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86页
第2页 / 共86页
第3页 / 共86页
第4页 / 共86页
第5页 / 共86页
第6页 / 共86页
第7页 / 共86页
第8页 / 共86页
第9页 / 共86页
第10页 / 共86页
亲,该文档总共86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新丰镇农村公路大中修-新北线(一期南段)招标文件招标人: 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 年 1 月第一卷3第一章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丰镇农村公路大中修-新北线(一期南段)已由盐城市大丰区行政审批局 以关于大丰区新 丰镇农村公路大中修-新北线(一期南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大行审发审【2 023】148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 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新丰镇农村公路大中修-新北线(一期南段)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 大丰区新丰镇新北线2.1.2 建设规模: 道路长约 2.9KM,宽 5.5M。2.1.3 合同估算价:约 385.14 万元2.1.4 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2.1.5 质量要求: 合格2.1.6 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成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3.2 投标人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3 投标人业绩要求: 无3.4 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 大丰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4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 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3.5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3.5.1 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 具有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3.5.2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 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 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 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 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 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3.6 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 2023 年 10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 1 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 统大丰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大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 http:/221.231.122.12:8068/TPBidder/memberLogin)5.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5 日 9 时 00 分。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评标方法5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大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9.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 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10.其他10.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 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10.2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10.3 不见面交易系统网址为 http:/221.231.122.12:8062/BidOpeningNew/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11.联系方式招 标 人: 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人民政府联 系 人: 韦铁和 联系电话: 13651580788 联系地址: 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招标代理: 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 蒋华林联系电话: 15189285981 联系地址: 盐城市大丰区黄海东路 28 号(恒达世纪新城 18 幢四楼) 6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 称: 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人民政府联 系 人: 韦铁和联系电话: 13651580788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1.1.3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 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 蒋华林联系电话: 15189285981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黄海东路 28 号(恒达世纪新城 18 幢四楼)1.1.4招标项目名称新丰镇农村公路大中修-新北线(一期南段)1.1.5标段建设地点大丰区新丰镇新北线1.2.1资金来源及比例区财政、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1.3.2工期工期: 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1.3.3质量要求合格1.3.4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要求:见附录 1财务要求:见附录 2业绩要求:见附录 3信誉要求:见附录 4项目负责人资格:见附录 5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见附录 6其他要求:见附录 77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况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 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1.4.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大丰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 用江苏”网站公布的, 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 投标惩戒措施的, 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 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一经发现资格 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 活动中, 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 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 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1.9.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组织,踏勘时间: / 踏勘集中地点: /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 召开地点: / 8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 / 形式: / 1.11.1分 包不允许允许,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或不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 /对分包人的资格要求: /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本招标文件包括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及项目专用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 (4)合同条 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规范;(8)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9)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2024 年 1 月 11 日 18 时 00 分前形式: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投标人异议(含澄清)”菜单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上传至大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请投标人自行下载。2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