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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程建设领域和土地动迁拆迁领域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二篇)在工程建设领域和土地动迁拆迁领域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同志们: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工程建设领域和土地动迁拆迁领域警示教育大会,目的就是给大家敲敲警钟、扯扯袖子、咬咬耳朵,避免“工程建起来、干部倒下去”。刚才,我们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同志分析了近年来这两个领域和国有平台公司职务犯罪形势,*同志通报了有关违纪违法情况,希望大家保持清醒、引以为戒。下面,我着重讲三方面意见。一、肯定成绩,正视问题,进一步增强开展工程建设和动迁拆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近年来,全县各级各部门采取强有力措施,不庇护、不遮丑,落地落实、动真碰硬,进一步规范了工程建设体系、市场行为、行政行为,查处了一批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助推了项目建设和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全县排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余个,发现、整改问题*余个。县纪委、监察、发改、财政、住建、国土、水务等相关部门受理项目招投标相关投诉*件,查处违纪、违反招投标法规案件*件,取消*家企业的中标资格,党纪、政纪立案*件,查处了住建局原局长收受贿赂的典型案例。总的来讲,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是我们要更清醒地看到,在工程建设领域和动迁拆迁领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在工程项目立项方面:有的设计不科学、不合理,鼠目寸光、只图眼前,忽视环境和长远发展;有的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未进行投资立项,未批先动。在工程招投标方面:有的违反招标投标法、不公开招标程序;有的编制招标文件“加高门槛”,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有的只对主体工程进行招投标,附属工程不纳入招标范围;有的涉农工程建设项目不招标或简化操作,逃避监管;有的层层转包或违法分包,造成一流企业中标,二流、三流企业施工;有的皮包公司或社会闲散人员采取违法挂靠、借牌的方式参与投标,给质量安全带来隐患;甚至还有部分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或插手招标事务。在工程建设方面:有的项目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缺乏必要手续就开工建设,比如今年省环保督察组指出我县政府投资项目未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就未批先建的情况较为突出;有的违规收取工程建设履约保证金;有的无工程监理,施工质量无法保障;有的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增加工程造价;部分监理单位不尽责,施工单位不负责,工程费用控制不力。动迁拆迁方面:有的征地拆迁手续不完备,补偿款不及时拨付到位;个别干部法治观念淡薄,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埋下信访稳定隐患;更有甚者,夹带个人私利和恩怨,标准上“优亲厚友”,操作上“夹灰卷口”。“知而慎行,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焉可等闲视之”。以上这些问题严重损害公共利益,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如果不下决心坚决整治,势必会妨碍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全县各级各部门务必要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加强监督管理,全面推动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确保工程建设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的检验。二、突出重点,把握关键,进一步加大工程建设和动迁拆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力度和深度开展两个领域专项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的部门多,牵扯的范围广、时间跨度长,相关部门一定要科学分工、通力合作,紧盯重点、精准发力,着重把握好以下四个方面具体工作。一要突出“五个重点”,严加监管不放松。要采取有效措施,突出监管重点,实现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监督。加强项目建设程序监管,严格执行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管理程序,规范项目决策,科学确定项目规模、工程造价和标准,认真落实开工报告和施工许可证制度,规范报建程序,确保工程项目审批和建设依法合规、公开透明运行。加强招投标活动监管,规范招标方式确定、文件编制、资格审查、标段划分、评标定标、招标代理等行为,改进和完善评标办法,确保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加强砂石资源、土地供应及开发利用监管,完善砂石及土地审批、供应、使用等综合监管。加服项目建设过程监管,严格依法征地拆迁,坚持合理工期、合理标价、合理标段,严格合同订立和履约,规范设计变更,科学组织施工,加强资金管理,控制建设成本,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加强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严格落实质量与安全管理企业主体责任和行政部门监管责任,明确质量标准,细化安全措施,强化施工监理,防止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发生。二要明确“两个责任”,严格履职不懈怠。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专项治理的工作责任,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履行好主体责任。要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的监管,认真履行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和实施效果等方面的监管职责。要加强监督工作的组织协调,进一步完善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衔接机制。要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注意查找工程建设领域的廉政风险点,找准监督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研究解决工程建设领域中的突出问题。今后一旦查出工程建设有问题,主要领导要承担领导责任,具体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必须承担直接责任。职能部门要落实好法定责任。发改、住建、国土、交通、水务、科工信、环保、安监等主管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对项目决策、资金安排和管理、砂石资源及土地权审批和出让、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城乡规划审批、安全生产等环节的行政管理职责。财政、审计部门要重点做好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规范、高效、安全、廉洁使用。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要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坚决查处工程建设领域和动迁拆迁领域的腐败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同时,要加强协作配合,完善情况通报、案件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查办案件的合力。对涉嫌犯罪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三要落实“三项制度”,严把程序不变通。在招投标制度上,要坚持全县国家投资项目统一实行网上招标制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出售招标文件。在中标合同履行制度上,要重点针对中标企业是否实施压证施工制度、设计变更是否履行报批手续、增加工程量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合同价格是否严格执行等环节加强监管开展治理。要严格限制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的变更,凡中标人派驻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的,一律按转包严肃查处,并记入不诚信企业“黑名单”,在全县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工程项目上实施13年的市场禁入。在跟踪审计制度上,要按照“提前介入、事中审计、把握重点、全程跟踪”原则,针对国家投资的重点领域、项目、资金和部门实施有效的跟踪审计、工程造价结算和项目投资效益关口,对审减数额较大(审减率达20%以上)、疑点较多的项目,应作为嫌疑案件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核查处理。四要注重“三个结合”,严肃惩防不含糊。要把督促整改与严格执纪执法相结合。既要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又要把严格执行纪律、法律作为推动整改落实、确保治理实效的重要手段,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坚决快查严办。凡是涉及到党员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打招呼、入干股、官商勾结、搞钱权交易和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一旦查清事实,必须从严从重处理,绝不手软,坚决撕破关系网、斩断利益链。要把正面典型引导与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相结合。既要抓正面典型弘扬正气,引导带动一片,教育广大干部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在权力、金钱面前经受住考验;又要抓反面典型狠刹歪风,警示教育一片,要让干部懂得心存敬畏,要敬畏法律、敬畏组织、敬畏人民、敬畏舆论。要把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既要早发现、早解决不规范、不到位、不配套、不得力等问题,又要注重发挥治本功能,把专项治理与完善惩防体系统一起来,在深化改革上下功夫、在健全制度上下功夫、在拓宽监督渠道上下功夫,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三、强化领导,精心组织,进一步巩固工程建设和动迁拆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效和长效开展两个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事关*项目顺利建设,事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局,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是一项重大紧迫的政治任务。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使命担当,站在全局高度,在态度上端正、在摆位上靠前、在行动上自觉、在治理上逗硬,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和长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要将两个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大局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要尽快成立由*同志任组长,纪检监察、检察、法院、发改等多部门参加的两个领域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构建组织有力、权责明确、全面覆盖、同步跟进的工作领导体制。各职能部门要共同负责、共同承担、共同落实,按照职责分工,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要明确一名领导同志主抓这项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和责任网络,将目标任务细化、量化,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二是采取多种措施,实施综合治理。开展专项治理,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解决问题,既要从根本上治理存在的问题,又要考虑社会和经济效益;既要注重查处典型案例,又要注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最大限度地发挥好专项治理工作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要加强宣传引导,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向社会宣传治理工作的目的、意义和主要内容,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力抓、企业自律和公众参与的良好态势。三是加强检查监督,严格责任追究。今年要把两个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行政效能监察的重点,对治理工作迟缓的乡镇和部门,由县纪委、监察局实施重点督查、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目督办要将两个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作为督查工作的重点,特别是要对通报问题的整改情况实施跟踪督查,及时掌握整改工作动态,督促相关乡镇和部门按规定时限把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治理不到位,造成工作不落实、效果不好的,要坚决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承办人员的责任。我就讲这些,谢谢大家在工程建设领域和土地动迁拆迁领域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一、把握当前形势,深刻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开展规范执行工程建设领域管理规定专项行动,是市委、市政府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是推动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是着眼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对于促进我市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开展专项行动,是实现我市追赶超越、转型发展的重要保障。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全市上下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紧紧围绕国家产业方向和投资重点,全力以赴抓项目、促转型、惠民生,一批批重大国投项目加速落地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面对大量资金投入和大规模工程建设,如果缺乏强有力的预防和监管措施,一旦工程建设领域出现问题,不但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而且会造成恶劣的政治影响。因此,我们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做好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一)开展专项行动,是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实践。工程建设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也是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十分重视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管理,坚持把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强化工程领域市场监管,完善工程领域体制机制,为工程建设领域创造了良好的竞争环境和市场环境,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但必须清醒认识到,在当前投资规模大、建设项目多、征迁任务重的情况下,通过专项行动,及时发现和纠正工程建设领域的不良行为,保证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对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积极的作用。(三)开展专项行动,是推进作风转变的有力举措。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工程建设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是持续推进作风建设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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