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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管护个人工作总结十篇森林管护个人工作总结十篇森林管护个人工作总结 篇1 X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关心和指导下,认真贯彻林业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从强化林地管理、森林采伐管理、木材流通管理等方面入手,加强了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了我市森林资源,圆满完成了年度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任务,实现了森林资源持续稳定增长。现就我局X年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X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森林采伐管理 采伐计划的申报与分解。X年,省、州人民政府下达给我市的森林采伐限额指标为9.42万立方米(公益林:1.39万立方米、商品林8.03万立方米)、楠竹17.44万根。结合我市实际,适时将X年森林限额采伐指标分解到了15个乡(镇、办事处、开发区)及林业生产管理单位。按照鄂政办发33号、恩施州林发38号及利政办发18号文件精神,我局严格审核审批了国有(合)、乡村林场人工商品林采伐申请,9-10月,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制作了利川市X年人工商品林采伐作业设计,分别经省林业厅和州、市林业局审核,批准我市今年采伐人工商品林面积169.1公顷,采伐蓄积26046立方米、出材16951立方米,涉及甘溪山等6个国有(合)林场、凉雾乡等10个乡(镇)、村林场的74个伐区,共计小班101个。 限额采伐执行情况。截止11月28日,全市共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5754份,实际采伐林木6.08万立方米,为年度采伐计划的64.5%。其中,公益林采伐0.97万立方米,占计划数的69.8%。商品林采伐4.6万立方米,占计划的57.3%,其中,国有国合及乡村林场实施人工商品林采伐130.5公顷,采伐蓄积1.95万立方米,分别占设计数的81.6%和82%。抚育采伐0.51万立方米 (占商品林计划)。采伐楠竹2.3万根,占计划数的13.2%。 森林采伐管理。一是实行网上办证,各乡镇采伐证核发员都严格按照湖北省森林采伐技术规程,认真填写和网上送审采伐申请表,经审核后,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二是落实采伐责任管理,国有(合)林场、乡村林场的人工商品林采伐均与市林业局签定了人工商品林采伐责任书、人工商品林采伐现场监管责任书。三是落实采伐监督管理,各乡镇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年度采伐限额,据实分解到各村,各村的采伐由驻村森林管护员监督实施。 6月以来,对全市林木采伐工作进行了自查和整改,对违法采伐的行为进行了处罚,各采伐和采伐监督单位进一步完善了档案。10月中旬至11月上旬,通过了国家林业局经判读点和抽查采伐地块的检查。为衔接采伐证核发全国网上系统的运用,及时申报了各采伐管理单位的采伐证核发员参加12月份省厅将组织的学习和培训。 (二)木材流通管理 木材运输。及时指派人员参加了全国木材运输信息系统培训学习,并严格按规定通过网上系统共办理木材运输证1155份,运输木材2.05万立方米。 经营加工。建立了我市木材经营加工行业的管理制度,要求各管理单位加强对经营加工行为的监管,建立健全经营加工使用木材台账、违法经营加工查处登记等。对全市133家木材经营户、加工户、54份木材经营户、37份木材加工户的经营加工许可证进行了年度审核,对年检合格企业增设了视频监控设备。对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的行为进行了打击,取缔非法经营加工场、点、店16家。 (三)林地管理 按照森林法及湖北省林地管理条例,按程序对对全市征占用林地进行了审核和报批,全年审核报批征占用林地申请46宗,办理审核同意书45份,共征占用林地37.99公顷,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207.15万元。其中,长期占用林地12宗,占用林地22.55公顷,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150.53万元。临时占用林地34份,占用林地15.44公顷,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56.62万元。查处违法占用林地案件52起,占用林地8.33公顷。 去冬今春,对X年长期占用的0.723公顷林地进行异地植被恢复造林,并对造林地块进行了检查和验收。为迎接国家林业局的检查,6月以来,我局组织对全市近三年来占用林地进行了全面清理,对到期使用的林地,进行了清收或续办了手续,对违法占用的林地进行了处罚,及时进行林业生产条件的恢复或责令补办了占用林地手续。 (四)依法行政及林业行政执法 推行政务公开。林业法律法规种类多、涉及面广,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为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我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对现行的有关行政许可及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对林业行政执法依据、林业行政执法程序、执法职权、林业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及审批依据、审批内容、审批机关等进行了公示,对林业规费征收的政策规定、标准等实行政务公开,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行政执法人员及证件管理。根据市政府法治办的要求,对林业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及证件进行了认真清理,对新办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执法考试,对31名考试合格人员核发了行政执法证。 林业案件办理。 全年共审批林业行政案件680起,其中,盗伐林木5起;滥伐林木167起;毁坏林木案件1起;违法运输木材、收购木材238起;违法经营、加工木材215起、违法占用林地52起;违法收购野生动物1起;违规野外用火1起。在审理的案件中,共没收木材5836立方米;追缴违法所得9.97万元;罚款244万元;没收绿化树木、苗木111株。森林公安共受理林业刑事案件17起,其中:移送起诉4起,取保候审7起,网上追逃3起,刑拘1起,在侦2起。 森林资源管理专项行动。根据利林发24号、恩施州林办发1号文件精神,为维护正常的木材流通秩序,在去年12月以来开展的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清理整顿行动基础上,3月,结合全州的 春雷 行动,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清理整顿专项行动,此次行动拆除了无证经营加工锯台27个、有证未年检锯台37个,对10个年检未到期锯台进行了整顿,查处违法经营案件6起,没收违法经营加工木材81.6立方米。 林业行政复议及诉讼案件办理。全年共受理林权纠纷行政诉讼案件42起、行政复议案件8起。调处林权纠纷152起,还有87起林权纠纷正待调解。11月上旬,顺利通过了市政府组织的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许可事项专项检查。 (五)普法宣传 按照国家林业局全国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及市 六五 普法方案,制定了本系统 六五 普法方案。为推进依法治林工作,制作了林地保护与利用、林木采伐、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在 12.4 法制宣传日进行了宣传。 (六)木材检查站管理 我市现有四个省际木材检查站,随着公路建设的飞速发展,有的检查站逐渐失去了应有作用,为进一步加强木材运输管理,切实发挥各木材检查站对木材运输的监督检查职能,根据鄂林资20xx259号文件精神,X年,按照X年拟定的检查站调整方案,已将白龙塘木材检查站由建南镇中步营村三组迁址至建南镇明星村十三组,目前相应设施正建设之中。7月下旬,按照鄂林办资61号精神,组织柏杨坝等四个木材检查站站长到省林业厅参加了林业法律法规、森林资源管理、林业行政执法、全省木材运输管理系统运用等知识培训。 (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截至11月28日,林权中心接待林权办理、及林改政策咨询1453人次,办理林权登记1530宗,林权登记6.02739万亩(包括林权初始、变更、流转、遗失补证面积),其中流转林地(包括赠予、入股、合作经营)269宗,流转林地面积1.39129万亩,流转金额261.6168万元,办理林权抵押贷款1笔,抵押林地0.1290万亩,贷款200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由于法律法规不健全和政策因素,导致有些行政案件不好定性,难以处理,资源管理工作存在很多矛盾;因人们的习惯认识或对林业政策的不了解,对林业发展与利用存在误解,导致上访事件时有发生。 二是林木采伐监管点多面广,采伐监督管理过程较为复杂,林业站工作人员受经费和精力所限,林木采伐者对林业法规政策不甚了解等,少数地方还存在滥伐林木现象。 三是群众对林地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缺乏认识,随意开垦和违法占用林地的行为时有发生。个别地方政府为保证工程项目建设而忽视了依法利用林地,造成了工程上了马,也违法使用了林地。 三、X年工作打算 X年,我局将认真履行部门职责,严格按照州、市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状,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如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木材采伐管理 加强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湖北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人们按计划凭证采伐林木意识,从源头上加强林木采伐管理。严格按省、州下达的年度木材采伐计划,及时合理地分解年森林采伐限额到各乡镇,保证农民用材的正常采伐。加大对全市木材采伐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公益林、商品林采伐审批程序的监管,加强对伐前设计、伐中监督、伐后验收工作的监管,加强对申请采伐目的和所采伐木材的流向的监管。组织人员对来年人工商品林采伐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根据省、州下达的年度商品林采伐计划,结合各单位的采伐申请,严格按照湖北省森林采伐技术规程组织搞好作业设计,并及时将设计说明书上报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督促各获准采伐的单位严格按人工商品林采伐设计说明书组织实施、搞好安全生产,如期完成年度木材采伐、调运、迹地清理和更新等工作。 (二)木材流通秩序管理 定期对各木材经营加工厂点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力量对木材来源进行检查,对无证、违法、违规经营加工木材的厂点进行清理整顿,保障全市木材经营加工有秩局面。进一步完善木材经营加工监督机制,完善木材流通监控设备,让木材运输、经营、加工在可控范围内进行。加大对木材运输检查的监管力度,监督并指导各木竹检查站认真开展木材运输检查工作。对路网建设形成的木材运输监督检查盲区,要按有关规定,提出合理建议,出台相应的措施和办法。 (三)严格林地管理 深入宣传林地保护与利用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正确引导和督促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资源,严格按湖北省林地管理条例对征、占用林地进行初审,适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勘验和规划设计。对重点工程建设征、占用林地的,积极协助其按规定办理林地占用手续,搞好部门服务。定期组织力量对全市征占用林地情况进行清理。 (四)严格行政执法监管 搞好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做到依法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严格行政案件审批,督促各委托执法单位的行政案件定性准确、引用法律法规得当、处罚文书填写规范、处罚程序合法、归档材料完备齐全。 (五)严格按行政审批流程办理行政审批项目 注重办证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行政服务中心的办事能力和效率,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木材经营加工等行政许可证件,并对所办证件进行监督检查和年度验审。 (六)加强林业普法宣传 充分利用 六五 普法平台,在搞好普法宣传的同时,深入开展林业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林,服务生态建设,服务林业改革,服务林业经济发展。 森林管护个人工作总结 篇2 一年来,我乡森林管护工作在乡委政府和县林业局的领导与支持下,全站职工认真宣传、贯彻国家林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有效地加强对我乡森林资源的管护,切实遏阻破坏森林的违法行为,维护了生态平衡,确保了森林资源安全,为我乡政治稳定、经济繁荣、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管护任务及责任区情况 我乡有森林管护面积18531亩,专职护林员6名和兼职护林员15名。根据交通、地理、森林分布等情况划分,刘朴主管全乡森管工作并负责剑峰、立马森林管护及日常工作,王和负责双渔、顺堂、点兵森林管护及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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