区调蓄水池:N1075023.555、E351856.972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三、水的生产和供应业-94自来水生产和供应461(不含供应工程;不含村庄供应工程)用地面积(m2)/长度(km)永久占地:2.70hm2临时占地:24.01hm2长度:19.19km建设性质R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R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宁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宁发改2022201号总投资(万元)20586.6环保投资(万元)128.80环保投资占比(%)0.63%施工工期12月是否开工建设R否是: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1-1 本工程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一览表专项评价的类别涉及项目类别本项目类别及建设内容是否设置专项地表水水力发电:引水式发电、涉及调峰发电的项目;人工湖、人工湿地:全部;引水工程:全部(配套的管线工程除外);防洪除涝工程:包含水库的项目;河湖整治:涉及清淤且底泥存在重金属污染的项目。本工程从长庆桥水厂水厂进水管引取原水或水厂净化后,由一级泵站加压输水至工业集中区区、区蓄水池,属于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否地下水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地下水(含矿泉水)开采:全部;水利、水电、交通等:含穿越可溶盐地层隧道的项目。本工程管线采用地埋方式敷设,全线不设输水隧道。否大气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设计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项目。不涉及。否噪声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运输业涉及环境敏感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可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的项目;城市道(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全部。不涉及。否环境风险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线(不含城镇天然气管线、企业厂区内管线),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不含企业厂区内管线):全部。不涉及。否生态涉及环境敏感区(不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可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的项目。本工程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和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等敏感区。否由上表分析可知,本工程不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庆阳市“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为深入推进“十四五”时期庆阳水利事业发展,依据甘肃省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庆阳市结合实际,制定了庆阳市“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本工程与庆阳市“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的符合性详见表1-2。 表1-2 本工程与庆阳市“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的符合性分析表类别规划内容本工程情况符合性分析第六章 一、完善水资源配置与供水保障体系(一)完善供水网络体系建设。在深度节水、全面节水、保障生态适宜用水的基础上,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完善全市供水网络体系,增强区域水资源的调配能力,提高供水保障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本工程为长庆桥工业集中II、III区提供水源,工程的实施可解决区域缺水、地下水限采问题,增强小盘河水库水资源的调配能力,提高了小盘河水库供水保障能力。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原水调蓄水池1座,库容16.5万m3;原水泵站、加压一级泵站各1座,调蓄水池共2座,总容积5万m3;埋设输水干支管总长19.19km。其中,干管11.77km,支管7.42km,以及附属建筑物等。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工程建设内容属于鼓励类中“二、水利、3-城乡供水水源工程”,属于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要求。 2、与庆阳市“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本工程主要任务是从已建预沉池和新建的原水调蓄水池取水,利用已建小盘河供水工程的预沉池至长庆桥水厂间的输水管道,输水至长庆桥水厂内新建一级泵站,经加压提水至受水区蓄水池,为长庆桥工业集中II、III区提供水源。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原水调蓄水池1座,库容16.5万m3;原水泵站、加压一级泵站各1座,调蓄水池共2座,总容积5万m3;埋设输水干支管总长19.19km。根据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关于庆阳市宁县长庆桥工业集中区供水工程与“三线一单”符合性的复函(详见附件1),本项目与庆阳市“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如下:2.1工程与庆阳市环境管控单元的符合性分析根据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庆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庆政发202129号),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72个,分为优先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本工程位于优先管控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本次评价结合环境管控单元划分依据进行相符性分析。具体详见表1-3。表1-3 本项目与庆阳市“三线一单”分区管控方案的符合性管控单元名称包括区域准入要求符合性分析优先保护单元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该区域严格按照国家生态保护红线和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管理规定进行管控,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开发和城镇建设,严禁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各类开发活动,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本工程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工程不属于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开发和城镇建设项目,符合优先管控单元中的一般生态空间准入要求。重点管控单元主要包括中心城区和城镇规划区、各级各类工业园区及工业集聚区等开发强度高、环境问题相对集中的区域。该区域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承载区,主要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交通结构和用地结构,不断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解决突出态环境问题。本工程为工业园区供水工程,施工期及运营期主要产生“三废”污染物外,无其他污染物排放,工程建设为 工业园区发展提供了水源保障,促进工业集中区快速发展,助推能源开采,支撑区域经济发展,符合重点管控单元准入要求。一般管控单元主要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该区域以促进生活、生态、生产功能的协调融合为主要目标,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加强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本工程不在一般管控单元。2.2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分析水环境质量底线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调蓄水池、泵站和输水管道,工程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施工和运行过程中生活污水经生态环保厕所收集后拉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置,本工程能够实现废水零排放,不会对当地地表水体产生影响,工程建设不会突破庆阳市水环境质量底线。大气环境质量底线本工程为水的生产和供应工程,工程运营期无废气污染物排放,施工期扬尘和机械尾气经采取洒水、苫盖等措施后,可实现达标排放,其不利影响在施工结束后随即消失,工程建设不会突破庆阳市大气环境质量底线要求。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底线本工程永久占地面积较小,大部分为临时占地,且工程不排放土壤特征污染物,仅施工期占地对表层土壤理化性质产生一定影响,不会造成土壤环境污染。2.3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符合性分析本工程是为宁县长庆桥工业集中II、III区提供水源,其水源为蒲河小盘河水库地表水。在计算水资源平衡时将本工程与引水入宁工程引水量合并计算,小盘河水库水资源平衡分析详见表2-5。由表2-5可知,长庆桥工业园区供水工程和宁县小盘河水库引水工程引水后,小盘河水库在P=95%水库供水量和多年平均水库供水量条件下水资源仍有富裕量。因此,本工程建成后水资源利用量不会突破小盘河水库水资源利用上限,工程的建设符合资源利用上限。2.4本工程与庆阳市环境准入清单的符合性分析本工程部分主体线路、2#弃渣场涉及宁县一般生态空间(ZH621026 1006),部分主体线路以及1#、3#弃渣场涉及宁县重点管控单元01(ZH6210262003)和宁县重点管控单元02(ZH6210262004),根据庆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庆环委办发20222号),本工程为供水设施建设,属于允许开发建设活动,但2#弃渣场位于优先保护单元中的一般生态空间,经与设计沟通,结合现场情况,对2#弃渣场重新选址,重新选址后弃渣场位于原2#弃渣场上游另一沟道,经复核,重新选址后2#弃渣场不占用一般生态空间,满足环境保护要求。本工程与庆阳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符合性分析详见表1-4。表1-4 本工程与庆阳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符合性分析表维度空间管控类别准入要求本工程情况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优先保护单元(一般生态空间)一般生态空间允许进行以下活动: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治理活动;必要的河道、堤防、岸线整治等活动,以及防洪排涝设施和供水设施建设、修缮和改造活动; 对列入国家和省级规划的重大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涉及一般生态空间的,应优化空间布局、主动避让;确定无法避让的,应采取无害化方式,依法依规履行手续,强化减缓生态环境影响和生态补偿措施。本工程为供水设施建设项目,属于允许开发建设活动,本次环评经与设计沟通,将位于一般生态空间内的2#弃渣场进行重新选址,重新选址后的2#弃渣场不涉及一般生态空间,满足环境保护要求。经调整后符合重点管控单元1、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严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关口,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坚决停批停建。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 2、 全面取缔境内主要流域干流、一级支流沿岸所有非法开采开发行为。全部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及行业准入条件的炼油、淀粉、医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3、 淘汰关闭工艺落后、污染严重的企业。1、 本工程属于水利类建设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2、 本工程为产业政策中鼓励类建设项目,符合准入要求;3、本工程不属于落后淘汰工艺,运营期除管理人员“三废”外无其他污染物。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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