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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局机关单位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材料推荐范文三篇县局机关单位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1XX县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和水利部、省委省政府、省水利厅、市委市政府、市水利局、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根绝重特大事故”目标,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水利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危险源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水利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六项机制”,夯实基层基础,提高监管常态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保持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努力实现高水平安全与高质量发展良性互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抚州提供水利安全保障。一、坚持思想引领,提高安全生产站位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重要部署,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持续深入组织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强化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坚决扛起保平安的政治责任,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教育活动。局属各单位要组织专题学习,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监督股牵头,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分工负责)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安全生产责任2.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研究解决水利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部署开展重点工作,及时学习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并做好贯彻落实。(监督股牵头,局机关有关股室、局属有关单位分工负责)3.严格落实“三个必须”安全监管责任。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建立水利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的指导意见,推动各地各单位健全完善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督促指导各地各单位进一步落实建设单位的管理责任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责任。(监督股牵头,局机关有关股室和局属有关单位分工负责)4.签订2024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组织签订本级2024年安全生产责任状。开展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状况评价。(监督股负责)5.强化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加大水利安全生产领域执法力度,开展“打非治违”行动,严厉打击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安全管理的违法行为。(水政执法大队、建管股、办公室、监督股和局属有关单位分工负责)组织开展“清四乱”,清理整治妨碍河道行洪的突出问题,保障河道行洪通畅、河湖安全及水利工程运行安全。(建管股、河长办、监督股和局属有关单位分工负责)加大安全生产警示问责力度。加大安全生产约谈、警示教育、事故通报的力度,加大安全风险隐患和典型生产安全事故的曝光力度,加强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事故多发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力乡镇(单位)的督导和问责,督促责任追究到位和整改措施落实。(监督股牵头,局机关有关股室、局属有关单位分工负责)三、加强风险管控,守住安全生产底线6.持续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将水利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工作情况作为安全生产状况评价和安全生产巡查的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指导,持续推动“六项机制”落地见效。(监督股牵头,局机关有关股室、局属各单位分工负责)7.持续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全面开展水库溢洪道、河道堤防、在建水利工程等重点环节部位汛前检查。针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防洪工程设施水毁修复、中小河流治理和水库、水闸、堤防险工险段、农村供水工程、中小型灌区、小水电站等重点领域、重点工程,组织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对安全风险大、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领域、地区和工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局属单位直管工程运行管理监督检查。定期对消防、自建房、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开展巡查,结合岁末年初、春节、“五一”、汛期、国庆节等关键节点,落实监测、控制和防范措施,采取科学有效措施进行差异化处置,明确和落实各级各岗位的管控责任。组织开展重大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巡查。(监督股牵头,局机关有关股室、局属有关单位分工负责)8.督促指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履职。督促指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履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建立健全危险源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和风险等级为重大的一般危险源的管控,按照职责范围和要求进行备案;要明确应急措施,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实现“一源一案”;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监测和预警。(监督股牵头,局机关有关股室、局属有关单位分工负责)四、突出隐患排查,抓好安全生产预防9.督促指导各地各单位进一步落实建设单位的管理责任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责任。加强对水利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尤其是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起重吊装、围堰、复杂地质条件下的洞室工程以及油库、炸药库等)辨识管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针对水利工程领域继续开展安全生产事中事后监管。各地各单位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建档整改,按照时限要求消除隐患,实现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强化在建工程安全度汛管理,加强对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的指导。(监督股牵头,局机关有关股室、局属有关单位分工负责)10.加强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监管。继续推动水库除险加固,消除水库病险隐患。严格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和小型水库“五个责任人”和水雨情测报、水库调度运用方案、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三个重点环节”,开展责任人培训(建管股、水旱灾害防御股分工负责)。推进水库、水闸安全鉴定工作,做好水库、水闸和堤防管理信息化建设,开展水库、水闸和堤防工程险工险段的安全运行专项检查,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和安全度汛工作暗访检查,逐步完善小水电安全监管信息台账(建管股牵头,局机关有关股室和局属有关单位分工负责)。开展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农水股牵头,局机关有关股室、局属有关单位分工负责)。11.加强局属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督促局属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加强生产安全、消防和交通等安全管理,健全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保障安全经费投入,加强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危险源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职工及外派人员、灵活用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定应急处置措施并定期组织培训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对办公及文体活动场所、职工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及老旧小区、高层建筑、库(机)房以及水利风景区、水利后勤保障等高风险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和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等突出风险,加大检查整改力度,加强房屋安全隐患和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冬春等重点时段消防安全整治,严防火灾及爆炸、踩踏等事故。(监督股牵头,局机关有关股室、局属有关单位分工负责)五、创新监管机制,推进安全生产管理12.持续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工作。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应用管理,督促各地各单位于每月月底前按要求上报事故信息、隐患排查整改、危险源辨识管控以及应急管理等内容,定期汇总分析安全生产信息,线上调度与线下核查相结合,确保信息真实可靠,强化安全风险分析和预警。 (监督股牵头,局机关有关股室、局属有关单位分工负责)六、夯实管理基础,提升安全生产能力13.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指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继续开展水利安全生产达标评审工作,实施标准化达标动态管理。指导推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工作。(建管股牵头,局机关有关股室、局属有关单位分工负责)14.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组织开展水利安全风险“六项机制”宣贯培训班,指导各地各单位开展安全风险“六项机制”宣贯,指导做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和延续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指导各地各单位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能力培训,强化对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及事故通报。(监督股负责)15.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活动,利用水利行业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宣传栏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监督股负责)七、提升处置能力,降低安全生产风险16.推进社会化市场化风险防控。加强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水利行业施工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运用经济和市场手段提高生产经营单位提高安全管理能力,促进事故预防。将安全生产监管情况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监管联动,加大联合惩戒力度,运用制度化手段提高监管效能。(监督股牵头,局机关有关股室、局属有关单位分工负责)17.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编制局本级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强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督促局属各单位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强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强化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等工作,提高全市水利行业应急处置能力。(监督股牵头,局机关有关股室、局属有关单位分工负责)县局机关单位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22024年县安委会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上级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推动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深化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和“三个狠抓”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依法治理、安全基础,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着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保持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一、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1.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各级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纳入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作为党政干部应急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引导,强化社会面安全意识。(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等分工负责)2. 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结合县安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县安委会负责同志年度“工作清单”。推动各级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我县实施办法,持续完善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强化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推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落地。(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县委编办、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分工负责)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1次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主动协调跨区域跨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单位:县安委办)3. 加强安全生产统筹协调推动工作。落实县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信息通报、联合执法、隐患排查、会商研判等工作制度。(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所在单位分工负责)推进县安委会办公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协调解决跨领域跨地区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县安委办)推动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内设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单位: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4. 夯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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