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生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声明书单位名称: 某某(纳税人姓名),纳税人识别号(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本人为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现在贵单位实习,并取得实习劳务报酬。 本人为中国民居个人纳税人,现在申请贵单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 本人对相关资料及本声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郑重承诺:如因本人提供的资料及本声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存在瑕疵、虚假,而造成贵单位被税务机关处罚的,本人愿意承担给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接受贵单位的处罚。特此声明!声明人签字:声明日期: 年 月 日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减除费用。劳务所得月收入未超过5000元的话,不征 个人所得税 。 根据 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月 工资 5000至8000,超过需要缴纳3%的个人所得税;月工资8000至12000的,超过8000的部分需要缴纳10%的个人所得税;月工资12000至25000的,超过12000的部分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月工资25000至35000的,超过25000的部分需要缴纳25%的个人所得税;月工资35000至55000的,超过35000的部分需要缴纳30%的个人所得税;月工资55000至80000的,超过部分需要缴纳35%的个人所得税;月工资超过80000的,超过部分需缴纳45%的个人所得税。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