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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范本(30篇)木材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范本(通用30篇) 木材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范本 篇1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工人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本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第三条木材加工场所应当符合以下安全生产规定:(一)作业场所保持整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码放稳固,堆放高度不能超过2米,并设置围栏(可用木桩)加固,废料废物及时清除。(二)厂区道路平坦、安全通道畅通,拐弯,交叉口和险要作业地段设置明显交通标志和安全警示标志。(三)生产车间物料堆放处必须在明眼处悬挂安全生产警示标志,安全生产守则,安全操作规程。(四)机械和工作台等设备、设施的布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便于从业人员安全操作。第四条木材加工车间的用电设备应当符合以下安全生产规定:(一)机械的安装、使用、修理和改造,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和标准,禁止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超期限和带故障运行。(二)各种机械的外露传动、转动和施压等部位,应当有安全防护装置,并保持良好状态。第五条木材加工生产必须符合以下消防要求及标准:(一)天那水、胶水、粘合剂等化学危险品应独立存放,厂房内存放化学危险品的数量不应超过该车间一天的消耗量。(二)厂房内和原料成品堆放处应设置疏散通道,宽度2米以上。(三)建有消防水池和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第六条木材加工生产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七条木材加工生产单位必须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第八条木材加工生产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督促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第九条木材加工生产单位应当定期对自身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评价,并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第十条木材加工生产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并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 木材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范本 篇2 一、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由安全部管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二、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档案管理。三、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四、对全公司职工进行教育,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要求赔偿,并提出惩处。五、公司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等消防那轧器材、设施、并保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木材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范本 篇3 一、目的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公司及入住企业员工人身和财物不受损,及时有效的维护产业园区秩序,保障园区正常运作,提升园区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坚持贯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综合治理”的十二字方针,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条例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吉恒产业园入住企业及员工、吉恒家具公司各部门及员工。三、职责权限:由吉恒行政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对本制度的实施,公司安委会监督管理。四、相关表单及文件1、培训签到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表2、消防安全灭火与疏散逃生演练预案演练签到表突发事件/消防演练记录表3、消防设备器材配置数量汇总表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平面图设备巡查和维护保养记录 点检卡4、消防安全疏散设施数量汇总表消防安全疏散设施配置平面图楼层安全逃生通道示意图 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管理细则5、消防值班记录薄消防值班室值班记录薄值班交接班记录薄消防安全检查记录消防安全巡查记录隐患整改通知书隐患整改记录表报废申请单采购单材料领料通知单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木材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范本 篇4 (一)安全检查制度1.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每月必须对销售周边场所和烟花储存场所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认真记好安全台帐,并及时落实整改。2.销售场所必须天天进行安全检查,随时发现销售场所和经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隐患。并及时给予整改。3.定期对消防设施的配备施用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对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及时地给予整改。4.接受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二)安全培训教育制度1.及时参加,上级有关部组织的各类安全培训和安全活动,努力学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知识和有关安全制度、操作规程。2.全面开展本单位的安全教育活动,积极参加上级应急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保证主要负责人和销售人员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3.对新职工必须经过全面安全教育,学握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安全操作水平后,方能上岗作业。(三)消防安全制度1.在烟花爆竹销售柜及储存场所必须配备消防安全设施,即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并按要求保养、维修、更换,保证消防器材完好有效。2.消防器材必须按要求放置,不得移作它用。3.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4.烟花爆竹销售负责人和销售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消防知识,学握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的使用常识。5.人人做到“四懂四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懂预防火灾措施,会使用消防器材;懂灭火方法,会扑救初期火灾;懂逃生方法,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四)严禁使用明火制度1.禁止在销售烟花爆竹经营场所使用明火,严禁吸烟。2.禁止在储存场所动用明火,保持场所通风,防潮湿。3.任何人不得在烟花爆竹销售场所及储存场所吸烟或动用其它明火。(五)烟花爆竹销售经营管理制度1.认真执行上级应急部门下达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规定,合法经营。2.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必须持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方可经营。3、烟花爆竹产品一律从本县获得上级主管部门核发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批发公司批发采购,严禁非法渠道进货,严禁采购销售礼花弹等超零售经营许可范围的烟花爆竹产品以及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4.烟花爆竹统一由批发公司配送到经营商店,不得由无烟花爆竹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5.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必须实行专店或专柜专人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销售时,专柜应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采取隔离措施,保证安全通道畅通。6.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必须按规定在销售店面内销售产品,严禁店外摆卖、一证多点和走街事巷销售烟花爆竹。7.购进的烟花爆竹商品不得超过储存许可核定的最大储存量。临时存放产品的地方不得存在煮饭住宿等“三合一”或“前店后储”现象。8、严禁店内经营其他易燃易爆物品。9.烟花爆竹产品被盗,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10、积极配合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并提供有关情况。 木材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范本 篇5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消防法及公安部61号令,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对员工进行消防常识的教育,让全店员工熟知消防常识,做到人人都企业消防工作负责。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逐级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 的工作原则,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3.加大检查.整改力度,除每周组织专项检查外,每天都要有保卫部三级巡查制检查安全防火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4.每年组织企业灭火疏散演练不低于二次。5.做好重大节日期间防火工作,并制定具体保卫方案。6.加强火源,电源的管理,落实好天然气.液化气的检查制度,电气线路设备的检查制度,及时清楚火险隐患。7.建立企业消防档案,组建义务消防队,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加强吸烟管理制度,商场为无烟商场禁止吸烟。8.坚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专项治理和检查工作,对发生火灾或火线隐患整改不及时部门,将加倍处罚责任人。9.保障消防设施设备在位,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落实维护责任人。 木材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范本 篇6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工人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本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第三条木材加工场所应当符合以下安全生产规定:(一)作业场所保持整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码放稳固,堆放高度不能超过2米,并设置围栏(可用木桩)加固,废料废物及时清除。(二)厂区道路平坦、安全通道畅通,拐弯,交叉口和险要作业地段设置明显交通标志和安全警示标志。(三)生产车间物料堆放处必须在明眼处悬挂安全生产警示标志,安全生产守则,安全操作规程。(四)机械和工作台等设备、设施的布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便于从业人员安全操作。第四条木材加工车间的用电设备应当符合以下安全生产规定:(一)机械的安装、使用、修理和改造,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和标准,禁止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超期限和带故障运行。(二)各种机械的外露传动、转动和施压等部位,应当有安全防护装置,并保持良好状态。第五条木材加工生产必须符合以下消防要求及标准:(一)天那水、胶水、粘合剂等化学危险品应独立存放,厂房内存放化学危险品的数量不应超过该车间一天的消耗量。(二)厂房内和原料成品堆放处应设置疏散通道,宽度2米以上。(三)建有消防水池和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第六条木材加工生产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七条木材加工生产单位必须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第八条木材加工生产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督促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第九条木材加工生产单位应当定期对自身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评价,并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第十条木材加工生产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并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金柏森木业车间安全制度 木材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范本 篇7 第一章总则为切实加强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广大职工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颁发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福建省消防条例,结合我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章组织管理2.1贯彻落实企业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责任制,企业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代表公司与上级管理部门签订年度防火安全责任书,公司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工作。2.2公司安全委员会(简称“安委会”)负责防火安全的组织领导工作,安全管理办公室(简称“安办”)负责防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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