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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书中的教会问题哥林多城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是古希腊繁荣的商业、文化大都市,同时也是一个罪恶渊薮、骄奢淫逸的大城。巴克莱称它是古代虚荣市、希腊的桥梁、逍遥的游乐场。教会在这社会背景中耳濡目染,引发出诸多问题。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中讨论了一些重要的教义,如十字架、圣餐、爱、复活等等,同时揭露其令人心痛的内幕,我们称哥林多教会为问题多多之哥林多(教会)并不过分。 今天不少教会也是危机四伏,似乎是它的翻版。教会要从危机中转机,必须遵循各项教规圣礼,合理运用恩赐,荣神益人.一个事奉主的人很有必要正视并解决教会问题。本文根据哥林多前书的自然段落,简明扼要地点评该教会的十大问题,以盼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一、纷争结党的问题(1:10-4:21) 保罗从革来氏家人的汇报中得知该教会因纷争而形成四大派系,属保罗的很有可能是保罗的“果子”,保罗先批评属自己的人,他没有因有人“属于”他而沾沾自喜,也没有因人不“属于”他而怀恨在心;属亚波罗的很可能是受过希腊哲学熏陶、欣赏亚波罗的口才与智慧的外邦知识分子;属彼得的可能是只认彼得为大使徒的犹太信徒;属基督原是好事,但以为只有自己属基督,别人不属基督的就是高抬自己,否定别人。 教会出现纷争,追根究底就是不明白十字架的道理和神的仆人的工作性质,如果大家经过十字架大能的改变,具备属灵的智慧,知道“神的仆人算不了什么,叫他生长的乃是神”(林前3:7),他们或栽种或浇灌,或是管家或是执事,或为师或为父,都是受托者,而且将来各人的工程必然显露,就不会个人崇拜、弄虚作假了。 中国教会已进入了后宗派或无宗派时期,三自让中国教会得到了众民的喜爱,消除了差会的宗派主义遗毒,如何让中国教会更适应中国民风国情,是神学思想建设的一个重要课题。但如今在一些教会,宗派主义又死灰复燃,不少教会在党同伐异的内耗中慢慢衰弱。教会中夜郞自大者也屡见不鲜,胡言某某教会不得救,某某人是不信派,甚至有人还在高举某某“神的仆人”,以为只有他才是属灵人,导致教会的分裂,他们与“属基督的”人无异。哥林多人生命幼稚,因为是从“童工”到“同工”,所以才会从“同工”到“同攻”。教会要合一,必须提高信徒的信仰素质,使他们能明辨是非,端正同工的事奉心态,使他们动机纯正,同工们应肝胆相照、同舟共济。二、容忍罪恶的问题(5:1-13) 保罗风闻(确闻)教会中有人娶了他的继母,这伤风败俗的恶事在哥林多已经公开化,当时非信徒也没有发生过,信徒的行为还不如教外的行为是可悲的,哥林多人一边容忍罪恶,一边还自高自大,自以为义。保罗非常牵挂此事,他要哥林多人痛心疾首,不可侥幸,并责成教会要将此人交于撒但,即开除出教,并声明他的肉体必会败坏,情欲必被摧毁,疾病必临其身。但是犯罪者受对付后,能够认罪悔改也必因主的赦免,有望灵魂得救。 保罗曾写信叫哥林多教会不可与犯罪的人往来,这话引起教会的误会,他们以为保罗要他们不可与世人往来。保罗纠正他们的思想,“此话不是指这世上一概行淫乱的,或贪婪的、勒索的,或拜偶像的;若是这样,你们除非离开世界方可”(林前5:10)。信徒不能与不信的人格格不入,有的信徒错误认为只要圣经,远离尘世,与世隔绝才算是属灵,信徒不要成为“属灵的怪人”,应与非信徒有来往,他们不是永远的不信者而是现在的未信者。 教会有属灵的权柄,可以在真理的原则下,严肃处理教内不法分子,惩前毖后,以效儆尤。假如纵容包庇罪恶,恶毒就不断孳生繁衍,后果将不堪设想。三、彼此告状的问题(6:1-11) 如何对待信徒之间的民事纠葛、利益冲突等小事呢?保罗认为不可彼此告状,应寻求内部调解。可是“你们(哥林多教会)竟是弟兄与弟兄告状,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林前6:6)。彼此告状就是轻视教会的权柄,轻视教会的智慧人,信徒之间纵然有不愉快的事,神家里的人不要四处张扬,“家丑不可外扬”啊。 彼此告状是大错,也许原告有报复之心,不肯饶恕、甚至受亏。保罗劝勉原告要有肯服输愿吃亏的心态。有一青年说,“我什么都吃,就是亏不吃”。基督徒可要情愿吃亏,人亏神不亏。作为被告,也不能以大家要吃亏为由欺压弟兄。大家都应该追求真善美、鞭挞假恶丑,离开不义,不要自欺欺人,要与众人和睦。信徒之间不可因小事彼此告状,但是信徒被人诬告诽谤时,是可以上诉的。保罗被犹太人诬告时曾说:“我要上告于该撒”(徒25:11)。信徒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危害时,应该据理力争、伸张正义。同时也应明白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要求法律对犯罪者绳之以法,不能让其逍遥法外。在这以法治国依法办事的时代中,假如教会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当然也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按理按法为我们辩护,这与圣经的教训并不抵触。四、身体淫乱的问题(6:12-20) 哥林多教会受到当时社会的冲击和城内庙妓的影响,出现了淫秽之事,甚至有人将当时消极的人生观“食物为肚腹,肚腹为食物”引伸为“淫乱为身体,身体为淫乱”。他们可能受早期诺斯底主义的影响,认为身体和灵魂是分离的,身体的犯罪并不影响灵魂的美善,上帝只关注人的灵魂,所以可以放纵自己。保罗认为身体并非与上帝无关,应为主而活。 从身体的联合上看,耶稣已从死里复活,信徒因信与主有生命的联络,成为主的肢体,就不能再与娼妓联合,这乃是得罪主。从身体的本质上看,身体是圣灵之殿,理应保守圣洁。淫乱是用身子作为犯罪的工具,直接破坏身体,带来各种疾病,使人精神恍惚。从身体的归属来说,信徒身体是基督用宝血重价所买,乃是属于神,为神所用(罗12:1),荣神益人,“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我都可行,但无论哪一件,我总不受它的辖制”(林前6:12)。 曾听过一些信徒、教牧人员在声色犬马的潮流冲击下,放纵自己的情欲,拈花惹草,为情所困,为色所迷,成为情色的“阶下囚”。这些桃色新闻给个人、家庭、教会带来极大的羞辱和不可估量的损失。教会应在众人前留下圣洁的见证和佳美的脚踪,不能重蹈哥林多的覆辙。五、误解婚姻的问题(7:1-40)哥林多教会的部分信徒因误解婚姻而提倡“属灵的婚姻观”:未婚者为了表示虔诚而主张独身;已婚者认为两性不洁而分居;单方信主的夫妻中,信徒要与非信徒离异;寡妇不能再嫁。因此保罗毫不忌讳地给于纠正和辅导。 接到教会的咨询信,保罗从“男不近女倒好”入手,这观点若是哥林多人提出的,意思是“属灵的基督徒必须拋弃一切欲望而不结婚”。若是保罗的答复,他是认为某些情形下的独身是好的。其实男女结合成为夫妻是神创造的美意。婚姻是神圣的,禁止婚嫁是鬼魔的道理(提前4:1-3) “各人应有自己的妻子(丈夫)”,一夫一妻是对人格的尊重和保护,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同性、变性等都是倒行逆施的罪恶。夫妻要以合宜之分相待,尽夫妻间的责任,暂时分居要两厢情愿。寡妇丧夫,就失去了律法的约束(参罗7:2-3),避免有越轨行为,寡妇可以再嫁,若能嫁给信徒更好。 一般而论,基督徒是不可离婚的,“因神所配合的,人不能分开”(太19:8)。即使一方不信,他们的关系也是合法的,非信徒也可因信徒的见证而悔改。但是夫妻有一方犯奸淫且执迷不悟就让他离去,要以和为贵。保罗向哥林多教会指出,若因时代的变幻莫测,为了更好的事奉主且有独身的特别恩赐,可以守独身,但结婚也不会有错。 保罗并非强调独身者都比结婚者更属灵,因为完美的家庭和丰富的家庭经验也是有助于事奉的,保罗不是住在象牙塔里空谈属灵,乃是以智慧应付实际问题。他没有限制人的婚姻自由,乃要他们行事合宜,殷勤事主,我们也不要把无谓的重担加给人。惟愿基督徒的婚姻都能象蔡元培先生所说的“神圣婚姻、夫妇结合,相爱相亲、相敬如宾,互谅所短、互见所长,爱情不渝、幸福永疆”。六、妄用自由的问题(8:1-10:33) 信徒可否吃喝祭偶像之物涉及基督徒的自由原则,运用自由要能造就人,不能认为自己拥有知识,认识偶像而放纵自由,使人软弱,因为得罪弟兄的就是得罪基督 (林前8:)。保罗是使徒,是有自由的,为了福音反作了众人之仆,他甘心不妄用靠福音养生的自由,叫人不花钱得福音,并以赛跑、较力、斗拳的高昂志气追求将来的冠冕(林前9:)。神让以色列人脱离埃及人的奴役,重获自由。只可惜他们没有守住诫命,妄用自由,多半倒毙旷野,白骨成堆,荒冢累累。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所以自以为刚强的尤要谨慎,常存“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警惕之心。在被试探要有信心,神总要开路让人峰回路转的,信徒不能妄用自由,要逃避偶像,在吃喝上要让神得荣(林前10:)。 基督徒因信拥有自由,但不能限制别人的自由。譬如中国教会采用点水礼和浸水礼两种形式,有周餐、月餐或季餐的区别,神给我们有自由选择了这种礼仪的恩典和传统,就不能误断另一种圣礼的正确性、神圣性。可是个别教会掌权者妄用自由,唯我独尊,宁用奴才,不用人才,至于人才流失、人事失调,自由可不是为所欲为,而是为所当为。罗曼罗兰曾有“自由、自由,不自由毋宁死”的豪言壮语,又有“自由、自由,有多少罪恶假汝名而行”的无奈。德国哲学家康德说过“真自由不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而是想不做什么就不做什么”。“弟兄们,你们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将你们的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总要用爱心互相服事(加5:13)”。七、女人蒙头的问题(11:1-16) 女人蒙头即女人佩戴面纱或头巾,这是哥林多人的风俗,当时正派女人外出都要蒙头,淫妇外出时却不蒙头。哥林多教会有的姊妹认为在主里是自由平等的,就打破传统束缚而不蒙头,而另一部分姊妹坚持要蒙头,这两种主张导致了女人蒙头的问题。 保罗根据当时的风俗习惯,从教会秩序和上帝创造的秩序,劝告哥林多教会的姊妹要蒙头,在公众崇拜中彰显上帝的荣耀。女人借着蒙头表示顺服权柄,不让自己抛头露面,并在上帝的权柄下得到教导的权柄,使女人与男人同享平等。女人不蒙头会在当时社会留下放荡不羁的形象,所以要藉着蒙头来荣耀神。 今天,我们的社会中不再用蒙头来显示妇女的顺服权柄与彰显荣耀。偶然看见有戴面巾的,它已经失去当时的含意,不蒙头也不再是一种放荡或淫乱的象征,女人蒙头告诉今天的信徒应按本身的处境选择合适的服饰,不是削足适履而要因地制宜,别让自己的外貌和行为成为见证的拦阻。今天中国教会有部分人认为蒙头是神的行政命令,是教会的真理问题,所以必须要蒙头,受洗的姊妹以戴帽表示遵守蒙头的教训。而大多数教会认为蒙头是当时的风俗习惯,是教会的生活问题,故不主张蒙头。这两种不同的领受,说明主的恩典丰富多彩,双方应该彼此尊重,不管主张蒙头与否都要明白蒙头的属灵教训。八、混乱圣餐的问题(11:17-34) 基督教有洗礼与圣餐两大圣礼,信而受洗,洗礼是一次性的。受洗然后受圣餐,圣餐是多次性的。当时教会在圣餐聚会之前先要举行爱筵,哥林多教会在爱筵中产生贫富分化的现象,导致圣餐混乱,这样聚会确实有损无益。 圣餐是主亲自设立的,圣餐的意义就是纪念主的死,表明交通与合一,提醒人要等候主再来,故要按理、省察、分辨后领受,以达圣礼所要求的标准,完善圣礼的神圣性。 爱筵本是表明团契的爱心,但哥林多教会中,贫穷信徒在挨饿,富有信徒却喝得酩酊大醉,颇有“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惨景,这完全违背了爱筵的宗旨,难怪保罗如此愤怒。保罗不卑不亢,斥责教会中的经济支柱这种要不得的行为不是藐视穷苦的弟兄姊妹,而是藐视神的教会。爱筵上不可讲排场、比阔气,我们在享受主恩时,应该体现真挚的民胞物与的精神,千万别忘记周济怜恤贫穷无助者,“在神我们的父面前,那清洁没有玷污的虔诚,就是看顾在患难中的孤儿寡妇,并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雅1:27)。九、误用恩赐的问题(12:1-14:40) 希腊文中的doorea和xarisma都被中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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