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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风险控制劳动纠纷风险控制目 录01020304大学生就业风险控制招聘录用风险控制试用期风险控制劳动合同签订风险控制01大学生就业风险控制一、中介有权收取大学生保证金吗?案例:张某是一名大学生,去一家中介公司面试,说是为推荐工作,要求交500元保证金,但是一直没有推荐工作,请问:1.中介有权收取保证金吗?2.如何要回保证金?二、大学生假期到单位打工,单位不给钱,如何维权?案例:张三是XX大学大二学生,2019年暑假未回家,到某大型商场从事导购工作,每天上班8小时,因商场未支付报酬,请问:张三如何索要工资?三、大学生可以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吗?案例:张XX为北京XX大学本科大四学生,下半学期因学校课程比较少,自2019年2月开始在北京XX公司上班,上班时间和其他员工一样,每天8小时,每周5天,公司认为张XX专业水平比较优秀,双方签订了一年期的劳动合同,2019年6月张XX下班回学校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公司拒绝申请工伤,认为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张XX和公司之间不能够建立劳动关系,请问:张XX和公司能够建立劳动关系吗?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四、大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受伤单位需要承担责任吗?案例:2013年7月8日,大四学生李某在学校安排下,到北京某单位实习,2013年11月2日上午11时左右,李某在无人指导的情况下私自更换设备模具,导致李某右手受伤,造成李某右手第2-5指完全断离,经过治疗,接上了食指和中指。经司法鉴定,李某右手伤残等级相当于道路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诉至法院,要求单位及所在学校赔偿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2万余元,请问:1.单位需要对李某受伤承担赔偿责任?2.单位如何规避实习生受伤的法律风险?五、大学生和单位签订三方协议违约,需要承担违约金吗?案例:我是一名大学生,大四的时候和一家公司签了三方协议,约定毕业后去公司上班,后来考上了公务员,不想去单位上班了,单位要求大学生按照三方协议支付一万元违约金,请问:1.违约金需要支付吗?2.有没有办法不用支付?3.单位不想招用大学生,如何避免承担违约金的法律风险?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第42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02招聘录用风险控制一、单位撤销录用通知书,需要赔偿吗?案例:某公司在报纸上发布高薪招聘XX总监的广告,年薪10万元。唐某经过笔试、面试后脱颖而出,于2015年5月10日收到公司寄来的录用通知书。通知书明确:唐某职位为财务经理,年薪10万元,合同期限为3年,并要求唐某在20天内报到。2015年5月15日,唐某向原单位辞职。2015年5月25日,在唐某准备报到之际,突然接到某公司通知,由于公司招了其他更优秀的总监,公司决定不录用唐某。唐某非常气愤,某公司的行为让他失去一份工作,请问:1.唐某可以要求某公司赔偿损失吗?2.公司如何避免随意撤销录用通知书的法律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条第1款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二、单位能否以求职者是XX镇人不予录用吗?案例:某酒店网上发布招聘客户经理公告:张某各方面条件都符合,网上投简历被通知去单位面试,面试过程中,单位HR告诉张某,因为张某是XX镇人,单位有规定,XX镇人名声很差,不务正业,不予录用,请问:1.单位能否以张某是XX镇人不予录用?2.张某如何维权?3.单位如何避免就业歧视的法律风险?三、乙肝病毒携带者,被拒录用,如何维权?案例:张三经过面试、笔试后进入被某公司录用,但正式上班之前公司要求张三到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显示:张三为小三阳,公司拒绝录用,请问:1.单位能否以张三是小三阳不予录用吗?2.张某如何维权?3.单位如何避免就业歧视的法律风险?四、单位能够扣押员工证件吗?案例:王某去一家单位应聘某公司做法务,公司要求张某提供律师执业证原件保存,请问:1.单位能够扣押员工证件吗?2.单位扣押证件,员工如何维权?五、单位要求员工担保合法吗?案例:王某去一家单位应聘财务,公司要求交2000元保证金,请问:1.单位收取保证金合法吗?2.王某如何维权,才能够要求单位退回保证金?3.单位如何规避收取保证金的法律风险?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03试用期风险控制一、单位可以随意延长试用期吗?案例:张某入职XX有限公司,双方签订了两年期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公司认为张某不符合录用条件,于是决定将试用期再延长两个月,请问:公司能够延长试用期吗?员工如何维权?公司如何避免风险?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二、单位调整员工岗位,可以再次约定试用期吗?案例:王某入职XX公司,从事销售工作,2018年1月1日,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将王某工作岗位从销售调到售后服务,约定了两个月试用期,请问:公司调整岗位,能够再次约定试用期吗?员工如何维权?再次约定试用期,单位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三、试用期最长多久?案例:2015年8月,陈某与XX公司签订一年期的劳动合同,工作岗位为程序员。人事经理告诉陈某,为考察陈某的工作能力,要签订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月薪2500元,转正后月薪4000元。请问:1.公司和陈某约定试用期半年是否合法?2.陈某如何维权?3.公司如何规避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风险?四、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吗?案例:某公司招聘一批装修工,约定以业主对装修工程验收合格作为劳动合同的截止时间,双方约定了三个月的劳动合同,请问:1.公司可以和装修工约定试用期吗?2.装修工如何维权?3.公司如何避免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风险?五、试用期工资是否可以低于转正后工资80%?案例:张某为北京XX有限公司的软件开发工程师,公司和张某签订了2020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工资为5000元,转正后工资为10000元,请问:1.试用期工资是否可以低于转正工资的80%?2.试用期工资约定违法,员工如何维权?3.公司如何合法约定试用期工资?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六、试用期工资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吗?案例:魏某为某公司的保洁员,双方签订了2020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工资为1500元,假如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为2000元,请问:1.试用期工资约定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合法?2.试用期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员工如何维权?七、试用期约定不买社保违法吗?案例:钱某2016年1月到某企业应聘保安一职。在面试时,企业人事经理提出,钱某可以在这里上班但试用期不购买保险,由于对社会保险了解不多,钱某没多想就与企业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明确约定,钱某同意企业不为自已缴纳社会保险费。钱某在企业工作半年后,慢慢明白购买社会保险的重要性,且得知企业不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是违法的。因此,钱某向企业提出为他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请求,请问:请问:公司和钱某约定试用期不买保险合法吗?钱某如何维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2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17条第1款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七)社会保险;第26条第1款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八、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辞退员工吗?案例:王某于2020年1月1日入职XX有限公司从事销售岗位,公司和王某签订了1年期的劳动合同,试用期自2020年1月1日到2月28日,试用期满后,公司认为王某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决定于王某解除劳动合同,请问:1.公司能够以王某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吗?2.王某如何维权?3.试用期内,公司在什么样的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04劳动合同签订风险控制一、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合法吗?案例:张某2018年1月1日开始到一家单位上班,单位一直未和张某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购买保险,请问:1.单位不和张某签劳动合同,合法吗?2.张某如何维权?3.单位如何规避双倍工资的法律风险?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劳动合同可以只约定试用期吗?案例:张XX入职公司从事武术教练工作,公司计划和张XX签订3个月的试用期合同,试用期结束,如何张XX符合录用条件,再重新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请问:1.公司可以单独和张XX签订试用期合同吗?2.张XX如何维权?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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